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召开教育工作会议部署教育改革发展
2020年实现全区义务教育整体均衡
2011年1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总结交流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经验,分析研究教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会议正式颁布了《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自治区党委书记胡春华,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巴特尔,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出席大会并讲话。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协主席任亚平主持会议。
胡春华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是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国家颁布的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是一个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指导性文件。
胡春华要求,各地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内蒙古教育改革发展,认真组织实施好自治区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确保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要进一步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认真组织实施好自治区教育规划纲要,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在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用3年时间全面实现高中阶段免费普及教育。要优先发展民族教育,大力推行双语教学,不断改善民族学校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要进一步提高高等院校科技创新能力,加强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和创新队伍建设,大力推动产学研结合,努力推出更多实用科技成果。要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合理调整、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布局结构、专业结构,促进人才培养与人才需求有效对接。
胡春华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要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价值取向。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团组织的重要作用,全面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胡春华要求,要切实抓好教育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的落实,优先保障、切实加大教育投入,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增长幅度。
巴特尔指出,“十二五”时期是内蒙古加快推进富民强区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强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必须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建立健全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领导机制、决策机制和制度规范。在工作部署、项目安排、优惠政策等方面向教育倾斜。
巴特尔强调,推动教育公平是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任务,也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要把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重点,到2020年力争实现全区范围内整体均衡发展;要把普及高中阶段免费教育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紧迫任务,落实好配套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公平合理、稳定有序;要把解决特殊群体孩子的上学问题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切实保障他们的受教育权利。要牢固树立以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走内涵式发展道路;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升高等教育质量,高度重视民族教育发展,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实现教育的科学发展,完成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的转变,必须加快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大胆探索创新,努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教育体制机制。要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现代教育评价体系,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深化教育改革,为积极推动内蒙古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而努力。
鲁昕在讲话中对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表示了热烈的祝贺,对内蒙古在教育改革和发展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她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去年7月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颁布的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描绘了我国未来教育改革发展的宏伟蓝图,指明了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方向,开启了我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的历史征程。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了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五个必须”,集中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在教育领域的总体要求。内蒙古教育规划纲要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全面谋划自治区未来10年教育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了自治区教育改革方向和思路,提出了各项重大保障措施,是一个符合内蒙古实际、具有前瞻性战略眼光的规划纲要,必将为自治区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注入强劲的动力。
鲁昕表示,今后10年是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也是内蒙古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机遇期。教育部将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帮助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改革和发展,推动部属高校参与内蒙古经济社会建设,支持内蒙古教育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鲁昕对内蒙古教育改革和发展工作提出五点具体意见: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全力推进教育优先发展;二是要抓好改革试点和重大项目,积极推动教育改革创新;三是要紧扣地区特点和薄弱环节,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四是要提升教育发展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五是要扩大教育合作和教育开放,提升地区教育的影响力,为地区发展、人民幸福和国家振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全区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101个旗县设有分会场。
《中国教育报》2011年2月11日第1版
链接
“十一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学前教育规模逐步扩大;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提高,办学条件得到改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得到加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加快,优质高中资源不断扩大,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得到强化;高等教育稳步发展,大众化水平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增强;民族教育得到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得到重视;教师素质提高,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2007年通过“两基”达标国检。截至2010年年底,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99.99%,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6.26%;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89.73%;普通高校44所、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37.14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25.94%;有民族幼儿园196所、民族中小学571所,各级各类少数民族在校生96.89万人;有30所特殊教育学校;民办中小学206所、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71个、民办高校11所;专任教师合格率小学 99.66%、初中98.84%、普通高中9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