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城镇化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挑战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来源:学习时报 日期:2012-10-22 14:11:00 人气:
教育部副部长 刘利民城镇化是指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迁移、农村生产生活方式逐步向城镇进化、农村文明持续向城镇文明转型发展的过程。城镇化主要以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即城镇化率来衡量。2011年,我国城镇人口达到6.91亿,超过农村人口6.57亿,城镇化率达到51.27%。城镇化是我国社会结构的一个历史性巨变,对经济社会各方面均产生深刻影响。作为事关国计民生的农村义务教育,在城镇化进程中,经受了前所未有的影响,发生着重大变革。准确把握城镇化与农村义务教育的关系,科学应对城镇化背景下各种复杂的挑战、矛盾和问题,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国农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综观本世纪以来我国城镇化历程,农村教育的作用呈现出一些特点:一是全面性。城镇化影响农村教育布局,影响农村教育内容,影响农村教育手段,也影响农村教育思想。二是深刻性。城镇化是一场大变革,深刻地影响人口流动趋势、学校硬件条件、教育意识形态。三是差异性。城镇化对农村教育影响的深度和广度,各地程度不同。有些地方城乡义务教育已无实质性区别、实现了一体化,而有些地方则鲜受触动,还重复着传统的教育方式。四是长远性。我国城镇化进程方兴未艾,对农村教育的影响将长期存在。主动适应,则利国利民;漠然置之,终将陷入被动。我们必须顺应大势,认真分析城镇化对农村教育的积极作用和带来的问题,认真做好城镇化背景下农村义务教育各项工作。 城镇化对农村义务教育产生积极作用在城镇化进程中,统筹发展社会事业、优先发展义务教育渐成当代城镇文化的重要特点。这种价值取向与思想共识,有助于人们提高对教育事业重要性的认识。农村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农村教育的现代化,就不可能实现中国教育的现代化。进入新世纪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也把农村教育作为优先领域,防止出现农村教育凹陷,着力推进教育公平。可以说,城镇化从多方面推动了农村义务教育。即基本形成了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明显改善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整体提高了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素质、初步催生了农村义务教育现代化雏形、持续提升了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和国民素质。 城镇化对农村义务教育带来严峻挑战 在农村人口向城镇流动过程中,一方面,农村学龄人口向城镇转移,为农村孩子接受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创造了机会,另一方面农村地区人口减少,农村学校的撤并,造成学生上学路程普遍变远、学生上学交通安全存在隐患、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保障不到位、农民工子女教育面临新的课题及产生了大批闲置校园校舍等一系列值得关注的问题。 城镇化对农村义务教育教育提出未来呼唤如今,我国已经进入城镇化发展新阶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优化城市化布局和形态,加强城镇化管理,不断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城镇化呼唤中国教育现代化,呼唤中国农村教育改革发展。城镇化必然推动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演变,但不应以城市文明替代农村文明,更不能用城市文化消灭农村文化。农村教育是农村的希望。中华文明起源于农耕社会,中华文化的根脉在农村,教育是传承文化的主要途径。历史上许多私塾、书院曾盛极一时,但都不是在大城市,而是在山野乡村。那里不但是教育子弟、培养人才的学校,而且是一个地区的文化中心,其薪火相传、生生不息,成为中国人的精神家园。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中国农村义务教育在全面普及后正进入一个新的时期。即要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努力完成农村教育推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双重任务。 做好城镇化背景下的农村义务教育工作,要处理好几个关系。 城乡统筹与倾斜农村的关系。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起点和核心环节,为此,必须大力推进教育公平,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行城乡一致的拨款标准、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同时,对农村教育应予倾斜照顾,用更多的精力、更大的财力、更优惠的政策,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全面推进与重点突出的关系。在城镇化背景下发展农村义务教育,诚然要均衡配置校舍、图书、仪器、设备资源,但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是重中之重。均衡是有质量的均衡,要努力通过提高农村教师质量提升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让当地的孩子不仅进得来、留得住,而且学得好。 整体谋划与尊重特色的关系。在继续做好城乡统筹的同时,各地可以有特色,也应该有特色。课程内容可有特色,结合农村生产生活实际;校舍设计可有特色,更加美观大方、绿色环保;体育活动可有特色,利用农村有利自然环境,让学生更多地在户外锻炼意志、健康成长。 循序渐进与改革创新的关系。城镇化不应急于求成,而应水到渠成。过于追求城镇化率,难免城镇基础设施跟不上,公共服务跟不上,义务教育跟不上。改革是发展的动力,城镇化背景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不能墨守陈规,要避免囿于固定模式,而必须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创造性应对工作局面复杂性。 统一要求与因地制宜的关系。义务教育发展方向和基本标准,全国可有统一要求。更重要的是,各地必须依据本地省情、市情、县情推动工作。我国立体化的国情决定了不能用一把尺子、一个标准衡量所有地区的义务教育工作,要善于以多样性应对问题的复杂性。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应突出抓好一些重点工作。 大力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在国家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的基础上,依据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实际,各地应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标准,对校园校舍、仪器配备、师资配置等方面提出明确具体要求,满足本地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需求。依据标准对本地中小学办学条件进行全面评估,逐一确定不达标学校及其主要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实施改造方案。通过开展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农村地区、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缩小城乡学校之间差距。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按照国家或省级标准,为其配备教室、学生宿舍、食堂、饮用水设备、厕所、浴室等设施,配备必要的管理、服务、保安人员及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至2020年,全国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都应达标。 切实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做好农村中小学布局工作不仅关系着农村教育可持续发展,更关系着农民群众和农村学生的切身利益。科学合理的学校布局对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教育一体化、缩小区域内城乡教育差距、实现义务教育服务均等化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必须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既考虑城镇化进程、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教育效益等因素,又兼顾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贫困家庭负担、教育条件保障、地理环境及交通状况等因素,既要满足多数群众诉求,也要关注少数学生家长实际困难。要把方便学生就近上学作为布局调整的首要前提,小学1—3年级学生原则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小学高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确有需要可以寄宿。初中学生根据实际可以走读或寄宿。要严格撤并学校程序,确因生源减少等原因撤并学校,当地政府必须严格履行方案制定、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广泛听取学校师生、学生家长、村民自治组织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意见并举行听证会,调动当地群众对布局调整工作的参与。 真正办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首先,应建立村小和教学点经费保障机制,提高村小和教学点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于规模很小的学校或教学点要成倍地核定生均公用经费。其次,发挥远程教育功能,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发挥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效用,开发和输送数字化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再次,学区中心学校要统筹所管辖和辐射教学点的课程安排和教师配置,通过教师巡回教学等方式,保证教学点开设国家规定的课程,不让农村教学点成为低水平的代名词。 全面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整体素质。教育大计、教师为本,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推动教育科学发展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有了好的教师,才会有好的教育。如果说教育是国家的基石,那么教师就是奠基者。为此,首先,要改善教师的初次配置。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鼓励新招聘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教。新增高级岗位指标优先安排农村学校,动员一批高素质人才应聘农村教师。其次,要提高农村教师整体素质。尽快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对农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编制适当放宽,确保各学科教师的合理配置。实行教师资格证有效期制度,加强教师培训,提高培训效果,不断提升教师师德修养和业务能力。再次,实行校长、教师交流制度。逐步实行县级教育部门统一聘任校长,实行校长聘期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促进校长、教师在一定区域内合理交流,建立和完善鼓励城区校长、教师到农村学校或城市薄弱学校任职、任教机制。城镇学校教师评聘高级职称,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建设农村艰苦边远地区教师周转宿舍,应设立村小和教学点教师岗位津贴,探索出台提高农村教师待遇的各种有效政策措施,提升农村教师职业吸引力。 不断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的政策措施。强化输入地政府管理责任,将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区域发展规划。建立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按照随迁子女实际人数拨付教育经费。大力挖掘公办教育资源,合理设计学校布局,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保障随迁子女就学。各地应克服困难,改革创新,尽快拿出科学合理、公平务实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在输入地升学的具体办法。对于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应纳入社会管理创新体系之中,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关爱网络,创新关爱模式。统筹协调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实行留守儿童的普查登记制度和结对帮扶制度。优先满足留守儿童进入寄宿制学校需求,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建立留守儿童安全保护预警与应急机制。 认真做好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在发展城镇化背景下农村义务教育过程中,一个新问题摆在我们面前,那就是必须认真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各地要通过增设农村客运班线及站点、增加班车班次、缩短发车间隔、设置学生专车等方式,满足学生的乘车需求。严惩接送学生车辆超速、超员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坚决制止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以及拼装车、报废车等车辆接送学生。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学需要的,要组织提供校车服务。推动各部门落实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职责,开展专项督查,督促落实责任。对支持校车发展相关财政政策、税收政策等进行研究。完善相关标准和规范,修订、制订、发布各类技术标准,既对过渡期做好实事求是的安排,又从长远上明确校车管理工作规范和要求。 《学习时报》 2012 年9月24日 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