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把握《若干意见》主要精神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在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杜玉波
(2012年3月22日)
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明确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重要讲话中强调,不断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必须始终贯穿于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各项工作之中。
为把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进一步转化为具体政策和举措,教育部决定研究制定《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针对当前影响和制约质量提高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围绕高校承担的历史责任和使命,提出了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30条具体措施。
刘延东国务委员对《若干意见》起草工作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教育部精心组织,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文件送审稿。去年12月,国家教改领导小组第4次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这个文件。
《若干意见》凸显提高质量这条主线,按照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内涵和要求,提出了六个部分30条政策举措。第一部分重点阐述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总体要求,也就是文件的第1条和第2条;第二部分重点阐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政策措施,第3条至第11条;第三部分重点阐述增强科学研究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文化传承创新的政策措施,第12条至第18条;第四部分重点阐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第19条至第25条;第五部分重点阐述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政策措施,第26条至第28条;第六部分重点阐述加强条件和经费保障,第29条和第30条。
总体来讲,《若干意见》突出了以下七个方面:
第一,把人才培养作为提高质量的首要工作
人才培养质量是高等教育质量的第一体现,是高校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一是夯实办学的核心理念。要重新认识高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进一步树立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理念,把人才培养质量作为衡量办学水平的最主要标准;进一步树立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为检验标准的理念,把社会评价作为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进一步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把一切为了学生健康成长作为教育工作的首要追求。大学校长心中有学生,我们的大学才有希望;教师心中有学生,我们的大学才能办好。
二是开展教学方法大改革。教学方法是点燃学生创新才智的火种。要把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模式改革作为高等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的最基础性工作,大力推进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加强师生互动。
三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创新人才,关键是因校制宜,探索科学基础、实践能力和人文素养融合发展的新模式。要实施好“一基础、五卓越”计划,力求两个重点突破:在高校内部,要在拔尖学生的选拔方式、因材施教模式和国际化培养方面取得突破;在高校外部,要在高校与行业部门、科研院所和企业合作培养应用性、复合型人才的体制机制上取得突破。同时,积极推进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着力构建发展“5+3”模式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加快面向基层的全科医生培养。
四是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把本科教学作为高校最基础、最根本的工作,领导精力、师资力量、资源配置、经费安排和工作评价都要体现以教学为中心。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和完善教学工作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教学工作。
五是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要完善以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促进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协调发展,专业学位突出职业能力培养,学术学位重点提高研究生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推动高校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鼓励跨学科合作指导,健全研究生管理机制。
六是强化实践育人环节。这是目前高校人才培养的最薄弱环节。要认真落实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意见》,重点抓好实践教学,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各类专业实践教学学分学时;抓好条件保障,推动高校与千家企业共同建设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七是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强调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加强主渠道、主阵地建设,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实施立德树人工程,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二,把内涵发展作为提高质量的核心要求
提高质量,必须转变高等教育发展方式,坚持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大学。
一是稳定规模。保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规模相对稳定,高等教育规模增量主要用于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以及扩大民办教育和合作办学。
二是优化结构。结构决定着高等教育的宏观质量。要调整专业布局结构,主动适应国家战略需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超前部署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所需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工作,以修订实施新的学科专业目录及设置管理办法为契机,建立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要调整人才培养层次和类型结构,使各层次、各类型人才更好地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高等职业教育要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本科教育要加大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硕士阶段教育要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博士阶段教育要深化改革培养机制、着力提升科研创新能力。还要调整高等教育区域布局结构,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进一步完善中央部属院校和重点建设院校战略布局。
三是强化特色。要以特色求发展,以特色构筑核心竞争力。高校要合理定位、各展所长,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避免一味追求升格、盲目竞争。探索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制定分类管理办法,克服同质化倾向。根据办学历史、区位优势和资源条件等,确定特色鲜明的办学定位、发展规划、人才培养规格和学科专业设置。
加大省级政府统筹力度,加大对地方高校的支持,重点支持一批有特色高水平地方高校。
第三,把体制机制改革作为提高质量的根本出路
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是破解高等教育发展深层次矛盾、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关键。这就要求我们真正解放思想,从习惯思维和固有模式中走出来,大胆尝试,积极探索。
一是高考改革是重要突破口。高考改革是个“牛鼻子”,高考制度必须坚持,高考改革势在必行。要根据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目标要求,按照“四改革、四推进”的思路,积极稳妥地推进高考改革。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高考改革专项方案。特别要尽快出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意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完善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政策和措施。
二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是关键环节。要按照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要求,逐步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着力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简政放权,除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外,实行本科和高职高专专业自主设置,研究生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在有条件的学位授予单位试行自行增列博士、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要依据高校章程制定办法,加强章程建设;要推进高校学术组织建设,优化校院两级学术组织构架,制定学术委员会规则;推进高校民主管理,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建设。
三是教改项目是有力抓手。要切实抓好与高等教育相关的228个国家教改试点项目。进一步加强试点单位之间的沟通交流和咨询专家的指导评估,建立试点项目的交流平台和绩效评价机制;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突破阻碍改革试点的政策瓶颈;进一步加强过程管理,建立改革试点动态调整机制,切忌将改革试点从责任变成荣誉。要将试点转为示范,组织开展成果展示活动,培育基层典型,推广先进经验。
四是试点学院是教改试验区。设立试点学院,是一项以创新人才培养体制为核心、以学院为基本实施单位的综合性改革。重点是“三改革、一完善”,即改革人才招录与选拔方式,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师遴选、考核与评价制度,完善学院内部治理结构,实现人才培养和学院管理体制机制的新突破。试点高校要将试点学院改革纳入学校总体规划,加强统筹和政策支持,不断积累和创造经验。
第四,把教师队伍作为提高质量的根本保障
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培养一流大师作为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按照“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一是坚持师德为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师教育学生,一是知识、二是方法、三是品格,其中品格是最高层次。当教授要以学术为主,学生的事不能耽误。要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特别是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建立健全师德考评和奖惩制度,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要完善高校科研学术规范,建立学术不端行为惩治查处机构。对学术不端行为者,一经查实,一律予以解聘,依法撤销教师资格。
二是坚持教学为要,加强教师教学能力建设。一个不为教学操心的校长不是合格的校长,一个不把主要精力投入教学的教师不是合格的教师。高校要制定具体办法,把教授给本科生上课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将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作为教授聘任的基本条件,让最优秀的教师为本科一年级学生上课。要搭建教师沟通、交流、帮扶、发展平台,加强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定期对教师进行培训和咨询,推动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更新教育观念,掌握先进的教学模式和方法,提高教学能力。同时要完善基层教学组织、健全老中青教师“传帮带”机制、完善助教制度、探索科学评价教学能力的办法等措施。
三是坚持科研为基,加强科研教学团队建设。科研是教学的基础。高校科研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服务教学、服务人才培养。高校教师要善于通过科研掌握科技和学术发展的最新趋势,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保证教学质量。要为中青年教师创造更多的机会,营造平等宽松的环境,让他们在教学科研中挑大梁。同时,坚持育引并举,集聚一批学科领军人才和科研教学团队。
四是完善分类管理,激发教师队伍生机活力。严格实施高校教师资格制度,完善教师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价办法,明确不同类型教师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分配政策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加强教师管理,完善教师退出机制。
第五,把监测评估作为提高质量的必要手段
一是立标准,制定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标准是尺度、是要求、是底线。要分三个层次制定标准,建立健全符合国情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系。国家层面,要组织专家研究制定本科各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制定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和专业学位基本要求等;地方层面,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业部门(协会)和高校要联合制定相应的专业人才评价标准;高校层面,各高校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本校实际制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标准、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二是抓评估,健全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要坚持管办评分离的原则,建立以高校自我评估为基础,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国际评估为主要内容,政府、学校、专门机构和社会多元评价相结合的教学评估制度。要按照本科评估新方案的要求,强化高校质量主体意识,推进高校开展本科教学自我评估,完善本科院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推动高校向社会公布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真正建立高校自我激励和约束的机制。
三是抓项目,继续推进“本科教学工程”。要完善国家、地方、高校三级“本科教学工程”体系。无论是专业综合改革、精品开放课程、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还是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项目,都要强调发挥建设项目在推进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上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
第六,把创新引领作为提高质量的内在动力
《若干意见》以创新为引领,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新的举措。科学研究方面,要实施教育部、科技部联合行动计划;实施新一轮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建立现代科研管理新机制;建立以科研成果创造性、实用性以及科研对人才培养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激励机制。社会服务方面,要瞄准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与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合作建设一批高水平咨询研究机构;推动建立继续教育国家制度,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文化传承创新方面,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大学文化;实施基础研究中长期重大专项和学术文化工程;组织实施高校校园文化创新项目;稳步推进孔子学院建设;推进海外中国学研究等。
协同创新,是提升国家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和战略选择。《若干意见》和《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以下简称“2011计划”)对推进高校协同创新作出了部署,这是当前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一个重要着力点。具体说,实施“2011计划”,就是以协同创新为主题,以解决国家重大问题为出发点,以提升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为核心任务,以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重点,以建立“2011协同创新中心”为实施载体,大力推进校校协同、校所协同、校企(行业)协同、校地(区域)协同以及国际优势创新资源的深度融合,实现高校创新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
第七,把对外开放作为提高质量的重要途径
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必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国际交流合作的层次和水平。
一是要积极引进优质资源。以实施海外名师项目和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等为牵引,引进一批国际公认的高水平专家学者和团队。在部分高校开展聘请外籍人员担任“学术院系主任”、“学术校长”试点。推动高校结合实际提出聘用外籍教师比例的增长性目标。支持高校办好若干所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实施一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二是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继续实施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项目,探索建立高校学生海外志愿服务机制,支持中外高校间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支持高校境外办学,做好高校领导和骨干教师海外培训工作。
三是全面实施留学中国计划。要不断提高来华留学教育质量,进一步扩大外国留学生规模,使我国成为亚洲最大的留学目的地国。
《若干意见》是新时期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指导性文件。会后,将召开“2011计划”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对实施“2011计划”作出具体部署。下半年,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主题,召开第22次直属高校咨询会;召开高等教育改革试点项目推进会,总结推广国家教改试点项目的经验做法。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若干意见》的要求尽快落到实处。一是要准确把握文件的主要精神,全面理解文件内容,各地各高校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贯彻部署。二是要研究提出具体落实工作方案,分解细化各项工作任务,逐一落实到领导、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基层组织和责任人。三是各地各高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把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精力聚焦到提高质量上。四是要加强督查指导,教育部将在年内对贯彻《若干意见》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各地也要加大监督指导力度,确保贯彻落实工作取得实效。
《中国教育报》2012年5月22日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