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取缔千所无证民办园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来源:中国教育报 日期:2010-11-17 8:57:00 人气:
安全存隐患 质量令人忧今年秋季,位于福州市晋安区的小天使幼儿园“消失”了,原因是办园条件简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据统计,截至8月31日,福建省共取缔无证民办园1357所,占全省民办园总数的20.22%。 今年颁布的教育规划纲要在学前教育部分提出:“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既然国家倡导各地扶持民办园建设,福建省缘何大规模取缔民办幼儿园呢?取缔后幼儿的入园问题又如何解决? 部分民办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近年来,民办幼儿园的安全事故不时见诸报端,房舍倒塌、火灾等事件不时上演。据介绍,在城郊接合部和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地,一些民办园悄然开办,没有报批和登记,往往连基本的办园条件都不具备。 被取缔的小天使幼儿园,位于福州市晋安区浦下村11号一栋民房里。这栋民房共有4层,一层租给幼儿园,上面3层全部是出租户,20多平方米的小院是幼儿唯一的活动场所,而院墙外就是宽约3米的小巷兼菜市。该园大型玩具只有一个小型塑料滑梯,更没有配备“两教一保”的师资。 2006年施行的《福州市全日制民办教育若干规定》中第八条的规定:“民办学校应当有相对固定、独立、集中的校舍和场地。改变建筑物原使用功能作为教学场所的,应当经城市规划、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审查批准。”不少简易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根本不符合规定,无法通过审批,拿不到办学许可证。办园者便“先上车不补票”,直接开办无证幼儿园。 “无证民办园虽然解决了部分孩子入园问题,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教育质量也令人担忧,必须着力整顿规范民办园。”福州市教育局民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逐个排查民办园不留死角今年4月,福建省正式开始对无证民办幼儿园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旨在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隐患,保障幼儿在园期间的人身安全。 据介绍,全省各县(市、区)均由政府牵头,成立了由当地政府领导为组长,教育、公安、消防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形成相关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行动,按照“项目逐园过关、排查不留死角”的原则,逐一开展幼儿园的现场检查评估和分类梳理。 该省根据民办幼儿园的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对存在重大消防和卫生安全隐患,确实无法整改的无证幼儿园坚决予以取缔;对经整改后基本符合办园条件的,补发办园许可证;对当前在教育、消防、卫生等方面未能符合条件,但经进一步整改能基本达到教育、消防、卫生基本要求的,现场提出整改的具体意见。 据介绍,截至8月31日,福建省共检查民办园6711所,检查率达到100%。其中,通过验收和补发办园许可证的民办园达4109所,占61.23%;取缔无法整改的无证民办园1357所,占20.22%;尚在限期整改的民办园1245所,占18.55%。 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园健康发展“清理整顿并非目的,而是一种手段,主要目的是规范民办园办学,引导和扶持民办园健康发展。”福建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的同时,福建省各地纷纷出台措施帮扶民办园发展。南靖县教育局对经核查认定办证的每个民办幼儿园,由县财政奖励5万元,民办园教师资格由县教育局审定后,纳入全县机关企事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所需单位缴纳的资金统一由县财政拨付。 福建省还积极有序做好被取缔园幼儿的分流工作,最大限度满足幼儿入园需求。在城区,各地将扩大公办园资源摆在突出位置,通过增加公办园容量做好分流工作。如福清市在城区筹建3所公办幼儿园,并积极探索将开发商建设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回收由政府举办,园舍由开发商无偿提供,师资和经费由教育部门调配。 在农村,福建省注重扩充乡镇中心园资源,增加教师编制,扩大容量吸纳生源。顺昌县郑坊镇利用技校校舍改造并扩大乡镇中心园容量,改善办园条件,解决当地5所被取缔民办园在园幼儿的分流问题。沙县对全县的公办乡镇中心园由原来的差额拨款单位转为全额拨款单位,解除教师的后顾之忧。 在确保清理整顿与分流组织入园两不误的前提下,今年福建省各地幼儿入园情况总体平稳。 (文见《中国教育报》2010年10月31日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