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中小学教师薪酬状况探析——以OECD国家为例

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日期:2011-5-30 16:04:00 人气:

欧洲中小学教师薪酬状况探析
——以OECD国家为例
张蓉 洪明

摘要:本文以OECD公布的信息和数据为素材,从多个角度对欧洲国家公立中小学教师的薪酬状况进行描述和分析,展示了欧洲国家教师薪酬的横向、纵向、年段和结构差异;从教师薪酬与人均GDP、劳动力市场相关特定群体的工资水平的比较以及教师全年净教学时间的单位报酬三方面,分析了教师的相对薪酬问题。最后论文考察了欧洲各国教师的薪级结构和奖励制度,从四个方面指出欧洲国家教师薪级结构的特点和薪级结构的差异,并介绍了欧洲国家教师额外奖励的种类和发放形式。

关键词:教师薪酬;相对薪酬;薪级结构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教育界发生的最大变化之一就是将教师质量提到高史无前例的高度来认识,教师质量被看成是影响学生学业成绩的最为重要的因素。高质量教师的培养和保有离不开良好的社会和文化环境。其中,教师的工资待遇对吸引优质生源从教和留任优秀教师至关重要。欧洲是世界上发达国家相对密集的地区,也是现代教师教育制度的发祥地。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对欧洲国家的中小学教师工资状况的研究还较为薄弱,为使得我们对欧洲国家中小学教师情况有较为系统的了解,本文依据“欧洲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2010年发表的教育报告——《2010年教育概况》(Education at a glance)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数据,对OECD国家中小学教师的薪酬状况和薪酬制度进行描述、比较和分析。为我国教师薪酬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供来自国外的经验。

一、OECD国家教师薪酬差异分析——从四个维度进行比较

OECD是由30多个市场经济国家组成的政府间国际经济组织,成立于1961年,旨在共同应对世界范围内经济、社会和政府治理等方面面临的挑战。OECD成员国以欧美国家为主,也包括了少数其他地区的国家,如韩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等。OECD的成员国大都为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其教育发展水平整体较高,普遍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教师薪酬制度,教师的薪酬相对较高,但各国之间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为更好地展示OECD国家教师薪酬的基本情况和所存差异,我们试从教师薪酬的横向、纵向、年段和结构四个方面的状况予以比较。

(一)横向差异:各国间教师薪酬比较

OECD国家中小学教师薪酬的总体水平在全世界居于前列。以2008年中小学教师的平均入职薪酬、工作15年后的薪酬以及最高级薪酬为指标,OECD国家小学教师的上述平均薪酬分别是2.9、3.9和4.8万美元;初中教师分别是3.1、4.2和5.1万美元;高中教师分别是3.3、4.6和5.5万美元。在大多数OECD国家中,具有15年教学经验的初中教师,其平均年薪大约在2万至6万美元之间。其中,德国、爱尔兰、瑞士超过5.4万美元。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平衡,OECD各国中小学教师薪酬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以具有15年教学经验的初中教师的法定年薪为例,低于2万美元的有爱沙尼亚、匈牙利和波兰;高于6万美元的有瑞士和卢森堡。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卢森堡,高达近10万美元。有关情况,详见图一。



(二)纵向差异:1996年和2008年教师薪酬比较

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OECD国家中小学教师的薪酬也处于较快的增长之中,而增长最快的往往是那些原本薪酬较低的国家。以匈牙利为例,1996年,其小学和初中教师的入职薪酬、工作15年后的薪酬以及最高级薪酬分别是1.2、1.5和2.0万美元,高中教师分别是1.3、1.8和2.6万美元,在OECD国家排位垫底。但到2008年,匈牙利教师的上述薪酬比1996年有了明显的增长,小学和初中教师薪酬增长率分别达2.04、1.86和1.93倍;高中教师的上述薪酬则分别增长了1.74、1.80和2.03倍,在OECD国家中增长速度最快。原本薪酬较低的爱沙尼亚也存在类似的情况。教师原本的薪酬越低,其近年的增长幅度就越大,这一现象反映出欧洲各国间中小学教师薪酬的差距正在减少,这种变化与欧洲经济一体化的趋势是相吻合的。

(三)年段差异:各级教育间教师薪酬比较

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薪酬的差异无疑对各级学校教师职业的吸引力具有重要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教师在各级教育间的流动。在OECD国家中,总的来说,教师所教学学生的年段越高,教师的薪酬也就越高,但高出的程度各国有异。如,在比利时、卢森堡、荷兰、波兰和瑞士,具有15年工作经验的高中教师与具有同样经验的小学教师相比,薪酬至少高出25%;而在澳大利亚、英国、希腊、爱尔兰、新西兰,葡萄牙,苏格兰及合作伙伴国爱沙尼亚和斯洛文尼亚等国,高中教师的薪酬和小学教师相差无几,差异不到5%。

(四)结构差异:薪酬结构间各级薪酬比较

在OECD国家中,对中小学教师来说,薪级表中最高档的薪酬比入职薪酬平均高出70%,并且随着资历的逐年增长和薪酬档的逐级提高,这种差距会越来越大。例如,在葡萄牙,中小学教师的最高级薪酬(小学、初中、高中均为5.6万美元)是入职薪酬(小学、初中、高中均为2.2万美元)的2.57倍,但要具备31年的教学经验才能达到这一薪级表的最高层。不过,各国家并非所有的教师都能拿到最高级别的薪酬。例如,在荷兰,2008年只有18%的中学教师拿到了最高级别的薪水。图二显示的是2008年具有最低入职资格并具有15年教学经验的公立初中教师的入职薪酬、职业中期薪酬和最高法定薪酬情况。可以看出,初中教师的最高级薪酬明显比入职薪酬有了大幅增加。


二、教师的相对薪酬——教师职业吸引力及社会地位的体现

教师的相对薪酬是一个衡量教师群体的薪酬水平在劳动力市场中相对位置的指标,它直接决定了教师职业在劳动力市场上竞争能力的强弱程度和声誉地位,是教师职业薪酬外部竞争性的直接体现,也是衡量教师职业薪酬体系有效性的重要表征之一。为了便于对OECD各国教师薪酬进行细致比较,可选择以下三种对照指标予以对比:一是人均GDP;二是劳动力市场相关特定群体的工资水平,如受过高等教育且年龄在25岁至64岁之间的全职工薪阶层的薪酬等;三是教师全年净教学时间的单位报酬。

(一)教师法定薪酬占人均GDP的比例

从国家对教师职业投入的资源数量占国家可用资源的比例,大致可以判断出这个国家对教育事业的重视程度。将教师薪酬水平置于国家财富背景下来衡量的一个典型做法就是将教师的法定薪酬与该国的人均GDP作比较,这种比较对从标准化的角度衡量各国教师薪酬状况具有重要的意义。

以具有15年工作经验的教师薪酬为样本,将之与该国的人均GDP相比,可以发现,小学和初中教师相对薪酬较低的国家有匈牙利、冰岛、挪威、爱沙尼亚和以色列;高中教师相对薪酬较低的国家有匈牙利、冰岛、挪威、爱沙尼亚;高中教师相对薪酬较高的是德国和瑞士1.82和1.80。当然,属于亚洲地区的韩国,教师的相对薪酬在OECD国家中是最高的。

表一:部分OECD国家具有15年工作经验的小学、初中、高中教师相对薪酬一览

国家/学校 匈牙利 冰岛 挪威 爱沙尼亚 德国 瑞士 韩国
小学 0.78 0.74 0.66 0.61 1.55 1.34 2.01
初中 0.78 0.74 0.66 0.61 1.69 1.53 2.01
高中 0.94 0.87 0.69 0.61 1.82 1.80 2.01

在OECD国家中,教师薪酬的高低与一个国家人均GDP的大小基本呈正相关关系。以初中教师为例,一些国家的人均GDP和教师薪酬同时都低于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例如捷克、法国、希腊、匈牙利、意大利、波兰、葡萄牙、爱沙尼亚、斯洛文尼亚(包括墨西哥、新西兰、以色列),另一些国家的人均GDP和教师薪酬同时都高于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例如丹麦、英国、德国、爱尔兰、卢森堡、荷兰、苏格兰、瑞士(包括澳大利亚、日本、美国)。只有西班牙(包括韩国)例外,这两个国家的人均GDP均低于OECD国的平均水平,而教师薪酬却与那些人均GDP高的国家相差无几。

(二)教师的法定薪酬与特定职业群体薪酬的比较

以人均GDP作为参照来衡量教师的相对薪酬,固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公正和标准化的目的,但使用这一参照物的效度毕竟有限,因为人均GDP除了与劳动者报酬有关,还受到许多其它因素的影响,像国家的资本收入和该国劳动力人口参与度。因此,为更好地衡量教师的相对薪酬,我们需要引入一个更为精确的标尺,将教师薪酬与其它那些具有可比性的非教师职业的薪酬进行比较。

鉴于教师教育也是高等教育,我们可选取同样受过高等教育的年龄在25至64岁之间的全职工薪阶层作为对象,将教师的法定薪酬与这一群体的法定薪酬相比较,得出教师职业的相对薪酬,从而可以看出教师这一职业相对于其它职业而言具有多大的竞争力和吸引力,反应出劳动力市场的对比情况。

在一些国家,具有15年工作经验的小学和初中教师的法定薪酬仅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年龄在25至64岁之间的全职工薪阶层年薪的60%甚至更少。例如,捷克、匈牙利、冰岛、意大利、斯洛文尼亚(包括美国和以色列)。高中教师的法定薪酬较低的国家有捷克和斯洛文尼亚(包括以色列)。小学和初中教师的相对薪酬较高的国家有德国、苏格兰、西班牙和瑞典(包括澳大利亚、新西兰)。在高中教师中,相对薪酬较高的国家有丹麦、芬兰、德国、荷兰和西班牙。详见表二。

表二:部分OECD国家具有15年工作经验的小学、初中、高中教师法定薪酬与特定全职全薪阶层年薪的比较

国家/学校 捷克 匈牙利 冰岛 意大利 美国 以色列 斯洛文尼亚 新西兰
小学 0.49 0.50 0.50 0.54 0.60 0.49 0.55 0.97
初中 0.50 0.50 0.50 0.58 0.60 0.56 0.55 0.97
高中 0.53 0.60 0.61 0.60 0.65 0.56 0.55 0.97
国家/学校 瑞典 澳州 丹麦 芬兰 德国 荷兰 西班牙 苏格兰
小学 0.90 0.93 0.85 0.87 0.89 0.73 1.12 0.89
初中 0.93 0.94 0.85 0.93 0.97 0.80 1.26 0.89
高中 0.99 0.94 1.06 1.02 1.04 1.07 1.28 0.89

鉴于受过高等教育的年龄在25至64岁之间的全职工薪阶层的年薪高于人均GDP,因此,以工薪阶层年薪作为基准的教师相对薪酬,要低于以人均GDP作为基准的教师相对薪酬。OECD国家中,对于具有15年工作经验的初中教师来说,与人均GDP相比,其平均相对薪酬为1.22,而与受过高等教育的工薪阶层相比,其平均相对薪酬为0.79。由此可见,OECD国家中,具有15年工作经验的初中教师这一职业群体的平均年薪在人均GDP之上,但比起同样受过高等教育的工薪阶层来说,则稍显不足。

(三)单位教学时间的法定薪酬

另一种能够较好地展现教师每单位教学时间内获得报酬多少的方法是,将全职教师的法定薪酬与教师一年当中必须完成的教学时数相比。在OECD国家,对于具有15年工作经验的教师而言,小学教师每单位教学时间内的平均薪酬是50美元,初中教师的平均薪酬是60美元,高中教师的平均薪酬是71美元。每单位教学时间内小学教师薪酬较低的国家有,捷克、匈牙利、墨西哥、波兰、爱沙尼亚和以色列。高中教师每单位教学时间的薪酬则有较大的差异,从匈牙利的30美元到卢森堡的156美元不等。

表三:部分OECD国家具有15年工作经验的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单位教学时间的法定薪酬比较(单位:美元/时)

国家/学校 捷克 匈牙利 墨西哥 波兰 爱沙尼亚 以色列 丹麦 英国
小学 25 25 24 27 20 26 65 68
初中 35 25 23 31 20 37 65 62
高中 39 30   36 22 41 140 62
国家/学校 德国 日本 韩国 卢森堡 比利时 芬兰 荷兰 苏格兰
小学 67 69 65 92 51-54 56 49 57
初中 78 81 88 156 59-60 69 67 57
高中 89 97 90 156 81-84 82 89 57

由于初、高中教师必要的教学时数比小学教师要少,因此,对于法定教师薪酬差不多的国家来说,同样具有15年工作经验的初、高中教师每单位教学时间内的薪酬要高于小学教师的。从OECD国家平均情况来看,高中教师每单位教学时间的薪酬要比小学教师的薪酬高出39%。在苏格兰(包括新西兰),这种差异微乎其微。苏格兰的高中教师每单位教学时间内的薪酬与小学教师的相同(新西兰高中教师每单位教学时间内的薪酬比小学教师高4%)。但在比利时(弗兰芒地区),高中教师每单位教学时间内的薪酬比小学教师高60%,卢森堡为39%,荷兰为81%。而在丹麦,高中教师每单位教学时间的薪酬是小学教师的2.15倍。相反,在英国,高中教师每单位教学时间内的薪酬则只占小学教师的91%。

三、薪级结构——教师经验及资历在薪级表中的体现

对教师职业生涯各个不同时期的薪酬进行比较,需要分析教师的职业结构以及与教师经验和资力提升相挂钩的薪级结构。理论上讲,教师的职业结构除了薪级结构之外,还包括其它一些重要方面,如教师入职初期的试用阶段及年限等。薪级结构是教师职业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薪级结构可以看做是教师在职业生涯的各个不同时期获得加薪的依据,随着教师资历的增长,教师的薪酬也由薪级表的低档升到高档,随之增加的还有教师的工作满足感和教师的工作效能。薪级结构就是通过薪酬的增加来激励优秀教师,从而达到增加教师的工作满意度并提高工作成绩的目的。在一些OECD国家,随着教师教学经验的增长和资历的提升,教师的薪水也会随之增加。可以说,教师的薪级结构在一定程度上给教师带来不同级别的薪水增长,并使教师持久地享受这种薪酬待遇。通过薪级结构来犒劳长期坚守在职业岗位并达到岗位规定要求、取得教学成绩的教师,这对教师来说是一种关键的激励。

(一)薪级结构中存在较大的增长空间

从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来看,具有15年工作经验的小学、初中和高中教师,其法定薪酬比入职薪酬分别高出38%,39%,43%。另外,具有15年工作经验的小学、初中和高中教师,其入职薪酬到最高级薪酬的涨幅分别达到71%,70%,74%。具有15年工作经验的初中教师,其入职薪酬平均为3.1万美元,只要达到最低要求的培训,工作15年后,薪酬平均涨到4.2万美元,工作24年后,就可以达到最高级薪酬,平均为5.1万美元。

(二)各国教师的薪级结构差别较大

在薪级结构的各个不同加薪点上,薪水可以集中地一次性增加,比如在入职初期或积累了更为丰富的教学经验之时;也可以是一种贯穿整个职业生涯的更为线性的薪级结构,薪水逐步地获得增加。一些国家在职业生涯各个加薪点的薪酬增幅很小。例如,丹麦的小学、初中、高中教师最高薪酬只比入职薪酬多出13%;而在另一些国家,教师任职期间的薪酬增长有急有缓。例如,以德国和卢森堡的教师初中教师为例,在前15年里具有相似的加薪机会,德国教师的薪酬增幅为23%,卢森堡教师的薪酬增幅为38%,但之后的增长幅度差别就非常大了,卢森堡教师的薪酬增长非常快,增幅为25%,而德国教师的薪酬增长幅度相对较小,为11%。这些国家的政策制定者面对的情况不同,因此对具有同样经验和资历的教师采取了不同的政策。

(三)各国教师达到最高薪酬所用的时间差异较大

对于初中教师来说,在奥地利、捷克、法国、希腊、匈牙利、意大利、卢森堡、葡萄牙、西班牙(包括日本,韩国和以色列),初中教师要具有30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才能达到薪级表的最高级;而在丹麦(包括新西兰)只需8年;爱沙尼亚需7年;在苏格兰仅需6年。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些国家的教师相对其他国家的教师,在较短的时间内就拿到了最高级的薪酬,薪酬的激励效也消失得较早。

(四)各等级薪酬增长趋势各异

在教师薪级表的各个不同点,薪酬增长趋势各不相同。在有些国家,教师最高级薪酬增幅较大;有些国家,教师工作15年后的薪酬增幅较大;而有些国家,教师入职薪酬的增幅较大。以初中教师为例,在芬兰、爱沙尼亚(包括墨西哥),教师的最高级薪酬增幅要比入职薪酬和工作15年的薪酬增幅大。在荷兰和葡萄牙(包括日本),具有15年工作经验的教师薪酬增幅比入职薪酬和最高级薪酬的增幅要大。而在丹麦、英国、苏格兰(包括澳大利亚、新西兰),教师的入职薪酬增幅比工作15年的薪酬和最高级薪酬的增幅要大。

四、薪酬激励机制——奖金和津贴

除了法定薪酬之外,OECD多数国家还通过每年发放或者不定期发放奖金的形式,对部分教师予以额外的经济补助。这类奖金大致包括两种类型:一是对那些在特殊条件下工作的教师以及承担特殊职责的教师发放岗位津贴,尤其是那些在偏远地区教学或条件极为艰苦的地区教学的教师。这些教师面临的挑战和承担的工作责任往往是一般教师的几倍。在OECD国及合作伙伴国家中,有三分之二的国家每年都为这部分教师额外发放岗位津贴。还有10个国家每年为那些在师资紧缺领域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发放岗位津贴。例如,在葡萄牙,当教师承担特定任务或活动时,比如培训导生,指导咨询等,就会得到加薪和减少教学时数的奖励。二是根据教师的资格认证、完成在职培训的情况以及教师的工作成绩来发放奖金。大约有70%的OECD国家都会以此为依据来给教师发放额外奖金。例如,对于那些入职资格或资格认证超过了最低从业资格要求,或者完成的在职培训超过了最低培训要求的教师通常都可以获得此类奖金。在30余个OECD国家及合作伙伴国中,有18个对完成了专业提升活动的教师发放奖金或津贴,其中有13个国家将这一做法常态化了;另有13个OECD国家及合作伙伴国,较为注重对取得教学杰出成就的教师发放额外奖金。鉴定教学杰出成就的方法和奖励的形式多种多样。在有些国家,教学杰出成就的认定主要是看学生取得的成绩以及教师在教学经验、教学成就和职业资格方面达到的标准。而在另一些国家,如波兰,这种奖励是基于对班主任的评价。

结语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和教师薪级结构的差异,欧洲各国具有相同教学资历并从事相同年级教学的教师,其薪酬可能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同一国家里,教师薪酬也存在不同教学年级之间以及不同教学资历之间的差异。尽管差异普遍存在,但总的来说,欧洲各国大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教师薪酬制度。在OECD国家中,具有15年教学经验的小学、初中、高中教师的平均薪酬分别是OECD国家平均GDP的1.16、1.22和1.29倍,由于OECD成员国大都为欧洲国家,上述数据这大致反映了欧洲教师的薪酬和地位状况。欧洲各国的教师薪酬制度的制度和实践给我们以有益的启示:教师薪酬制度不应仅仅停留于法定工资,而应以教师的利益为本,注重薪级结构分配平衡、分布合理,既要有体现出绩效加薪的薪级档,又要避免教师收入差距过大,还要把直接薪酬和间接薪酬、短期激励和长期激励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形成和谐的教师薪酬制度,达到组织与个人满意度最大化。只有这样,教师职业才能在人才市场上保持竞争优势,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从教,稳定教师队伍,这是任何国家稳定、持久地保障基础教育质量的前提条件。

参考文献

[1] OECD indicators. Education at a Glance.2010. http://www.oecd.org/edu/eag2010

[2] 阚阅.欧洲资格框架解析[J].教育发展研究.2009.(19): :64-79.

[3] 李晓强.欧盟成员国中小学教师职业保障制度研究[J]. 教师教育研究. 2007. (6):75-76.


(文见《教育发展研究》2011年第四期,正式发表时略有调整和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