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治好择校乱收费”怎样兑现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来源:人民日报 日期:2010-11-19 9:09:00 人气:
毕诗成“治理乱收费”,不仅要有总体目标,还要公布执行过程,将各阶段的治理考核清晰化。 教育部11月1日发布了《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对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了10项要求,要求各地力争经过3到5年时间的努力,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这一痼疾,教育部首次明确治理时间表,确实是一个好消息。同时纵观网络舆论,民众对于是否真的能“五年治好”还有很多忧虑。择校乱收费问题之所以成为顽疾,就是因为背后的利益纠葛颇深,矛盾错综复杂。因此,形势不容乐观。 基于择校费的种种负面影响,我们有理由相信教育部门这回是真下了决心。既然真下决心,就需要充分考虑,如何把一些原则、意见、立场转化成现实的力量,让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如何避免意志坚定的承诺,到了基层却沦为“以文件落实文件”。 应该看到,治理择校乱收费首当其冲的障碍,就是纠结的利益格局。一些办学质量较好的中小学在地方俨然成为特权单位,既得利益者不愿意松手让利,而一些教育管理者也深陷其中、下不了治理的决心来推动教育资源均衡化。改革需要勇气,治愈社会顽疾更需要拿出改革的魄力,指望和风细雨、谁的利益也不触及就能办成让老百姓满意的教育,显然难度很大。主管部门要把政策规定落到实处,就需要亮明立场、廓清表述、建立考核。比如这次治理,到底是治理择校、治理择校费,还是治理择校费乱收?既“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又强调“优质教育资源不能满足社会需求产生了择校问题”才导致“择校乱收费突出”,细究起来,治理对象还是不太清楚,既可以理解为“治理择校”,又可以理解为“治理乱收费”,这两者内涵并不相同。 没有责任则少有动力,过于笼统则可能流于形式。“治理乱收费”,不仅要有总体目标,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将执行过程、实现程度公布出来,接受监督;还要将具体的责任人列出来,将各阶段的治理考核清晰化,对完成不好的进行问责,才能真正产生好的效果。 (文见《人民日报》2010年11月3日第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