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综合课程中的人文教育
梁影
综合课程“历史与社会”是中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产物,它是一门包容了历史、地理、政治等学科领域特有教育资源的综合课程,是以提高学生人文素质、铸造民族精神为宗旨的课程,强调社会主体观的形成和健全人格的培养,体现“以育人为本”的现代教育价值取向。《全日制义务教育历史与社会课程标准(二)解读(实验稿)》指出:“对学生而言,人文素质实际上是指经过学习人文社会科学知识而形成的内在素养和品质,其核心是健全的人格。人格,即人的信仰、情操、态度、兴趣、气质、素养及价值观的总和。而人的内在素质,即人的精神境界和思想意识,无不与人文素质密切相关。人文素质是一个人外在的精神风貌和内在的精神气质的综合表现,也是其文明程度的综合体现。所以,人文素质是人文科学、人文教育在学生身上所体现出的成果。人格的培养,要以提高人文素质为前提和基础,忽视人文教育,必然导致学生人格上的缺陷。” 由此看出,历史与社会课程大力提倡人文精神培养,促进学生的自主发展。同时,该课程十分重视对学生进行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促进学生逐步形成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培养公民应有的人文素质和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
结合课程标准与教材编写的情况分析,人文教育贯穿该课程的各个方面。
一、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精神的培养
一个民族,没有振奋的精神和高尚的品格,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中华传统美德,集中体现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
爱国主义是千百年来巩固起来的对自己祖国的一种最深厚的感情。人教版《历史与社会》七年级上册的内容主题是“我们生活的世界”,其中第三单元“中华各族人民的家园”,详细地介绍了中国自然和人文环境的总体特征。教学中,笔者运用多媒体技术手段,展示祖国辽阔的疆域、壮美的河山、多民族的大家庭、各地的风土人情,学生自主探究“游历华夏”,有效地激发了学生的爱国热情和建设美好祖国的情感。当讲到 “生生不息的中华文明”时,用简练的语言、典型的图片展示了绵延数千年的中华文明,让学生倍感自豪。一个平时比较调皮的学生当时就脱口而出:“中国太伟大了,我为中国而感到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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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见《思想理论教育》2011.3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