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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政增加教育经费预算

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来源:中国教育报 日期:2011-12-20 10:00:00 人气:

确保2012年预算内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20%以上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要求确保按期实现2012年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20%以上的目标,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山东要求严格落实法定增长要求,调整支出结构,增加教育经费预算,保证财政教育支出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对预算执行中超收部分优先安排教育拨款。同时,各级政府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新增财力要向教育倾斜。

在经费来源方面,山东明确,从2010年12月1日起,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内外资企业和个人教育费附加按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额的3%征收,地方教育附加按2%征收。从2011年起,各地从当年土地出让收入中,按照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支出后余额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地方分成的彩票公益金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教育,并要求不得因此而减少其他应由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

山东强调,要进一步优化教育投入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大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保障力度,加大对学前教育办学的投入力度,加大对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大对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的引导力度,加大对健全学生资助体系的落实力度,促进各阶段教育协调发展。

(文见《中国教育报》2011年10月12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