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中国终身教育政策的历史回顾与展望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 吴遵民、国卉男、赵华
【摘要】改革开放的三十年,也是终身教育引入我国并深入发展的三十年。在此期间,不仅终身教育理念逐渐深入人心,而且作为一项战略决策,我国从中央到地方还出台了一系列推动终身教育发展的政策甚至有了地方立法。本文即旨在通过政策层面的研究来对这三十年我国终身教育的历史演变与时代发展,做一个俯瞰式的全面回顾与总结,以为进一步推进终身教育的健康与健全发展提供有益的经验和可行的建议,并由此早日实现“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理想目标。
【关键词】终身教育 政策 回顾 展望
一、问题的提出
自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其他国际机构的大力提倡和推动下,终身教育现已作为一个极其重要的教育思潮而在世界众多国家广泛普及和推广。[1]一些国家和地区为了完善本国终身教育的体制与机制,还制订了一系列相关的教育政策,并着手进行终身教育立法。如当今教育制度最为发达的美国,其早在1976年10月,就由国会通过了由议员蒙代尔递交的《终身学习法议案》,并将其作为《高等教育法》修正案第一节的B部分予以实施,由此,美国《终身教育法》(也称《蒙代尔法》)亦随之诞生。[2]1993年4月,克林顿总统在其任内宣布的《2000目标:教育美国法》(Goals 2000:Educate America Act)的政府文件中又进一步提出了推动美国教育改革的八项目标,其中的第三项目标就是“规定联邦、州和地方在教育改革和终身学习中适当而明确的地位和责任”。同年,美国还成立了“终身学习者联盟委员会”,美国教育部则成立了“国家中学后教育、图书馆与终身教育研究院”等组织和机构。从以上的介绍中可见,美国不仅在终身教育立法层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而且还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举措,以大力推动并促进终身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
与我国相邻的日本,也是较早推进终身教育的国家。1988年,日本文省部在行政机构改革中,首次撤销原社会教育局、新设终身学习局,并把原社会教育课归属于终身学习局管辖。1990年6月,日本还首次颁布《生涯学习振兴法》,其基本目的就是谋求完善振兴终身学习的推进体制及保障终身学习的机会。《生涯学习振兴法》又于2002年作了修订(修订后的新法改称《终身学习完善法》)。[3]从日本的推动来看,其第一步是借助政策以在政府层面的推进,第二步则是通过议会立法来对公民的终身学习权予以保障。由此亦使日本较早地建立起了终身教育发展的政策框架与体系。
相对美国和日本而言,我国在终身教育理念的引入及政策层面的推动,都要得益于改革开放的体制。虽然推动力度很大,成果也十分显著,但相比发达国家还是落后了约20多年的时间。我国在1993年才在《中国改革和发展纲要》中首次将“终身教育”写入政府文件。2010年7月,党中央和国务院又联合印发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其中亦以很大篇幅再次重申建立完备的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性。 而《纲要》除目录之外,其涉及到推进终身教育的政策竟达五项之多, 其坚定的态度、大力推进的立场亦可见一斑。
在这样一种形势下,如何借鉴国外发展终身教育的经验,尤其是政策层面的推进与保障则非常重要。基于这一目的,本文系统梳理了近三十年来我国推动终身教育发展的政策文件及立法举措,其目的就在于总结成功经验、汲取失败教训,以为今后终身教育的健全发展及国家层面终身教育法律的制定,提供理论上的支持和实践层面的借鉴。
附件下载:
三十年中国终身教育政策的历史回顾与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