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特殊教育评鉴成效案例分析
——以嘉义地区为例
嘉义大学特殊教育学系 陈政见
嘉义大学特殊教育学系 陈明聪
嘉义大学特殊教育学系 吴雅萍
摘要
本研究旨在探讨特殊教育法自1997年修订后,明定每两年进行特殊教育评鉴,然而随着特殊教育思潮急遽变动,评鉴内涵亦随着更动,而定期评鉴结果所带来的效能为何?本研究透过嘉义县市历年来评鉴之档案资料,以文件分析法(Document Analysis)进行比较分析,探讨内容包含:特教评鉴制度演进、特教评鉴向度与内容,最后从历年来评鉴各校在各项评鉴内容所获得分数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与比较。根据分析结果主要发现:1.不同受评学校阶段成效分析,国民小学优于国中, 2.不同受评安置型态成效分析,特教班优于资源班及巡回辅导班,3.经由不同年度绩效评鉴,能促进与提升特殊教育效果。就评鉴项目分别分析成效:1.在行政管理与运作面,整体而言,行政组织(特推会)进步比例优于鉴定安置及人力资源方面;2.在课程与教学方面,以个别计划拟定及执行进步最为稳定,教材编选及教法方面次之,而多元评量与学习方面显示最弱;3.在转衔服务与支持服务方面,转衔服务以配合个别化方案办理为最落实,但在办法拟定方面为最弱;在支持服务方面,以提供生活辅导交通服务及奖助学金部分居多,社会资源运用以家长及志工为多。 最后,本研究针对评鉴委员历届评鉴所提出之优点与建议,以及本研究历程发现问题提出未来应努力项目与方向。
壹、绪论
台湾实施特殊教育在1969年,是以命令行之,也算是试行阶段,而于1984 年特殊教育法制定后,特殊教育正是进入法制阶段。不过随着世界特殊教育发展趋势的急遽变化,1997进行第一次修订,将特殊教育之重要概念加入到特殊教育法中,包括零拒绝(zero rejected)、正常化(normalization)、最少限制环境(Least Restrictive Environment, LRE)、早期疗育(early intervention)、融合教育(inclusion)、绩效责任(accountability)等等。而1999年修订的特殊教育法施行细则,则明定「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对各阶段特殊教育,应至少每二年评鉴一次;其评鉴项目,由各级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定之(第二十一条)」,而评鉴正是绩效责任(accountability)最佳手段。
然而当今世界各国特殊教育政策一直在不断变更中,而法律也一直修订以因应时势所趋,自完全融合教育成为欧美国家特殊教育主流思想之后,台湾特殊教育法及相关法令也不断变更中,原先由特殊教育法施行细则规定(属依法制定的行政命令)之「特殊教育评鉴」,在2013年修订的特殊教育法(2013年01月23日)就直接加载法条中:「第 47 条高级中等以下各教育阶段学校办理特殊教育之成效,主管机关应至少每三年办理一次评鉴。直辖市及县(市)主管机关办理特殊教育之绩效,中央主管机关应至少每三年办理一次评鉴。前二项之评鉴项目及结果应予公布,并对评鉴成绩优良者予以奖励,未达标准者应予追踪辅导;其相关评鉴办法及自治法规,由各主管机关定之。」其中最大改变在于评鉴周期由2 年改为3年,且过去评鉴系采用鼓励性质,而现在则对于成效不佳者要列入追踪辅导。笔者目前即对嘉义县市去年度评鉴不佳之学进行追踪辅导,成绩不佳学校都战战兢兢面对。这也显示办理特殊教育工作并非只有想要向上发展之教师组长主任甚至校长累积分数工具而已,对于「不用心」或「当作不是用教师另类安置场所」的想法,产生极大冲击与挑战(impact & challenge)。 本研究乃基于笔者自1999年参加全台及云嘉三县市特殊教育评鉴工作以来,深深发现特殊教育工作绩效评鉴对于特殊教育之激励,但究竟整体改变为何?则拟透过嘉义县市之年度报告数据进行分析以为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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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中小学特殊教育评鉴成效案例分析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普通教育研究所 汤林春
各位先进、各位同仁:早上好!
认真拜读了陈政见、陈聪明、吴雅萍教授的论文,又听了陈教授的讲座,谈点个人的感受,不妥之处请大家见谅!
一、本研究利用适当的研究方法对中小学特殊教育评价的政策、内涵、历史及其成效进行了全面分析
1.采用文献研究法对特殊教育政策及已有研究资料进行了梳理。
在政策方面,通过回顾分析,指出“每两年一次对区县政府及中小学校的特殊教育进行评价”是政策的要求,是行政部门的规定,但是作为一个有担当的学者,一个有学术责任的特殊教育研究机构,又要知道这种评价的效果究竟如何,以利改进工作,这既体现了专业精神,又解释了为什么要开展这项研究;通过对已有研究的梳理,整理了一般教育评价和特殊教育评价的内涵及有关理论,也对有关特殊教育评价的研究进行了分析,为本研究的开展奠定了基础,明确了研究的起点。
2.采用比较研究方法分析了中小学特殊教育评价的效果。
通过横向比较,对嘉义市14所小学和8所中学里的特殊教育评价情况进行了比较,结果发现嘉义市小学特殊教育评价结果介于85-95分之間,而中学的评价结果差异较大,介于58到94之间,由此得出结论:小学优于中学。通过纵向比较,对嘉义县13所小学特殊教育班、20所小学资源班在1996年与1998年度的评价结果进行了比较,得出特殊教育评价能促进特殊教育效果的结论。再通过具体评价项目的纵向比较,发现在行政方面:行政组织比鉴定安置和人力资源进步快;在课程教学方面:个别化教学方案的制订与执行最好,教材编写与教法次之,而多元评价与学习方面最弱;在转衔服务与支持服务方面,与个别化方案落实有关的转衔服务最为落实,在拟定办法上最弱,在支持服务上以生活辅导交通服务、资助金等方面做得比较好等等。
在研究的基础上,论文就评价资料收集的规范性、样本数量、结果信度和跨区域研究方面提出了有价值的建议。整个研究规范、严谨,具有较强的科学性。
二、本研究关注特殊教育评价成效的问题是一个极具研究价值的话题
1.特殊教育是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需要关注的领域。
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医疗水平逐步提升,而医疗水平提升一方面保障了人们身体健康,同时也大大降低了新生儿的死亡率,但由于生活习惯、饮食卫生、环境污染、工作压力等因素,新生儿中早产儿、低体重儿及残障率上升。如著名的英国医学杂志(BMJ)指出,极低体重儿存活率提高预计会增加残障儿童数量。27周之前出生的早产儿不仅面临生存的挑战,还将面临各种疾病的困扰,如肺部发育、学习困难以及脑瘫。研究人员警告在未来几年时间里,因为早产导致的儿童残障和成人残障人数会有明显上升。残障儿童的出生从家庭来讲是不愿看到的,从社会来讲也是想尽量避免的,但作为一个客观事实、一个特殊人群,他们也有公平接受教育、享受生活的权利。现代社会的标志之一,就是让鳏寡孤独者皆有所养、皆有所教。但如何教、如何养却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特殊教育在台湾有120多年的历史,现在进入了融合教育的阶段,相关部门颁布了法规,制订了制度,设置了特殊学校、特殊班、资源班、巡回指导甚至床边教学等多种安置方式,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特殊教育体系,但如何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的质量,仍然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因此本课题有着强烈的针对性与现实性。
2.对特殊教育评价成效进行分析是提升特殊教育水平和完善特殊教育评价需要重视的问题。
教育评价从产生到现在也不过100多年的历史,经历了以测量为标志的第一代教育评价、以描述为标志的第二代教育评价、以判断为标志的第三代教育评价和以建构为标志的第四代教育评价,虽然经历了几代发展,但评价问题仍然是世界级难题,如何优化评价,并利用评价为改善教育工作服务,仍然有大量的事情要做。特殊教育评价领域更是一个有待研究的问题,由于特殊教育本身的特殊性,而教育评价与之结合则更为复杂,要做好它不容易,所以尤其需要研究。
本研究不仅是研究特殊教育评价,更是研究特殊教育评价对促进特殊教育的效果,则显得更为珍贵。我们一般认为评价有导向、诊断、鉴定、激励、调节、监督、管理与教育等功能,但如何实现教育评价的这些功能是值得研究的,也需要通过一项项具体的评价工作来探索与实现,而本研究在这一方面作出了可贵的尝试。
三、从进一步完善的角度,提几点想法与各位先进商榷
1.是否可以对特殊教育的评价做更为详细的介绍?
论文介绍了台湾对区县政府推进特殊教育绩效的评价指标,也介绍了部分地方对中小学特殊教育绩效的评价指标。嘉义县98年度中小学特殊教育班绩效评价指标为行政(包括行政组织与鉴定安置、人力资源与经费运用)、教学(包括课程与教学、支援与转衔)与特色三部份;嘉义市101学年度特殊教育绩效评价指标为:行政组织、鉴定安置、课程教学、支援与转衔、特教资源及特色六部份。就我的理解,嘉义县、市的评估指标应该没有太大的本质区别,但为什么不作统一规定呢?同时嘉义县市的评估指标与台湾政府部门及其他地方提出的评估指标不同,这其中的原因何在?嘉义县、市的评估指标又是如何提出来的呢?在评估的过程中,虽然采取了比较相近的指标,但评估标准是否统一?文中末尾也提到,评估者有时是一个人负责一个项目,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控制评估过程的质量?等等,这些都需要研究者作出进一步的说明,才能使读者对评价的科学性有进一步的了解。
2.是否可以对特殊教育评价提升特殊教育绩效作更为具体的分析?
论文通过嘉义县、市14所小学和8所中学特殊教育绩效评价结果的比较,得出小学特殊教育绩效比中学高,特殊教育评价促进了特殊教育水平。从研究选取的样本小学与样本中学的比较看,确实中学特殊教育的绩效比小学高,但有两点值得重视:一是样本不足,二是单从一次结果来分析,也欠公允,影响这些这结果的因素也许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学校可控的,有的可能不能,如果都算到学校头上,似乎有点严苛。从嘉义县98年与96年中小学特殊教育绩效的比较看,确实也有进步,但这个进步有多少是由特殊教育评价导致的,恐怕也需作具体分析,至少要把特殊教育评价后采取的跟进指导政策、措施与方法作为更为详细的介绍,并使它们与改进成效相衔接,才能使人信服,否则我们也可以说是其他因素导致特殊教育绩效的提升。
3.是否可以增加针对学生或家长的质量指标?
本研究在评价指标上注重了资源投入、教育教学过程指标,在教育质量上似乎只考虑了学校特色,对学校特色这一指标也未作具体说明。我个人以为,是否可以增加一个学生发展或家长反映特殊教育水平质量的指标?因为任何教育不管如何发展,其质量水平最终要由学生的发展体现出来,特殊教育也不例外。何况,目前国际上已经对特殊教育学生的发展质量提出了要求,需要引起研究者的重视。
以上所论不一定准确,仅供各位先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