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入托难发达国家怎么做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来源:中国青年 日期:2010-12-14 11:01:00 人气:
尔豪人生百年,立于幼学。但“入园难入园贵”却成了中国教育的最新难题,也让众多辛苦打拼的年轻家长平添新的烦恼。入园难,难到什么程度?为给孩子争取一个宝贵的入园名额,北京的百名家长搬来帐篷、行军床、躺椅板凳,排成了长龙日夜坚守,来得最早的煎熬了九天八夜,但很多人却依然未能如愿。入园贵,贵到什么程度?在民办幼儿园中,条件和公办幼儿园差不多的收费一般让普通民众难以承受,每月收费少则1200元,多则2000元~3000元,是公办幼儿园收费的数倍。而在民办的北京朝阳区培基双语幼儿园,平均每月费用达到7000元左右,长沙幼儿园平均收费是一年两万元。而这些收费还不包括各种兴趣特长课的费用。与此相反,收费低廉的又往往办园条件差、师资水平低,甚至是黑户幼儿园,让家长难以放心。出现这种局面,主要原因是幼儿教育未纳入义务教育,国家缺席以及市场竞争不“自由”和法律制度、政策不完善等原因造成的。幼儿教育的重要性,全民已经有共识。政府该不该像办义务教育那样来办幼儿园?如何来办幼儿园?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我们且来看看发达国家是怎么办的,有哪些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学前教育彰显政府责任 欧洲经合组织国家 (OECD),把幼儿教育定位于国民应享的福利,其指导思想就是要保障每名幼儿都能接受到学前教育。这些国家主要是通过公共财政来支持幼儿教育,具体又分两类,一是国家全包全揽,如英国儿童从4岁开始接受义务教育,全国94%的幼儿园都是公立幼儿园。6%的私立幼儿园是贵族幼儿园。不论家庭的收入如何,幼儿教育均免费。英国中央政府每年都会向地方政府划拨“早期教育专项基金”,再由地方政府将这笔资金分配给幼儿教育机构。地方教育主管部门保证会有足够的幼儿园、托儿所或者小学幼儿班等幼教机构接收本地区幼儿。光是伦敦市泰晤士河畔里士满区就有105家政府拨款的幼教机构,足以满足幼儿入园或入托需求。另一类是采用国家财政支持和根据父母收入交费并行的方式,父母所支付的部分一般不高于费用的30%。比如德国学前教育实行国家承担绝大部分幼儿园费用、家庭按收入以一定比例参与的方式。首都柏林市每年幼儿园的费用总共达7.5亿欧元,主要由柏林市政府财政承担。自今年1月1日起,在柏林上幼儿园最后2年免费(伙食费除外),此前柏林幼儿园最后一年是免费的。此外,自2011年起,柏林幼儿园最后三年将全部免费。而每免年入园费,就意味着柏林市政府将多承担大约 1000万欧元。与德国类似将幼儿园免费的还有芬兰、法国、荷兰、比利时等国家。 市场运营重在法律和政策保障 美国和日本,这些国家的经济主体是私有制,在学前 教育上,私立幼儿园相当发达和成熟,那么,这些国家是如何保障私立幼儿园的健康运行呢?那就是完善的政策和严密的法律保障。以美国为例,为了达成“所有幼儿都能进入幼儿园”的国家教育目标,美国1979年便颁布了《儿童保育法》,1990年的《儿童早期教育法》和《儿童保育和发展固定拨款法》,以及1994年成为正式法律的《美国2000年教育目标》,这些法律、法令把私立幼儿园纳入了国家的教育管理体制,给予私立幼儿园与公立幼儿园同等的法律地位,并对私立幼儿园相关扶持政策作了详细的规定。作为规范和鼓励私立幼儿园提升质量的手段,1984年全美幼儿教育协会(NAEYC)颁布了一个高质量学前教育机构的统厂认证标准(1991年修订)。该《认证标准》规定不论公立与私立,只要通过质量认证的幼儿园就能获得政府的财政补贴。在美国,质量较好的私立幼儿园一般都通过了认证。再来看我们.的邻邦日本。日本私立幼儿园的发展受到《私立学校法》 (1949年)、《私立学校振兴财团法》(1975年)、《私立学校振兴助成法》(1975年)等较为完整的特定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的保护。这些法规对私立幼儿园的地位、性质及管理等方面都有非常详尽的要求。与此同时,这些法规也对政府应给予私立幼儿园的支持内容进行了界定。日本政府还严格以法律为依据,对私立幼儿园实施科学管理。日本在1956年颁布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幼儿园设置标准》,之后又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多次进行修订。该《标准》对公立、私立幼儿园的设置提出了统一的级别评定标准,对在公立园和私立园之间资源的公平分配起到了积极作用。当然,仅仅是法律保障还是不够的,还需要国家完善的政策支持,政府出资金扶持这些私立幼儿园。美国和日本政府一般会给予私立幼儿园一定额度的经费资助或者税收方面的优惠。如美国的社区幼儿园依赖房地产税,政府把房地产税的百分之几直接就划给了幼儿园,实际上这相当于国家的财政拨款。 低收入家庭政府提供补助 如果家庭收入很低,仍无法支付学前教育费用,那又怎么办?这些国家也有很有意思的解决办法,一个是罗宾汉式的“劫富济贫”法,实行向低收入家庭倾斜的政策,简单说,就是有钱的多交一些,穷一点的就少交。美国的公立学前教育照顾中低收入家庭,针对中低收入家庭的收费低廉,甚至免费。拿一个三口之家为例,年收入在33874美元以下的家庭享有入托优先权。此外大家比较熟悉的学前“蒙氏教育”班,针对3—6岁的儿童,高低收入的家庭都可以申请,但是这种“蒙氏”班在收费上同样给予中低收入者优惠,比如3—4岁之间儿童的收费,按照家庭收入多少分14个档次。最低档——年收入在24000美元以下的家庭,学赞只需要580美元:而最高档——年收入高于78721美元的家庭,学费则变成了惊人的7842美元可以看到中低收入者得到了多么大的优惠。还不算完,“蒙氏教育”班还规定,每个班里边三分之二的名额必须为年收入在65728美元以下的家庭保留。在这种“蒙氏”班里,儿童超过4岁之后,年收入在82161美元以下的家庭便不需要交学费了,但是年收入高于这一数额的家庭依然需要交纳昂贵的学费。二是给低收入者一定的补助。美国政府规定,家庭年收入低于25000美元的,就有资格申请专门的入托补贴:不算太富的中产阶级,政府有幼儿保育费省税制度,家长可以在年终报税时,按总收入比例得到适当的退税。如果太穷,可以上免费的公立幼儿园。在日本,孩子的学费尺度是依父母的工资高低决定的。有钱的多交一些,穷一点的就少交。 中国幼教背后的政府推手 从上我们已经不难看出,国外解决学前教育问题比较好的国家的三种方式:要么国家全都负责,举财政之力办免费教育,一个娃都不能少,统统进入公办幼儿园。要么就是国家充分支持市场竞争,通过完善的法律和政策,保障私立幼儿园的健康运行。对收入低的家庭,还有国家补贴。而在中国,恰恰在这三个方面都做得不够。我国的幼儿教育是非义务教育,没有规定幼儿园要有专项投入,财政当中没有幼儿教育投入经费,对幼儿教育的投入一直是挂靠在中小学里面,只从基础教育里面分一小块给幼儿教育,即使有限的投入还用到了机关幼儿园,从私立幼儿园的运行来看,我国对私立幼儿园的定位是“公立学前教育的必要补充”,说白了,私立幼儿园就是“二等公民”,和公立园的地位不平等,我国绝大多数私立幼儿园很少得到国家的财政补贴,它们的主要经济来源是家长缴纳的学费。在立法保障方面,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私立学前教育的法律,对私立幼儿园有一定涉及的法规只有《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条例》只具有法规性,而没有提到立法的高度上来,一些概念界定不准确,不能明确办学主体的责任,也无法保障私立幼儿园的权利。而对家庭收入低的补助政策则根本就没有。 这些问题的解决,一方面有赖于政府对私立幼儿教育主观态度的转变,另一方面有赖于我国经济发展、整体教育水平提高等客观条件的成熟。就目前来说,解决入托难,还要从以上三个方面入手,国家要加大财政投入,把幼儿园教育的责任承担起来,把幼儿教育支出纳入政府财政。对私立幼儿园的运营,要完善法律制度和提供积极的支持政策,在立法方面,政府首先应从根本上转变“公立学前教育的必要补充”的观点,把私立幼儿园纳入国家的教育管理体制当中,赋予私立园与公立园同等的地位。政府还要出资金扶持这些私立幼儿园,或者采取减免税收等政策间接给予经费支持,缓解私立幼儿园的经费压力。对低收入家庭,政府要出台政策,给予一定的补助,确保幼儿教育,一个都不能少。 (文见《中国青年》2010年第18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