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迈进
湖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 王国生
湖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王国生讲话 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和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两圈一带”战略等,迫切需要教育推动自主创新和管理创新,需要教育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需要教育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需要教育提升湖北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湖北突出的优势在科教,崛起的关键靠人才,发展的基础在教育,必须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努力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全面协调发展。
作为中国近代教育的发祥地之一,湖北素有重教兴学的历史传统,享有“唯楚有才”的美誉。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世纪以来,历届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先后提出和实施了科教兴鄂、人才强省战略,有力地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全面实现从交费到免费的历史性跨越,高中阶段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快速发展,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武汉城市圈教育改革创新与开放合作取得明显进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当前,湖北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和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两圈一带”战略等,迫切需要教育推动自主创新和管理创新,需要教育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需要教育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需要教育提升湖北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明确提出,到2015年,要把我省基本建成教育强省;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前列。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都要正确把握教育发展面临的形势,充分认识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贯彻实施湖北教育规划纲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推动湖北向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迈进。
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加快普及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着力破除制约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抓紧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要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展学前教育,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出来的教育资源发展学前教育,制定相应的合理用地、税费减免等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推进公办、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合作办园。同时,加快启动学前教育推进计划试点工作,针对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入园率低、入园贵、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积极探索有效化解办法和途径。
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把缩小义务教育差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首要任务,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质量,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师资配备均衡化、基础设施标准化、教育质量一体化,确保适龄儿童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
要进一步完善省级统筹、以县为主、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抓紧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加快推进薄弱学校改造,建立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提供管理和服务的制度,着力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要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
进一步完善经济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我省已初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资助体系,助学贷款发放量连续多年居全国第一。要继续坚持这些做法,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政策,扩大奖学金、助学金规模和覆盖面。要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贴标准,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府资助制度,完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要鼓励社会各界以各种形式设立奖学金、助学金项目,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切实解决特殊群体孩子的就学问题。
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教育全面协调发展
培养能够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造就更多引领经济社会未来发展的杰出人才,是教育的根本任务。要发挥湖北的教育优势,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改革创新人才培养、考试招生、办学方式和管理体制,努力提高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匹配度和支撑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全面提升高等教育质量。
破解教育发展难题,实现教育科学发展,根本出路在改革。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大力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力争取得重大突破。要鼓励先行先试,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加快形成具有湖北特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
优先保障教育投入
教育投入是支撑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对教育的投入是对发展的直接投入。各级政府都要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把教育支出作为财政支出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要进一步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力度。全省各级政府都要加大财政投入,到2012年,超过国家2012年实现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4%目标对湖北的要求比例,省、市、县各级财政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部分都要按不低于年初预算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安排用于教育。要建立政府教育拨款增长的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各级政府教育投入公告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要积极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调控和导向作用,鼓励各地推进教育体制机制创新,建立标准拨款、项目投资与绩效奖惩相结合的教育经费分配制度。要强化教育经费投入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对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质量提高、创新人才培养和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的投入,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
抓教育就是抓科学发展,就是抓民生,抓民族的未来。我们一定要以教育规划纲要的制定实施为新的起点,在中央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新局面,为把我省建设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中国教育报》2011年1月19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