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

教育部与有关部委联合发文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来源:中国教育报 日期:2012-12-18 14:54:00 人气:

教育部今天举办新闻通气会,教师工作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6个文件出台的有关情况。针对各级各类教育的教师队伍建设,这6个文件旨在创新教师管理体制机制,切实加强教师工作薄弱环节,着力破解涉及教师队伍建设体制机制方面的瓶颈。

将村小和农村教学点作为政策突破重点

目前,我国1442万名各级各类教师中,农村教师有910万。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确立了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并提出到2020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准入严格、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造就一支稳定而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农村教师队伍。

《意见》提出了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举措。其中包括:探索建立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补充新机制;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通过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特岗教师计划、定向委托培养等多渠道,扩充农村优质师资来源;大力促进农村教师专业发展;建立健全城乡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制度;依法保障并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并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实行工资倾斜政策等;大力表彰在农村长期从教的优秀教师。

《意见》立足“底部攻坚”,将村小和农村教学点的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政策突破的重点和项目指向的重点,补齐“短板”,从根本上解决农村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为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优化高校青年教师成长发展的制度环境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针对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中的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发展空间、成长发展环境等最薄弱的环节、最需要关注的内容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意见》指出,要提高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健全青年教师选聘和人才储备制度。提升青年教师专业发展能力。完善优秀教师“传帮带”团队协作机制。造就青年学术英才和学科带头人。优化青年教师成长发展的制度环境。保障青年教师待遇和工作条件。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

针对调研中普遍反映的高校青年教师住房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意见》提出要在生活上关心帮助青年教师,注重解决他们在住房、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明确资格准入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素质

针对目前幼儿园教师数量不足、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待遇较低等突出问题,《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配齐幼儿园教师、完善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建立园长任职资格制度、完善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制度、提高培养培训质量以及建立幼儿园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等措施。明确了到2015年,幼儿园教师数量基本满足办园需要,专任教师达到国家学历标准要求,取得职务(职称)的教师比例明显提高;到2020年,形成一支热爱儿童、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园教师队伍。

《意见》还指出,公办幼儿园教师执行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享受规定的倾斜政策,社会保障待遇按照当地普通中小学同类人员政策执行;鼓励地方政府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幼儿园教师住房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予以统筹解决,改善农村幼儿园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

制定特教学校教师专业标准严格准入制度

针对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关于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从规划、培养、培训、管理、待遇、营造氛围等方面,第一次针对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做出全面部署,并提出到2015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专业水平较高的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特殊教育教师职业吸引力进一步增强,教师数量基本满足办学需要。到2020年,形成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爱心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

《意见》指出,要坚持“特教特办”,要求各地按照“分类规划、优先建设、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原则,统筹规划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制定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完善特殊教育教师准入制度,探索建立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证书制度,提高特殊教育教师队伍质量;坚持特殊普通兼顾,为适应随班就读需要,支持师范院校和其他高等学校在师范专业中普遍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培养师范生具有指导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教学能力,并将特殊教育相关内容纳入教师资格考试。

改革教师教育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为全面提高我国教师教育工作的质量,《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意见》提出的核心任务和基本路径是深化改革、推进内涵式发展,根本目标是全面提高质量、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并着重从教师教育体系构建、标准体系、培养培训制度、教育模式、课程改革、师资队伍建设、质量评估和经费保障8个方面提出了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具体措施。

根据新时期新阶段教师队伍建设的新要求,《意见》对幼儿园教师、中小学教师、职业学校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和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养培训等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针对现阶段教师教育质量亟待提高、教师教育师资队伍薄弱、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意见》强调以深化改革激发发展活力,提出创新教师教育模式,深化教师教育课程和教学改革,加强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确实解决教师教育改革发展存在的难点问题。

鼓励“共有共享”打造职教“双师型”教师队伍

面向企事业单位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是实现职业教育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客观要求,也是强化职业教育实践教学环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为此,新出台的《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提出,建立优秀人才“共有共享”机制,对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的条件、管理、身份、经费投入等4个核心问题进一步加以规范。

《办法》指出,职业学校聘请的兼职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高级工以上等级职业资格,专业素养和水平较高,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规范了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的工作程序,强调职业学校应建立合作企业人员到职业学校兼职任教的常态机制。同时将选派兼职教师的数量和水平作为考核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明确了兼职教师可按照相应系列教师评价标准参与职务评价;并提出了建立政府、学校、企事业单位多渠道筹措兼职教师经费的投入机制。

《中国教育报》2012年12月14日 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