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财政供养机关幼儿园“调查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日期:2012-2-10 9:43:00 人气:
近日,有关广州市财政拨款“7524万元‘供养’机关幼儿园”的消息引发不少争议。针对传闻和争议,记者进行了调查。 调查:8所机关幼儿园财政拨款高达8349万元记者调查发现,在2012年广州市部门预算中,8所机关幼儿园获得的财政预算资金还不止“7524万元”这个数,实为8349.82万元。 提交广州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广州市2012年部门预算草案》显示,广州市委机关幼儿园一般预算资金513.52万元、市政府幼儿园616.8万元、人社局所属的第一幼儿园和第二幼儿园分获2742万元和2489万元、文化局幼儿园334.08万元、财政局幼儿园476.64万元、教育局所属的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获得1124.55万元,最少的是广州市港务局幼儿园,为52.59万元。 广州市财政局预算处处长周少卿向记者解释,机关幼儿园享受财政拨款的前提是它们的“事业单位属性”。目前,广州市机关幼儿园属于财政核补的事业单位,按照我国财政体制,财政预算会给予一定额度的补贴,这和其他享受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是一样的,所以预算编制本身并无不妥。 有网民以广州市机关幼儿园的幼儿人数计算出“每个幼儿一年要用掉两三万元”。对此,周少卿说,部门预算的拨款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车辆经费等。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披露的数据,2012年学前教育专项资金为3.05亿元。主管学前教育的广州市教育局副局长江东10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部门预算中的拨款与专项资金不是“一个盘子”。“8千多万是财政口出的,3.05亿元是教育口出的,这8千多万并不包含在3亿多专项资金内。专项资金主要投入于广州各区(县)幼儿园的建设、设备配置和教师培训等方面。” 疑点:财政供养的机关幼儿园该为谁服务?机关幼儿园享受财政拨款之所以引起如此大的争议,就是因为这些幼儿园招生对象的“特殊”——主要面向机关工作人员的子女。 曾担任广州一家国有企业所办幼儿园园长的广州市人大代表叶雪文说,作为事业单位的机关幼儿园,财政予以资金安排是有法可依,但“用公共财政办幼儿园,就应该面向社会大众招生,假如不是这样,它的合理性就值得怀疑。” 由于入读幼儿园的学生年龄尚小,所以大多孩子都选择“就近入学”。据记者调查,这8所机关幼儿园大多位于所属机关大院内部,而其在读幼儿也多为机关工作人员子女。 不过,非公务员子女也不是完全被“拒之门外”。据记者调查,机关幼儿园一般优先满足所属机关工作人员幼儿的需要,有余的学位向社会幼儿开放。但是,非机关人员不仅要托关系、找门路,还要交纳一笔不菲的“赞助费”,这个数字一般在3万元到6万元不等。 广东省政协委员吴潭伟说,虽然机关幼儿园享受高额财政补贴存在历史遗留问题,但是既然它享受了财政拨款,就是花了全体纳税人的钱,那么这些幼儿园就不应该只供少数人专享,不应该成为“拼爹、拼关系、拼钱”的竞技场,必须拿出来让全社会共享。 广州市教育局副局长江东说,普惠是这些机关幼儿园转型的必然趋势。2011年,广州已经把所有幼儿园归口教育部门统一管理,目前教育部门已经着手与这些机关幼儿园原归属机构沟通协调,让机关幼儿园早日面向公众开放。 观点:学前教育投入切勿制造新的不公近两年来,“入园难”、“入园贵”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民生问题,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均明确要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广州市于2011年出台《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当年财政给予学前教育的专项资金为2亿元,而今年这个数字增幅高达50%。广州市教育局局长屈哨兵说,根据行动计划,未来的财政投入还会在现有的基础上大幅增长。 不断做大的“蛋糕”会如何分配呢?有代表委员担心,如果还是延续现有的财政体制和办园模式,那么为数众多的民办幼儿园在财政投入分配中仍将处于劣势。结果是,越是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就越拉大了优质公办幼儿园和普通民办幼儿园的差距,进而造成更大的不公平? 江东说,目前,广州公办幼儿园仅占幼儿园总数的17%。广州在建设普惠性幼儿园方面仍然有比较大的缺陷,广州计划用三年时间把普惠园的数量比例提高到50%。 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朱超华说,“普惠性”的概念包含三个层次:一是面向大众;二是收费合理;三是办学规范,质量保障。广东鼓励办园主体和办园形式多元化,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都可以举办普惠性幼儿园。 据广东省政协委员吴翰、吴谭伟的调查数据,广东省享受财政预算全额和差额拨款的幼儿园约410所,仅占总数的4%,广州的情况也差不多。屈哨兵坦言,在广州1500多所幼儿园中,享受财政拨款的公办幼儿园不到10%。 吴谭伟说,占据着相当数量的非公幼儿园也应该享受财政补助。在广东珠海等地区,政府已经开始给达到一定标准的民办幼儿园给予一定数量的财政支持,希望这种做法能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叶雪文认为,民办幼儿园已经承担了提供学前教育的社会责任,但政府应承担的公共服务不能被转嫁。公共财政不应只是“锦上添花”,让公办幼儿园“好上加好”,更应该为普通民办幼儿园“雪中送炭”,让所有幼儿都能享受到,从而真正实现普惠型学前教育。 (文见《新华每日电讯》2012年1月11日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