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视野下的学校德育理念与目标思考
卢天琳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思潮纷繁复杂,但在教育事业中,特别是在学校道德教育中绝不能动摇或者放弃我们的基本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也是新时期学校德育工作的根本指南。正确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内涵要义,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也是指导我们开展学校德育的前提。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在“科学发展观”体系中,“科学”的涵义至少可体现为两方面:一是在理性思考下的顺应时代潮流;二是符合和遵循事物(社会)发展的规律。而“发展”的内涵体现在整个社会的发展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为人类的个体、群体、整体以及与自然万物的和谐相处与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客观条件和氛围,从而使整个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成为可能,进而逐步变成现实。
科学发展观为学校德育的工作理念及工作目标的确定提供了理论依据。《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了“为了每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的教育核心理念。结合科学发展观,我们的工作要在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的基础上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并始终坚持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坚持尊重个性、潜移默化、寓教于乐,坚持有教无类、因地制宜、因材施教。
新的时期,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自食其力、遵纪守法、传承文化、求真务实、创新发展”这五个方面的相关要求可以成为学校德育的具体目标。
第一, 所谓“自食其力”,就是要培养受教育者成人后首先成为一个合格的劳动者。首先提出自食其力,一是因为劳动是人类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基本前提,劳动创造了人,劳动创造了社会,劳动创造了文明;透过纷繁复杂的商品现象,我们也可以发现,只有人类的劳动才是价值的唯一源泉。二是因为党和政府历来强调劳动,早在1957年的教育方针中就明确提出“使受教育者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党的十七大报告也提出要使受教育者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三是因为社会传统文化和道德要求也一直倡导劳动光荣,反对不劳而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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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见《思想理论教育》20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