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出有时代特征的现代教育
福建省省长 黄小晶
■ 省里将制定财政投入方案,合理划分省、市、县财政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确保“三个增长”。各级政府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投入按时足额到位。
■ 必须改革创新,系统设计、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试点先行,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办出有时代特征和福建特点的现代教育。
一、提高认识,明确教育改革发展的任务
长期以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教育,优先发展教育,在建立和完善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完整的助学体系等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十一五”期间,我省教育事业取得前所未有的成绩。到2010年,义务教育各项指标继续保持全国较高水平,每万人口在园幼儿数连续5年位居全国第二;高中阶段毛入率达83.4%;高等教育毛入率达26.6%,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在学研究生达4.16万人。高校成为科技创新的重要生力军,5年来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超过400项,占全省总数的1/3以上。
在新形势下,我们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必须加快教育的改革和发展,首先要明确总的方向和基本的要求。一是必须突出育人为本,以德为先、以能为重,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是必须坚持公平,关键是机会要公平、资源要普惠,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三是必须提高质量,加强素质教育,形成以质量为核心的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促进教育由大变强;四是必须体现优先,规划优先安排,资源优先保障,工作优先落实;五是必须改革创新,系统设计、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试点先行,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办出有时代特征和福建特点的现代教育。
顺应跨越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我省确定“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行列”的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目标。在指标上,提出要提前3年实现国家确定的2020年发展目标,力争到2020年各项主要指标走在全国前列。其中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各项指标继续处于全国较高水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预计2012年、2015年可分别达32%、40%,到2020年预计可以达到53%,高于国家目标13个百分点。在水平上,提出要实现教育理念更加先进,办学体制更加优化,管理体制更显活力,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更加完备,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得到更大满足,教育为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能力大幅提升。
二、统筹谋划,提高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水平
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纳入财政预算,按照“保基本、全覆盖、有质量”的原则,大力发展公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园,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除政府主导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外,要鼓励国有企事业和集体单位、街道乡镇举办公办性质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农村要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举办幼儿园。对面向大众、收费低廉的民办幼儿园实行财政补贴。要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从今年起,对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入园保教费实行补助。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薄弱校改造力度,切实缩小校际、城乡差距。到2013年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到2015年基本完成学校标准化建设。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统一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办学经费、教师编制、教师工资和公用经费标准,并适当向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倾斜。鼓励教师扎根农村,将长期在农村任教且有实际困难的教师的住房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体系,在农村、艰苦和边远地区建设教师周转房。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鼓励优质学校组建教育集团,在集团内实行“师资互派、资源共享、统一教学、捆绑考核”,提高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扩大优质学校辐射范围。
加快高中阶段教育普及。要控制普通高中新建布点,鼓励和引导普通高中向城区、县城集中办学,提高办学效益。高中免费教育是大势所趋,力争到 2017年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给予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模式、课程设置等方面更多的自主权,鼓励学校开设各种选修课,增加课程的多样性和选择性。
创新发展职业教育。要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学习成本上,从今年秋季开始,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的基础上,对中职学校一年级学生免学费,到2014年全面实行中职教育免学费制度;劳动技能上,全面实施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完善就业准入制度;升学渠道上,逐步建立中职毕业生注册进入高职院校学习的制度。要创新培养模式,依托职教集团,加快建设一批省级行业或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推进教产结合、校企一体化办学,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广泛开展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培养,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
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要推进高水平高等学校建设,对重点建设高校、一般本科院校、示范性高职院校、民办院校分类提出发展目标,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水平、办出特色,争取部分高校的办学水平进入国内同类高校先进行列。要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通过省部共建、合作共建或设立分支机构的方式,引进国家重点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的优势资源,引导大中型企业和高校共建,努力提升我省高校的创新和服务能力。
三、改革创新,增强教育事业发展动力和活力
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建立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积极探索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教育教学新模式。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发展性学习评价标准,发现和培养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关注个性差异和潜能发展。要围绕育人目标,形成较为完善的推进素质教育体制机制。
扶持发展民办教育。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职责,拓展社会资源进入教育的途径。对民办教育要高看一等、厚爱一层,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完善财税、金融、土地、审批等优惠政策和捐赠教育的激励机制。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
抓好改革试点。组织实施10大改革试点项目,其中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探索闽台高校教育交流合作新模式、建立和完善民办教育扶持政策、建立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和办法等,是国家在我省实施的改革试点。省里将成立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指导全省教育体制改革工作。各地和省重点建设高校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切实抓好试点项目的组织实施,力争2012年取得阶段性成效。
扩大教育开放。要发挥我省的独特优势,拓展与台港澳的教育合作,扩大对台招生,持续选派学生赴台学习,推动闽台学生互换、学历学分互认。抓好两岸教育合作实验园区建设,深化闽台职教合作。要瞄准世界一流水平,加大参与双边、多边和区域性、全球性教育交流合作的力度。
四、强化保障,确保教育规划纲要全面实施
在师资方面,要继续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要发挥好大学科技园和重点学科、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各级各类平台的作用,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建设高水平的创新团队,加大高校领军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培养一批优秀拔尖人才和学科带头人。
在投入方面,必须整合渠道,增加支出,多轮驱动。一方面,政府要加大投入。省里将制定财政投入方案,合理划分省、市、县财政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确保“三个增长”。各级政府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投入按时足额到位。另一方面,要多渠道筹措。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3%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比例要从现有的1%增加到2%,各地土地出让金收入要有一定比例用于教育设施建设,从地方政府债券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教育发展。
在安全方面,要加强和谐校园建设,开展文明学校、平安校园和绿色校园创建活动,及时消除和化解影响校园和谐稳定的因素。要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师生自我防范意识,增强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
《中国教育报》2011年2月22日第1版
(来源: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