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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来源:中国教育报 日期:2011-12-19 9:20:00 人气:

——在全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现场推进会上的发言摘登

提高普及率 推进三年行动计划实施

陕西省副省长 朱静芝

去年以来,我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积极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实现了学前教育快速发展的良好开局。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把落实政府责任作为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前提。2010年,我省109万3-5岁适龄幼儿中,在园70.47万人,还有近40万名幼儿无法接受正规的学前教育。面对这样的省情,省委、省政府决定,把学前教育作为重大民生工程,作为政府一项重要职责和任务,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列入市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分季度督办。省政府先后制订实施了系列文件,从规划、建设、投入、机制、管理、督导等方面明确了相关政策。要求市县政府抓紧制订学前教育事业专项规划,明确任务,分解责任,层层动员,狠抓落实。全省迅速形成了党委、政府强力推动,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把加快推进县乡公办幼儿园建设作为发展学前教育的重中之重。截至2010年底,全省共有幼儿园3928所,其中公办园711所,仅占总数的18.1%。针对这一实际,省政府决定重点抓好县乡公办园建设,到2013年底,每个县城至少新建1所公办园,全省建成1000所乡镇公办园,使幼儿园覆盖全部城镇小区和行政村。我们规定公办园所需土地由当地政府按行政划拨方式提供,减免项目建设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强调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公共资源举办幼儿园。今年规划建设的441所幼儿园进展顺利,明年春季可全部投入使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岚皋县,举全县之力,用一年时间建成了县辖所有15个乡镇中心园,率先在全省完成三年建园任务。

三、把扩大普惠性资源作为发展学前教育的基本途径。建立小区建设规划教育行政部门前置审核制度,促进城镇小区配套园建设。通过设立政府专项资金,对办园行为规范的普惠性民办园给予奖励和资助等措施,支持民办园发展。西安市每年投入民办园奖励资金1亿元。明确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园属公办性质,政府按需核编,按编配人,据实划拨事业经费。禁止企业随意停办或撤销幼儿园。按照大村独办、小村联办、有条件的小学附设幼儿园等方式,加快村办幼儿园发展。

四、把努力提高普及率作为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目标。到去年底,我省学前三年普及率仅为62.19%。为进一步提高普及率,扫清贫困幼儿、农村幼儿入园障碍,省政府从今年秋季开始,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和贫困家庭幼儿入园资助制度。全省33.66万名学前一年幼儿将全部享受免除保教费政策,其中农村幼儿占到52%。对6.73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每人每天补助3元生活费。与此同时,我们还在每县选择1所幼儿园,建立残障幼儿随班就读资源中心;在生源分散、交通不便的山塬沟壑地区,组建走教队伍,定期送教上门。

五、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发展学前教育的质量之本。充分利用我省高校资源优势,调整学科结构、设置学前教育专业,加大幼儿教师的培养力度。通过“省考县选”,公开招聘具有教师资格的大专以上毕业生充实到幼儿教师队伍。完善省、市、县、园四级培训网络,对园长、教师实施全员培训。从今年起,省级培训园长、教师每年不少于5000名。落实幼儿教师待遇,切实保障其在职称评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方面与当地中小学教师一视同仁;县政府按照高于当地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确定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指导线。

六、把健全体制机制作为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保障。各级政府成立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教育部门对学前教育归口管理。省教育厅专设基础教育三处,负责学前教育。设立专项资金,实现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2011-2013年,全省投入专项经费58亿元,其中省财政6亿元。制订统一办园标准,完善质量评估体系,规范办园行为,建立公办园与民办园对口支援制度,确保办园质量。配备专职安保人员,创立公安部门与幼儿园直通式快捷报警网络,加强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确保幼儿安全。

落实政府责任 加快解决“入园难”问题

黑龙江省副省长 程幼东

按照国家战略部署,我省在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中,以加快解决“入园难”问题为核心,全面落实政府责任。

一、坚持政府主导,落实政府责任

一是加强政府统筹。省委书记吉炳轩、省长王宪魁亲自部署学前教育调研,主持召开各界座谈会,多次听取相关部门汇报。省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学前教育工作。省长王宪魁在全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上向全省人民做出了庄严承诺:今年年底前完成新建、改建450所公办幼儿园。今年3月,省政府召开了三年行动计划启动会议,与各地市政府签订了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责任状。各级政府相继召开启动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学前教育发展,切实履行了政府职责。

二是建立推进机制。省政府制定下发文件,成立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了推进学前教育快速发展的工作合力。各地市县建立了领导分工、分片包抓责任制。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建立了工程建设通报制度、部门联合检查制度和专项督导评估制度。省人大、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分别于5月、7月对各地幼儿园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各地以县区为单位每月向领导小组报告一次幼儿园建设情况,领导小组每月对各地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一次全省通报。

二、突出抓好公办幼儿园建设,多种途径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一是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按照三年行动计划,我省决定三年内建设1200所公办幼儿园。今年建设450所,各县(区)需投入建设资金近10亿元,目前已基本到位。省政府按照“同建同补、以奖代补”的原则,对各地公办幼儿园建设予以奖励补助,今年已投入2.5亿元。哈尔滨市政府、大庆市政府分别筹集6000万元、5000万元用于所属各县区幼儿园建设奖补,其他地市也设立了数目不等的奖补资金。省农垦总局投入4.2亿元新建改扩建100所幼儿园。

二是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一方面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鼓励民间资本举办幼儿园;另一方面采取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

三是推进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省政府要求住建、国土资源部门在小区规划建设审批时,必须配套建设幼儿园,未按规定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得审批。已建成但没有配套幼儿园的小区,必须采取调剂用房、改扩建等方式配套建设幼儿园。

四是加快发展农村幼儿园。重点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每个乡镇至少建设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并且通过依托中心园办分园和依托村小学建附属园等形式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8月10日,省政府召开了公办幼儿园建设工作推进会议,专题研究今年450所公办幼儿园建设工作。截至目前,省定450所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已全部开工,其中完工52所。

三、配齐配好教师,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制定编制标准。结合我省实际,确定了幼儿园教师编制按教职工与幼儿1∶6的配备标准。按此标准,今年新建、改扩建450所幼儿园,尚缺专任教师6240人;三年新建1200所公办幼儿园,至少配备专任教师1.6万人。为此,我省制定了《关于做好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和人员配备工作的通知》,一方面按义务教育教师配备办法,实行招考制;另一方面对现有中小学富余教师适当分流,对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经严格转岗培训,从事专任教师工作,其他人员从事保育、后勤等工作。

二是强化幼儿教师培养培训。重点依托32所本专科师范类院校培养幼儿专任教师,依托医学类院校培养培训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制定了《黑龙江省幼儿园园长、教师“十二五”培训规划》,积极构建省、市、县、园四级培训网络,计划利用5年时间对园长、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今年将重点完成450名新任园长、3000名新任教师培训任务。

三是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组织人保、教育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办法及非公办教师的人事管理办法、工资待遇最低标准及有关社会保障政策。

抓重点破难点 构建学前教育发展新机制

山东省青岛市副市长 王广正

一年来,我市进一步落实政府职责,以增强公益性和普惠性为原则,保障适龄幼儿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探索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新机制

1.优化布局、改善条件,建设农村标准化幼儿园。按服务人口3000-5000人、就近入园原则调整布局,将500多个教学点撤销或并入镇中心园、村独立园。同时,启动农村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工程,2015年前市、区(市)、镇按比例分担,投入30多亿元新建、改扩建1200余所农村园,今年将投入4.3亿元建设150所。

2.理顺体制、落实责任,形成镇中心园为引领、镇村一体的农村学前教育管理模式。自2009年起建立区(市)为主、区(市)和镇共管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坚持每个镇至少办好1所公办中心园,从今年起把所有镇中心园办成独立建制的事业单位;同时,明确镇中心园职责,将其建成镇域管理、教研和师资培训基地。目前,全市基本实现每镇都建有中心园的目标,且60%以上被评为省、市示范园。

3.落实待遇、加强配备,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村幼儿教师队伍。2003年起推行以财政投入为主解决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待遇的政策,今年进一步完善统筹发放机制,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保险70%以上列入区(市)、镇财政预算,由区(市)统筹发放,并逐步实现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同时,加强公办幼儿教师配备,今年招聘380多名公办幼儿教师补充到农村园,到2015年镇中心园公办教师占50%以上,村办园公办教师比例显著提高。

二、政府主导、公办为主,构建促进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新机制

1.完善公办幼儿园经费支持政策,增强公办园发展后劲。针对原有公办园办园主体和经费来源多元,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园并存的情形,明确将政府举办的幼儿园纳入财政拨款范围。同时,建立学前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

2.改革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办法,缓解城镇“入公办园难”问题。明确教育部门参与到幼儿园规划、建设和验收全过程,确保科学规划、建设合理和验收合格。从今年起,小区配套园建设用地一律政府划拨,由建设部门统一建成后,移交教育部门办成公办园。2020年前计划新建公办小区配套园150所,今年将建成18所。

3.探索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机制,缓解城镇“入民办园贵”问题。将民办园园长、教师培训纳入三年全员培训规划,并在人事关系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从公办园向民办园派驻公办教师。下一步将采取发放入园补助、降低收费标准等政策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到2013年城镇公办、公办性质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数达到90%以上。

4.建设爱心幼儿园,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低收费、高质量的学前教育。2009年我市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较多的城阳区试点,由政府出资建设爱心幼儿园,专门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今年在全市推广这一做法,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增加爱心园数量,鼓励社区幼儿园增设爱心学位。

三、建章立制、加大投入,构建保障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新机制

1.制度先行,着力抓好政策法规建设。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并启动幼儿园布局规划、收费标准、教师编制配备标准和考核督导体系等配套政策制订工作,争取年底前出台一系列文件;《青岛市托幼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已列入市人大明年立法项目。

2.合理分担,切实构建经费保障新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政府、社会、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市财政设立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农村学前教育,培训骨干园长和教师等。各区(市)预算内学前教育经费占预算内教育支出比例2013年前将达到5%以上,不举办高中的区达到10%以上。今年有1/3的区(市)提前达到或超过规定投入比例。

3.加强管理,不断提高保教质量。进一步规范招生、课程设置、玩教具配备等政策措施,健全幼儿园教研指导网络,加强保教质量指导。

公益普惠并重 促进区域学前教育发展

河南省郑州市代市长 吴天君

郑州市现有幼儿园884所,在园幼儿22.2万人。全市城乡学前三年毛入园率68.3%,学前一年毛入园率83.3%。去年以来,郑州市制定并启动实施了《郑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学前教育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期。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管理机制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县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学前教育重大问题。

二是健全管理机构。市政府成立了副县级建制的郑州市幼教发展中心,为市教育局的直属机构,编制8人,负责全市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

三是建立推进机制。市政府将学前教育工作纳入对区县、乡镇(街道)工作考核内容,把每项工作分解到各区县并签订责任状;把公办园建设列入为民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每季度考核通报,年终奖惩兑现。

二、实施专项工程,加快扩充公办幼儿园资源

我市计划三年内,市、区县两级财政安排15亿元资金,新建、改扩建300所标准化公办园,支持121所企事业办和集体办幼儿园,使全市在公办园就读的幼儿比例达到60%。

一是城市小区幼儿园配套建设工程。教育部门参与审定新建住宅小区规划设计方案,实行一票否决。配套园由区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且公办园比例不得低于50%。市财政对新建、改建公办园按照每班2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今年市区新建的23所公办园中,小区配套建设的有19所。

二是企事业办和集体办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工程。设立专项资金,三年内对121所企事业办和集体办幼儿园进行达标改造,并采取政府拨付生均公用经费、承担房屋租金、配备玩教具设施等扶持措施,提高幼儿园运行保障水平。今年以来,仅扶持2所央企办幼儿园就已投入900多万元。

三是农村幼儿园建设工程。三年内新建、改扩建乡镇中心幼儿园64所和村幼儿园453所,使全市每个乡镇都办好1-2所公办中心幼儿园。今年新建、改扩建乡镇中心园和行政村分园101所,其中利用学校布局调整后的校舍进行建设的有41所。市财政对新建、改扩建的农村公办园按每班1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建立奖补制度,引导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一是教育设施设备补助。对经过教育部门审批并通过等级评估的普惠性民办园,市财政分别给予3万至20万元一次性奖励,用于设施设备添置。今年纳入该项奖励计划的民办园有400所。

二是生均公用经费补贴。对普惠性民办园,按照生均300元的标准给予公用经费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各50%的比例承担。

三是表彰奖励。把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范畴,对达到办园标准、面向大众、收费适中的普惠性民办园,市政府通过多种方式给予表彰奖励。

四、实行倾斜政策,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一是配足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区县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在核编暂不能到位或现有核编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经考核合格的非在编教师由财政拨付工资,实现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三年内逐步入编。把乡镇中心幼儿园纳入独立法人事业单位管理,做好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核定工作。

二是实施民办园教师人事代理制度和事业类养老保险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民办园教师参加事业类养老保险。同时为民办园符合任职资格的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制度,并对其在业务培训、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与公办教师同等对待。市政府专门拿出一定数量的事业编制,提供给做出突出贡献的民办幼儿教师。

三是将幼儿园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实行免费培训。今年市财政投入500万元,完成农村幼儿园270名园长、300名专任教师、500名保育员的培训。

突出三个重点 建设学前教育强区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区长 陈中

岳麓区是湖南省会长沙的科教大区,现有幼儿园66所,在园幼儿15000余人。其中公办幼儿园21所,公办在园幼儿占在园幼儿总数的38%,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0%,基本实现普及学前教育目标。到2013年,我们将基本建成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普惠优质、多元发展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一、加快幼儿园建设,实现“广覆盖、保基本”目标

一是科学规划,促进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均衡。我们将把学前教育规划布局与中小学布局调整结合起来,与义务教育学校布点通盘考虑,将新建幼儿园往学前教育资源稀缺的农村地区和城郊结合部以及人口急剧增加的新城区推进,确保每个街道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每个乡镇有3所公办幼儿园。

二是加快农村幼儿园建设,确保农村幼儿有园可上。我区到2013年将新建、改建15所公办幼儿园,其中11所为乡镇公办园。依托农村学校富余校舍场地改建16所村级幼儿园(班)。这样共新增农村学前教育学位约3160个,基本能满足农村学前教育需求。

三是推进城区配套建园,缓解城市入园难。我区把落实小区配套建园和已建园移交作为推进城区幼儿园建设的主要途径。从2011年起,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的配套幼儿园,产权一律移交区政府。对未按规定配套建园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不具备配套建园条件的开发商必须上缴幼儿园异地建设费。同时,成立综合督查小组,分年度完成督查任务。通过这些举措,预计城区新增学前教育学位2000个以上,与城市化发展基本相适应。

二、加大财政投入,增强学前教育“普惠性、公益性”

一是财政投入实现三大突破。第一个突破,从2011年起,首次明确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的比例,三年内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达到6000万元以上。第二个突破,拓宽学前教育经费渠道,规定城市建设维护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各5%用于学前教育;从2011年开始,土地出让收入按0.5%的比例计提用于农村学前教育。三年共可以筹措3000万元。第三个突破,新设学前教育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2011年为100元/生,并逐年提高。

二是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选择办园规范、质量合格、收费合理的民办幼儿园,通过减免小区配套幼儿园场地租金、区财政给予办园经费补助的方式加以扶持。三年内将扶持18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到2013年,全区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全区幼儿园总数的60%。

三是资助贫困家庭幼儿免费入园。凡具有岳麓区户口的学龄前低保人员子女和孤儿,实行免费入园。从2011年起,区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资助工作。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前教育质量提升

一是建立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落实幼儿园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到2013年,所有园长、教师均须持证上岗。二是改革编制管理。据测算,三年内全区新建公办园需新增180名左右专任教师,这些教师将逐步进入公办教师编制。其中一部分编制定编到人,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三年共招聘100人;另外一部分编制定岗不定人,由区财政按在编教师待遇将人头经费下达到园。三是加强幼师培训。从2011年开始启动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师资培训。面向全区各类幼儿园,三年内遴选50名园长、100名骨干进行专业培训。实施城乡园长交流制度,开展教师“结对子”帮扶活动,全面提升办园理念。

政府主导 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县长 陈杰

陆川作为经济欠发达的革命老区县,是广西人口第九大县和劳务输出大县。全县现有幼儿园186所,100%乡镇有独立公办中心幼儿园,在园幼儿2.6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73.5%。2010年,我县被自治区列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机制改革试点县。为做好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统筹规划

我县党委、政府坚持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解决农村幼儿园入园难问题,印发了《陆川县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关于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的通知》,率先在全区实现了每个乡镇建成一所独立建制公办中心幼儿园的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若干意见》,我县结合中小学校点布局调整,制定了《陆川县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利用调整撤并的300所中小学校(含教学点),通过改建的方式,全部用于发展农村公办幼儿园。今后三年,全县计划新建幼儿园68所,154个行政村均开办幼儿园(班),解决5万多名农村幼儿入园问题,实现城乡学前教育全覆盖。

二、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我县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逐步建立了“政府主导,乡镇、部门帮扶,社会参与”的办园资金筹措机制。根据《陆川县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今后三年,我县将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扩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公办幼儿园由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努力做到年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逐年提高,2011年达到4%,2012年达到5%,2013年达到6%以上。

二是继续支持部门单位筹资兴办幼儿园。部门单位筹资所办的幼儿园由政府配备师资,财政统发工资,办学经费由部门单位负责。

三是继续扶持民办幼儿园。按照“以奖代补”的办法,每年县财政设立学前教育专项奖励资金,对民办幼儿园进行等级评估,达到一级、二级、三级的分别奖励40万元、20万元、10万元。

三、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今后三年,我县将把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作为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重中之重。

一是落实公办幼儿教师编制。把公办幼儿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范畴,通过招聘师范院校学前教育毕业生、对校点布局调整富余教师进行转岗培训,与师范院校签署顶岗实习协议等形式充实幼儿教师队伍。从2011年起,将农村幼儿园专业教师纳入县政府统一招考,每年招考100名幼儿教师,三年计划招录300名,解决乡村幼儿教师不足问题。

二是完善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县教育局落实一名领导,设立专门的业务管理和教研机构,各乡镇、村配备一名幼教专干,共同负责农村学前教育管理和教研工作。

三是强化培训提高。县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学前教育师资培训专项资金,委托高等师范院校对幼儿教师进行全员培训。通过开展“结对子、手拉手”对口帮扶活动,支持城区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结成对子。同时实施支教工程,组织城区公办幼儿骨干教师赴乡镇中心幼儿园支教1-2年,加快提升农村幼儿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文见《中国教育报》2011年9月15日第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