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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公布

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日期:2011-2-15 14:16:00 人气:

在昨日(2月12日)举行的福建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公布,提出未来十年,我省将普及学前到高中阶段教育,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行列。

亮点1 2012年基本缓解“入园难”

坚持多种形式办园,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优先保证幼儿园建设用地。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新建改造扩建一批、多元主体举办一批、盘活资产新设一批、改善提升扩大一批。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对城乡办园规范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适当补贴;对符合税法规定和有关要求的,给予税费减免优惠。2011年起对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入园保教费实行补助。通过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到2012年基本缓解“入园难”问题。

亮点2 2015年基本完成学校标准化建设

坚持政府负责、公办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公办学校充分吸纳,并与当地学生享有同等的义务教育政策。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帮助学习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等原因而失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

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首先要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到2013年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到2015年基本完成学校标准化建设。

亮点3 2017年免费上普通高中

我省将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进程,力争到2017年实行普通高中免费教育。到2020年,90%的初中毕业生进入优质高中阶段学校就读。鼓励和引导普通高中向城市、县城集中办学。到2015年,优质高中比例达到75%;到2020年,全面实现普通高中优质化。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力争到2017年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这与我省提前三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相适应,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先做起来。

亮点4 2014年中职全免费

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的基础上,从2011年秋季开始对中职学校一年级学生免除学费,到 2014年全面实行中职教育免学费制度。到2015年,职业院校紧缺人才相关专业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比例保持在70%以上,国家示范专业(点)和改革创新重点专业(点)达60个。

亮点5 2020年研究生教育规模翻一番

稳步发展普通本科教育,扩大本科教育学生规模。加快发展研究生教育,重点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规模。到2020年,建成若干所国际国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的高校,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到2020年实现研究生教育规模比2009年翻一番。

亮点6 学生课业负担将设监测、举报和公告制度

各级政府不得把升学率和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教育部门和学校业绩的主要指标,不得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和公告制度。学校要把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不得随意侵占学生休息时间,不得随意加深难度、增加课时,减少作业量,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

到2012年全面建立省、县、校三级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网络,建立10个省级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和大学生心理素质拓展基地。

亮点7 民办教育将享受平等法律地位

民办教育是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要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捐资和出资人不要求回报的民办学校享有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用地、税收及其他优惠政策。出资人要求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享有国家规定的税收及其他优惠政策。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

亮点8 探索本科高职分类考试

规范高校招生录取办法和加分政策,规范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办法,提高考试的科学性和公信力。探索高水平大学采取统一考试、学校联考、学校单考等多样化考试招生方式;一般普通本科学校以国家统一考试为主,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建立高等职业学校自主考试选拔或根据高中阶段学生学业成绩注册入学制度。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