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政府而言,应该从“资源平等”的起点促进教育公平。不仅入学机会要均等,还包括了所享受到的教育资源、教育条件和师资水平、身心发展等多种平等的实现。关键是,政府采取积极政策时应注意其程序公正与结果公正。
(文见《瞭望·东方周刊》2010年第2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