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普及水平 着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来源:中国教育报 日期:2011-12-19 9:56:00 人气:
陕西 幼儿园覆盖全部行政村一、总体目标大力推动县、乡公办幼儿园建设,幼儿园(班)覆盖全部行政村;形成学前教育县、乡两级骨干体系和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制定出台相关标准及政策;积极推进0至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到2013年底,基本实现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8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 二、主要任务(一)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建成105所县城标准化幼儿园,1000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实施好国家中西部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试点项目。 (二)逐步实现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幼儿园覆盖全部城镇小区和行政村。 (三)全面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从2011年9月起,全省所有公办幼儿园免收入园保教费,民办幼儿园比照公办幼儿园标准减收。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省统一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新任教师。对15000名教师、1800名园长、150至300名培训管理者进行培训。扩大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 (五)加强对0至3岁早期教育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形成科学的早期教育指导方案。每个县建立1所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康复资源中心。 (六)规范办园行为,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强化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工作,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全面排查、分类治理,清理整顿无证办园。启动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 三、工作要求(一)各级政府要加大统筹力度,把学前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推进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省级有关部门制定完善各类幼儿园办园标准、收费标准、教职工编制标准及学前一年免费教育的实施办法。 (三)统筹编制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专项建设规划,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校舍和公共资源改扩建公办幼儿园。 (四)省上每年安排2亿元学前教育经费,用于支持城乡幼儿园建设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各市、县(市、区)也要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 (五)制定和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城镇小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着力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入园,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 (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立专门机构,对学前教育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加强审批和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坚持科学保教,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 (七)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加大督查力度。将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作为考核各级政府教育工作以及“双高双普”和“教育强县”的重要指标。逐级签订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解读形成全社会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局面陕西省省长 赵正永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大力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形成了党委、政府强力推动,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是认真落实政府在发展学前教育中的责任。我们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政府一项重要职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按照重大民生工程予以推进。省政府先后制定了《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文件。各级政府成立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省委、省政府决定将学前教育作为考核各市工作的重要指标,定期进行专项督查。 二是加快推进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在全省建设1000所公办乡镇中心园,力争公办园占比达到70%左右,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达到80%以上。今年建设441所,明年春季投入使用。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校舍进行改扩建。 三是严格学前教育资源管理。各级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归口、分级管理。建立教育行政部门前置审核制度,促进城镇小区配套园建设,小区幼儿园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无偿移交教育部门管理。已建小区幼儿园,使用权收归当地政府统筹管理。对企事业自办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等支持面向社会开放。完善和落实年检制度,杜绝无证办园。 四是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把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今年全省比例将达到5%。省本级在已安排2亿元基础上,再新增2亿元。省上对新建园每所补助100万元,改扩建的每平方米补助500元。建立生均经费拨款制度,按平均每生每年200元标准,由省、市、县共同负担。 五是落实和完善“一免一补”政策。9月1日起我省实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对困难家庭幼儿、残疾幼儿、孤儿每天补助生活费3元。今后逐步扩大免补范围、提高补助标准,使更多的幼儿得到实惠。 六是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对公办幼儿园进行核编、定岗。鼓励高校设立本科幼教专业,做好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学历教师培养工作。加快省教育学院组建幼教师范学院。鼓励教师到基层和农村任教。省上在边远贫困地区设立巡回支教点,一次性补助资金1.5万元。健全省、市、县、园四级培训网络,实施全员培训,省级培训园长、教师每年不少于5000名,每五年进行一次轮训。 七是强化教师资格管理。对所有在职教师进行资格认定,持证上岗。现有民办幼儿园教师重新认定资格。按照“省考县选”方针做好新任幼儿教师公开招聘,中小学富余教师经培训考核后转岗到学前教育。 八是落实幼儿教师待遇。公办园、机关事业幼儿园教师纳入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管理体系,享受同等待遇。对基层民办幼儿园有资格的教师给予补贴,使其待遇达到当地平均工资水平。 九是全面提高幼儿教育质量。重视办园质量,促进内涵发展。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 十是建立全省学前教育信息系统。今年年底前初步建起全省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与计生、公安、财政、卫生等部门的网络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把幼儿园和适龄儿童基本信息全部录入,杜绝“吃空饷”现象。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保安人员,不断强化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 福建 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3%一、目标任务扩充学前教育资源。2011年,全省新建幼儿园453所,改扩建240所,城乡新增15万个学额,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1%,实现每个街道(乡镇)均有公办幼儿园。2012年,新建幼儿园415所,改扩建257所,城乡新增12万个学额,缓解城乡接合部和城区“大班额”现象,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2%。2013年,全省新建幼儿园341所,改扩建328所,新增10万个学额,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3%,幼儿园班生额基本达到规定要求。 提高师资配备和专业水平。2011年新增幼儿园教师3853名,幼儿教师专业合格率达到70%以上。2012年新增幼儿园教师7200名,教师专业合格率达85%以上。2013年具备专科以上学历的专任幼儿教师达50%以上。 提高学前教育质量。至2012年幼儿园均达到办园基本条件,2013年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水平普遍提高,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达150所。0至6岁儿童家长或看护人员普遍获得科学的早期教育指导。 二、主要举措一是规划布局,实现学前教育机构布局全覆盖。按照城镇服务人口1万人、农村服务人口3000至6000人设置1所幼儿园,人口较少无法独立建园的建制村,采取多种形式为适龄幼儿提供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 二是公办民办并举,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实施“公办园近期发展计划”和“四个一批”(新建、改扩建;多元主体举办;盘活资产设立;改造提升等),多渠道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实施普惠性民办园资助等形式积极扶持民办园,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三是落实“五有”政策,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做到预算有科目、增量有倾斜、投入有比例、拨款有标准、资助有制度。 四是配齐配足教职工,提升学前师资队伍素质。按照员生比1∶7至1∶8配齐配足教职工。 五是坚持科学保教,提高保育教育质量。建立覆盖辖区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片区教研网络,制定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标准,修订准入标准,完善动态监管制度,严格收费管理行为。 六是落实政府职责,完善管理机制。明确省、市、县、乡镇政府职责,构建以乡镇(街道)公办中心园为核心,延伸至区域内各建制村(社区)的学前教育管理网络。明确部门分工,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完善督导评估机制,健全学前教育发展督政、督学制度。 三、有关工程项目1.实施“公办幼儿园近期发展计划”。2011至2012年按分类分档定额补助和奖补方式全省新建、改扩建469所公办园,其中,2011年省级财政安排4亿元建设169所公办园。 2.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对获得办园许可,入园幼儿人均月收费在150元(不含伙食费)以下的民办幼儿园,由省级财政按在园幼儿数予以每人每年100元补贴。 3.建立学前教育资助体系。2011年起省级财政对城乡低保家庭儿童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保教费补贴。 4.落实幼儿园建设用地。幼儿园与城镇化同步规划,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中,承建方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和标准建设幼儿园,建成后将房产产权交教育主管部门举办普惠性幼儿园。 ■解读初步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服务体系福建省委常委、副省长 陈桦2010年11月,福建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并召开了全省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工作会议。今年4月,省政府出台了《福建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全省87个县(市、区)全面完成学前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工作,明确了未来三年福建省学前教育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着力提高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福建省学前教育发展主要目标。计划要求在2010年适龄儿童入园率达90%的基础上,三年内再提高3个百分点,达到93%,重点提高农村学前教育入园率,三年内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率提高5个百分点,达90%,并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进学前教育一年免费教育,满足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 着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经过三年努力,初步构建布局合理、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新增37万学额,有效缓解“入园难”。在办学体制上,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组织实施公办园三年建设计划,出台扶持民办园措施,2012年有效解决城区和城乡接合部“大班额”问题。在工作重点上,把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作为重要突破口,将幼儿园作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多渠道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完善县、乡、村学前教育网络。 着力增强普惠性。坚持公益性,大力发展普惠性公办幼儿园。通过新建改造扩建一批、多元主体举办一批、盘活资产新设一批、改造提升扩大一批,多渠道发展公办园。2011年新建、改扩建695所公办园,实现每个街道(乡镇)有一所公办园目标。 着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发展学前教育的关键性工作。首先,保证足额配备教师,公民办幼儿园都必须按标准配备,将其列入办学许可要求。增加一批公办园教师编制,通过扩大培养规模、公开招聘一批、小学富余学科教师转岗一批、非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或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转专业补充一批等,多渠道补充幼儿教师。2010年新增幼儿教师3200名。其次,全面提升幼教师资整体素质。实施农村和民办幼儿园教师(园长)教育教学能力提升计划、“送培下乡”活动、开展五年一周期的教师轮训。再其次,大力改善幼儿教师待遇,公办幼儿园教师纳入绩效工资范围,与中小学教师同等待遇。 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坚持科学保教,加强养成教育,为幼儿提供符合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的保育和教育。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制定各类幼儿园的办学标准,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支持、分类考核,2012年前所有幼儿园达到办园许可标准。建立科学的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健全覆盖辖区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片区教研网络。鼓励优质园集团化办园,建立优质园和薄弱园帮扶共建机制,整体提升学前教育质量。一半以上适龄幼儿在各级示范性幼儿园就学。 着力提升保障水平。明确各级政府职责,完善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建立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将学前教育纳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公办园办园经费由同级财政全额拨款或定额拨补;优先保证幼儿园建设用地,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中的住宅小区开发必须配套建设幼儿园。完善督导评估机制,将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作为各级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 北京 三年增加幼儿学位7.5万个一、发展目标通过统筹资源、优化结构、合理布局、开放创新,规划建设并改扩建769所幼儿园,使全市幼儿园总数达到1530所左右。2011年至2013年分别增加学位约2.7万个、2.4万个、2.4万个,共增加学位约7.5万个。满足户籍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全市学前三年学位总量供给实现全覆盖,入园率达到95%以上;努力提高常住适龄儿童入园比例,学前三年学位供给覆盖率和入园率达到90%以上,使“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对目前未能入园的在京适龄儿童及家庭,提供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指导服务。 二、主要举措北京市将通过加大投入、扩大资源、改善条件,市、区两级政府将投入49.6亿元,采取有力措施,多种形式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接收、使用和管理,进一步鼓励规范民办幼儿园,实施奖励政策,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机制和幼儿园安全监管机制,启动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工程、幼儿园条件达标工程和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工程等学前教育三项工程,提供“广覆盖、保基本、多形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确保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实施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工程。市、区县两级政府安排20亿元基本建设资金和18亿元财政专项经费,用于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建设及设施设备的经费投入,扶持举办小规模幼儿园的经费投入,举办小学附属幼儿园、扩班等的经费投入。 实施幼儿园条件达标工程。市、区县两级政府将安排7亿元资金,对250所左右的中央及地方各部门办园、街道和乡镇集体办园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条件达标改造。 实施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工程。扩大幼儿教师的培养规模,加大幼儿教师的培训力度,确保幼儿教师师资供给,普遍提升幼儿教师素质。培养和输送5000余名幼儿教师和4000余名保育员,确保基本满足师资需求。市、区县两级政府将安排1亿元左右经费,累计完成3万人次的幼儿园管理者及教师继续教育培训。95%的幼儿园园长和85%的幼儿教师达到专科及以上学历水平。 ■解读政府主导全面推动学前教育发展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任 姜沛民当前落实三年行动计划的突出进展如下: 第一,《北京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出台后,16个区县(含燕山)结合区域实际,完成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制定,并已由区县政府下发。 第二,市级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和公用经费补贴共计8.04亿元已落实到位。已拨付了4.86亿元学前教育专项资金(还有0.14亿元下半年拨付),用于67所教育部门办园的新建改扩建工程、255所其他部门办园、街道和乡镇中心园的达标工程以及扩班476个。同时拨付了办园公用经费补贴3.18亿元。 第三,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有明显进展。一是启动了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工作。二是开展幼儿园收费调整工作。对幼儿园收费进行全面调研,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三是健全学前教育行政管理队伍,编制部门将为市区两级学前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增设36个编制。四是出台了《北京市举办小规模幼儿园暂行规定》,鼓励多种形式办园,适应社会对多种形式学前教育的需求。五是出台了《北京市关于加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确保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达标。六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儿童早期教育示范基地建设的意见》,转变市级社区儿童早期教育示范基地的服务方式。 第四,进一步扩大教师队伍,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加大幼儿园师资补充力度。各区县补充幼儿教师共计2521名,包括非师范类毕业生1055名。同时启动了对教师的各项培训,包括非师范类毕业生的培训、新任园长、业务园长培训、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名师工作室培训等项目。 第五,多种形式扩大了学前教育资源。2010年8月下旬,对全市16个区县的开学前准备工作进行了调研,重点了解学前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情况。到9月份,新增幼儿园121所,同时扩班491个,增加学位2.9万个,使新生入园数达到12.8万个。2011年,户籍适龄儿童数为10.1万个,基本满足了户籍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到2011年底,通过新建改扩建项目、小学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接收小区配套幼儿园、举办小规模办园共计增加幼儿园200所左右。 同时扩大市级社区早教基地服务范围,为未能入园的儿童和家庭提供学前教育服务。 上海 实现常住人口儿童全覆盖目标任务:构建和完善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加大幼儿园建设力度,积极稳妥解决入园高峰的难题,逐步实现常住人口中3至6周岁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及看护服务的全覆盖,保障幼儿园安全,促进学前教育内涵发展,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发展思路: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继续深化体制改革与创新,促进学前教育规模与内涵同步发展,妥善解决入园高峰的困难,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多样化需求。 主要举措:(1)建立健全市、区(县)两级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学前教育发展工作。(2)加大财政投入,尤其是加大对相对薄弱区县的投入。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对经济困难家庭适龄幼儿实施学前教育资助。(3)完善非营利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设计,加大公共财政和政策机制等对民办园的支持。(4)通过新建、改扩建幼儿园以及建设民办三级幼儿园,确保全市每年增长20万平方米以上的园舍面积;探索建立向民办幼儿园购买服务的机制,规范郊区学前儿童看护点。(5)构建开放多样的培养培训体系,合理规划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计划,增加本科招生数量,探索非学前教育专业在校生中期转专业途径。加强保育员和保健教师准入培训,建立保育员、营养员和保健教师队伍稳定的保障机制。(6)探索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制度。(7)深化学前教育保教工作改革,加强医教结合,继续开展0至3岁婴幼儿教养活动的研究,探索早教从业人员专业培养、培训机制。(8)通过城郊结对、园所结对、中心城区幼儿园赴郊区办分园等形式,提高农村学前教育保教质量。(9)拓展国(境)内外学前教育交流渠道,建立幼儿园园长交流制度。(10)开展区县学前教育发展情况专项督导。 工程项目:(1)百所幼儿园建设工程。三年新增100所以上的幼儿园,重点在郊区和城乡接合部地区。(2)郊区幼儿园园长培训。对上海郊区所有幼儿园园长分批开展培训。(3)幼儿园保育员队伍轮训。对上海所有幼儿园保育人员分批开展职业培训。(4)民办三级幼儿园和学前儿童看护点建设经费支持。支持民办三级幼儿园配备玩教具、厨具、卫生器具,支持看护点配备玩教具和图书资料等。(5)幼儿园课程实施支持系统建设。开发幼儿园课程资源库系统、课程活动生成系统、课程教学评价与发展系统等。 ■解读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整体质量上海市教委副主任 尹后庆1.明确政府提供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对象是本市常住人口。此前,上海的教育资源是以户籍人口为基数配置。在三年行动计划发展指标中,明确提出了要“逐步实现本市常住人口中3至6周岁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及看护服务全覆盖”,转变了学前教育资源配置依据。 2.重启市区两级“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上海重新启动此前已经建立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市长为第一召集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教委主任为召集人,市发改委、市财政、市卫生局和市农委等11个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定期研究和统筹协调解决本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3.进一步加大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完善相关的支持性政策。三年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将学前教育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同时加大对财力相对薄弱区县,特别是远郊农村地区教育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今年,上海已明确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并进一步完善了对经济困难家庭适龄幼儿实施教育经费资助的相关政策。 4.加大园舍建设力度。今后三年,上海每年仍需增加30万平方米以上的园舍面积。三年行动计划要求进一步落实公建配套项目,多种形式建设幼儿园以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上海将进一步加大对新建幼儿园开办费的拨款力度,并重点扶持财政相对薄弱、发展相对滞后的区县。 5.多种途径实施学前教育和看护全覆盖。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全市各区县进一步“统筹区域内学前教育资源,为适龄幼儿提供充足的公办园学位”,“若公办园学位不足,则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让辖区内的户籍适龄幼儿按公办园收费标准进入民办园就读”;为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园和看护需求,将采取设立民办三级幼儿园等举措,确保幼儿的健康成长和安全。 6.构建开放多样的培养培训体系,提升保教人员专业水平。面对本市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的数量缺口,以及优秀教师匮乏等矛盾,政府将致力于构建开放和灵活多样的保教人员职前、职后相衔接的培养培训体系。 7.着力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上海将通过规范幼儿园保教工作、加强医教结合研究和实践探索、继续开展0至3岁婴幼儿教养活动研究、完善学前教育信息化管理应用体系,以及拓展与国内外学前教育交流渠道等举措,进一步提升全市学前教育的整体质量。 (文见《中国教育报》2011年9月27日第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