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与支持的双重力量
——根据《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重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郭良菁
摘要:贯彻《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要将它与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其他政策衔接起来,才能切实发挥其规范与引领作用。幼教界各层次实施主体需要对它进行“深加工”,才能有效发挥其对于规范教师资格和支持教师专业发展的作用。
[关键词]《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幼儿园教师政策
[中图分类号]G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13)03—0030—04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下文简称《专业标准》)业已颁布,但要真正发挥它对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作用,尚有很长的路要走,很多的事要做。从目前我国学前教育师资队伍水平的现状来看,《专业标准》必须与其他政策相互衔接,才能产生合力;《专业标准》必须得到政策实施主体的“深加工”,才能发挥其对于规范教师资格和支持教师专业发展的作用。
(文见《幼儿教育(教育科学)》2013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