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部党组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扩大会议上的发言
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 林蕙青
(2012年11月18日)
十八大报告是我党迈向新征程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报告提出了建党100周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国100周年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为此,报告对全局、对各个系统都提出了一系列新任务、新要求。就高等教育而言,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为我们进一步明确了高等教育发展新阶段的方向和要求。贵仁、玉波、占元同志就高教战线如何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已全面系统地讲了工作思路和要求。我结合工作实际,就扎实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讲几点学习体会。
一、明确新目标、新任务,增强使命意识
十八大报告要求全党面对宏图伟业,面对人民的信任和重托,面对新的历史条件的考验,必须增强使命意识,求真务实,艰苦奋斗,不辜负使命,不断成就伟业。增强使命意识,是新形势下中央对全党的要求,也是对每一个党员的要求。我们学习十八大报告,就要对国家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有更加清醒的认识,对高等教育发展目标有更加清晰的定位,对自己的使命、责任有更加强烈的意识。高等教育要为国家实现“两个百年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中国的高等教育要跻身于世界高等教育强国之列,这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就是我们的使命和责任。增强使命意识,对我们至关重要,使我们有一种更加昂扬向上、为实现宏伟目标而奋斗的精神追求,使我们对高等教育现实中的差距有更加清醒的认识,使我们对工作的着眼点和立足点有更加准确的把握,使我们在具体工作中有更加脚踏实地、不懈努力、一步一个脚印去实现目标的工作作风。
当前,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就是要把工作落实到提高质量、优化结构、深化改革、促进公平上来。
二、牢牢把握教育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十八大报告强调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具有重大现实指导意义。立德树人既强调了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性,也强调了成才要素的全面性。育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中心任务,而在德智体美诸方面,立德又是首位的,在当前形势下需要突出强调,需要凝聚共识、汇聚力量。“立德树人”比“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内涵更加丰富,“立德”是对教育者、受教育者的共同要求,并且对教育者而言,立德既要加强德育,也要加强自身道德学风建设,还要引领社会道德风尚。落实好立德树人的要求,当前要抓好几项重点工作:
1.推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和18个配套文件的贯彻落实。《意见》是在当前形势下,落实高教领域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具体化要求,工作部署会已开,文件已下发,下一步关键是要推动落实,组织好交流、检查,抓好典型,使高教战线按照文件的思路、要求,真正地、全局性地行动起来,全面落实好立德树人的任务要求。
2.全面启动本科质量标准建设工作。通过建立系统的质量标准,在高校人才培养各环节中明确立德树人的要求。建设质量标准体系,分三个层面:一是国标,国家层面要建立92个专业类质量标准;二是行标,对一些专业性、应用性强的行业制订专业标准,使用人部门对教育有更多的发言权、参与权和评价权;三是校标,每个学校要在上述国标、行标基础上,根据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办学定位和特色,制订各校的培养标准。2013年要基本建成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系。
3.深入开展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教育部与中国科协在新入学研究生中联合开展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是解决现实工作中立德树人“两张皮”问题的重要抓手。去年由院士、科学家为新入学研究生讲科学精神、科学道德、科学伦理和科学规范,参加宣讲的院士40多人,听宣讲的学生达85万多人次。今年要进一步巩固和推进这项工作实现“两拓展、两结合”新进展,即拓展到高年级本科生,拓展到新入职教师和新入岗研究生导师;开展集中宣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宣讲教育与监督惩处相结合。真正实现这项工作“全覆盖、制度化、重实效”的目标要求。
三、推动高等教育结构调整迈出重大步伐
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是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重要内容。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政府负有更大、更直接的责任。近一个时期,需要下大气力,抓好几件对高等教育结构有格局性重要影响的工作,做好优化结构这篇大文章。
1.启动实施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推动区域结构调整。我们特别要抓好这个计划中的两个重大支撑性项目:一个是发改委投入100亿元的“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100所高校着力提升本科人才培养水平;另一个是财政部投入60亿元的“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作”,支持14所学校全面提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能力。两大项目都正在做设计、报方案,我们要把握好建设方向和建设过程,不能做成“基建项目”、“输血项目”,要通过这些项目推动学校综合改革,提升中西部高校造血功能,切实为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打下坚实的基础。
2.推动高校进行专业调整,优化专业结构。高校按专业培养人才,专业结构调整优化对于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意义。前不久,高教司组织修订并下发了新的专业目录和管理办法,这次修订工作与高教史上曾经进行的三次目录修订工作比较,比较妥善地解决了历次修订中都面临的一些老大难问题,得到各界广泛好评。一是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新目录撤销了129个不适应需要的专业,超前部署了一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急需的相关学科专业,重视发展了一批应用性强、满足行业发展人才需求的新专业。二是更加适应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的新要求。按照“以宽为主、宽窄兼顾”的原则,合理确定专业口径,既有满足综合性大学培养“宽专业、厚基础”人才的宽口径专业,也有面向行业和企业需求、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特色专业,更好地适应了我国高等教育多层次、多类型、多规格人才培养的新需要。三是更加科学合理规范。新目录的专业学科内涵更加清晰,特别是与研究生学科目录保持较好的一致性,实现了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在学科专业上的有机衔接。四是形成了既统一稳定又相对开放的专业目录体系。新目录中设两类专业,即基本专业和特设专业,并实行两种管理方式。其中,基本专业每五年调整一次,相对稳定;特设专业处于动态,每年向社会公布,实现了本科专业目录的稳定性和开放性的结合,既保证了专业目录系统的完整统一,又为学校专业设置的动态调整提供了机制保障。五是高校设置专业自主权得到进一步落实,并构建起专业设置宏观监管新机制。
发布新目录和新规定,并不意味着实现了专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下一步更重要的工作就是以此为契机,部署、推动新一轮专业调整、建设和管理改革。一是我国高校现有的4万多个本科专业点,都要根据新目录做好对应调整,并要全面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二是建立起新的国家、地方、高校专业设置管理方式;三是建立健全专业质量评估监督体系。上述工作都要在年内做好全面部署和推动,2013年基本完成。
3.深化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改革,优化人才类型结构。当前,特别要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真正实现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协调发展。近年来,我们积极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迈出重大步伐:一是招生规模从2008年的两万多人增长到去年的15万人,占全国招生计划的比例从6%增长到32%;二是专业学位种类从19种增加到39种,基本覆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骨干领域;三是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专业学位发展的政策措施。从今年研究生报名情况看,已经发生明显变化,中国教育报报道专业学位研究生成了“香饽饽”。下一步,我们的重点要放在深化改革上,推动高校进一步转观念、变模式、创品牌,要着力培育出一批成功的典型,如临床医学人才培养、国际新闻传播人才培养、电影编导高端复合型人才培养等,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不仅有量的大发展,还有质量大提高。
四、深化高教领域综合改革
十八大报告做出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部署,强调了当前教育改革的综合性、整体性、协调性,进一步明确了推进教育改革的思路和方式,对我们深化高教改革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我们在工作实践中也越来越深刻体会到,改革之间不是相互分离、单兵独进,而是更多地体现在改革的联动,改革的统筹协调,包括国家、地方和学校不同主体之间改革的统筹协调,不同层次类型教育之间改革的统筹协调,教育教学、体制机制等不同方面改革的统筹协调,教育系统与社会系统之间改革的统筹协调。综合改革要求我们在更大视野、更大胸怀、更大格局下来做顶层设计、加强试点、系统推进。就工作层面,当前高等教育在几个重要的环节上都要进一步力推综合改革。
1.推进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综合改革。改革不能局限于考试招生环节上,而要着眼于高校多样化的各种类型的人才培养需要,着眼于基础教育推进素质教育的改革需要,进行系统设计和分步实施。近一段时间,学生司牵头,基础司、职成司、高教司、研究生司等共同参与、支持,与考指委一起对招生考试改革做了进一步系统调研设计,拿出了八个方面分领域、有统筹的招考改革方案,包括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高职单独考试招生方案、高校对各类特长潜质学生自主选拔方案、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方案等,更加体现整体性、综合性,待党组通过后,将陆续出台实施。
2.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既要有内容、方法更新,也要有体制机制突破。当前,要着力抓好两项工作:
一是加强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社会多方面的协同育人。我们在机制上已经起步,初步探索了与中科院系统、工程院系统、科协系统和各大国企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引入了一大批社会优质资源参与、支持高校人才培养。如与中科院联合实施的“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包括10个子项目,2000多名院士、科学家加入本科生、研究生培养,受益学生超过15万人次。但这只是起步,协同育人机制还不够巩固、不够深入、不够完善,需要下大力气加强指导和推动,使之更加完善,更加制度化。
二是以创新人才培养为核心,推进试点学院综合改革。包括改革人才选拔方式,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师遴选、考核与评价制度,完善学院内部治理结构。我们要指导好这项综合改革,努力为之创造宽松的政策空间,使这项改革真正取得进展和成效。
3.加快质量评估保障体系建设。《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对我国高等教育本科教学评估制度作了系统的顶层设计。评估不再是单项政府评估,而是一个评估体系,发挥不同主体、多种形式评估的作用。这个体系要求作为质量主体的高校,要普遍开展自评,建立自律机制;作为举办者的政府,要进行分类的院校评估,监督检查学校办学状况和质量;作为用人部门的行业企业,要参与专业水平质量认证;作为纳税人的社会公众,要监督办学,要求高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向社会公开。这个评估体系尽管有了系统的制度设计,但在实践层面才刚刚起步。2013年,我们要加大工作力度,在院校审核评估、专业认证、国际评估和教学状态数据公布等方面迈出重大步伐。通过3-5年的不懈努力,真正建成与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体系相适应的评估制度。
4.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学位办已经研究形成了《关于深化改革,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意见》。《意见》以提高质量为主线,包括结构调整、培养模式改革、管理机制改革,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是一个系统设计的综合改革,文件即将下发,并且有了整体推进方案,明年将是我们着力全面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之年。
五、大力促进高等教育公平
十八大报告提出,要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要求,当前高等教育要在促进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方面积极作为,做好两项重点工作。
一是更加着力促进弱势群体的入学机会公平。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优质教育资源扶贫定向招生计划。这是一项对贫困地区弱势群体的入学机会补偿机制,今年这项计划成功实施,社会反响很好,参与计划的都是重点高校,使贫困地区考生上一本高校人数增加了11%。2013年我们的工作重点是适当扩大规模、调整结构、完善措施。
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工作。国务院文件已出台,备受社会关注。总体看,二分之一省份无压力,三分之一省份有压力但不大,“北上广”压力大。我们要抓紧督促、指导和协调,帮助、支持他们拿出可行的思路和方案,确保年底各地文件出台。
二是更加着力维护好规则秩序公平。各类国家教育考试面对形势越来越复杂,一些地方社会环境恶劣,诚信体系缺失,确保考试安全已成为常态化的大任务、硬任务。今年的四六级考试、2013年研究生统考、2013年特殊类型招生都即将开始,从确保安全和确保公平双重角度,都要不遗余力,切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中国教育报》 2012年12月4日 1、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