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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科研奖励优秀论著系列:全面建设依法治教的教育法治体系 ——三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撰稿人: 日期:2020-07-14 浏览量:4144
本文为我院李伟涛研究员刊发于《中国教育报》2019年11月11日头版的评论员文章。本文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国教育报》于2019年11月11日头版刊发的六篇评论员文章之一,教育部在官网上对文章给予报道。
本文阐述了全面推进教育法治建设,是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将为我国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保驾护航,为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提供支撑,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供支撑,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支撑。
全面推进教育法治建设,要求加快推进教育立法。加快构建完备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覆盖重要教育领域和重要环节,研究制定学前教育法,推动修订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学位条例等。在立法过程中加强部门协调,创新立法方式,提高立法技术现代化。同时,鼓励部门和地方先行先试,在具备立法基础条件下,针对重要教育领域和环节发展需求,制定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及地方政府规章。
全面推进教育法治建设,要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和依法治校,尊重教育规律,积极探索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机制,逐步建立高素质的教育执法队伍,依法纠正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加大教育行政处罚力度,从而为规范教育秩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保障。全面推进教育法治建设,关键是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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