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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实现城乡教师资源配置均衡化

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来源:人民日报 日期:2010-9-7 15:34:00 人气:

努力实现城乡教师资源配置均衡化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师资源作为教育的基础性资源,能否得到合理有效的配置,直接关系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的提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教师资源配置有了较大改善,但仍存在结构性失衡问题。这已成为制约我国教育进一步发展的一大瓶颈。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应进一步完善城乡教师流动政策,推动实现城乡教师资源配置均衡化,以提高教育的整体质量。

以政府为主导。当前,我国的教师流动还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表现为大多是从贫穷地区流向发达地区、从农村学校流向城镇学校、从一般学校流向重点学校等。这导致了城乡和校际教师资源配置的失衡。政府作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应采取有效措施逐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比如,制定和完善向农村倾斜的教师职务和职称制度、教师评价制度、教师进修制度、教师人事制度、绩效工资制度等,为农村教师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统筹公共资源分配,加强对农村教育的财政支持、政策支持,改善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大力推行“三支一扶”、“顶岗实习”、“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等,及时为农村教师队伍增添力量,为农村教育发展注入活力;建立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的长效机制,将教师流动与教师职称评定、评先、评优以及骨干教师选拔结合起来;等等。

以学校为载体。教师流动不是简单的教师个人行为,涉及政府、学校等多个方面。无论农村学校还是城镇学校,都应针对教师流动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更加科学合理的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学校在促进教师合理、有效、有序流动中的作用。农村学校应主要思考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如何为教师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营造良好的氛围;二是如何充分发挥到农村学校任教的城镇教师的作用,使其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理念、方法能够在农村学校生根发芽。对城镇学校而言,应采取有效措施引导教师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为农村教育提供服务;对于那些主动申请去农村学校支教的教师给予一定的支持和奖励。

以教师为主体。大体来说,教师流动可以归结为四种类型:一是趋利性流动,一些教师流动主要与经济利益有关;二是竞争性流动,一些教师流动是市场供求机制起作用的结果;三是制度性流动,一些教师流动是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结果;四是自由性流动。应该说,自主流动是每个教师的正当权益。相关部门应认真分析教师流动的原因,充分考虑教师的合理需要,不能单纯依靠强制性的管理措施或者行政命令。这样,才能通过教师流动提升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因此,在政策设计中应以教师为主体,在教育发展需要和教师发展需要之间保持合理的张力,形成教师流动的科学机制。

实现科学合理的双向流动。当前,城乡教师资源配置的总体格局是城镇的优质教师资源远远多于农村。随着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农村教育需求的增长,农村学校的优质教师资源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许多家长为保证孩子接受高质量的教育,千方百计让孩子到城镇读书。这就导致了城镇“择校”风盛行与一些农村学校生源不足并存的现象。改变这一现象,需要从城乡两个方面同时入手,实现教师资源在城乡之间科学合理的双向流动。城镇学校应着重通过内涵式发展,培育优质的教师资源,并着力思考如何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农村学校则应通过有效引导教师向城镇教师“取经”,实现健康自主发展,并创造各种条件吸引城镇教师来农村任教或支教。

(文见《人民日报》2010年9月6日第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