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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至5年治择校,家长为何不乐观

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日期:2010-11-25 9:22:00 人气:

人们对基层利益群体能否不折不扣落实教育部10项措施尚心存疑虑

11月初,教育部网站发布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力争经过3到5年的努力,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并提出了10项措施治理择校费。意见一出,立即引起社会和家长的普遍关注。人们在表示赞成和欢迎的同时,也表示担忧和怀疑——一纸“禁令”能否根治多年形成的择校痼疾?

择校年年禁 家长年年择

择校早已不是新鲜话题,我国中小学阶段已经陷入了“政府一边禁、家长一边择”而且愈演愈烈的怪圈。

近年来,各级政府屡出治理择校费禁令。今年4月,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等部门还联合下发了规范教育乱收费的实施意见,要求着力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问题,严禁捐资助学与录取学生挂钩,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

然而,各种禁令并未遏制家长择校的热情,禁令之下,择校费只是换了一种方式存在,由择校费变成“捐资助学费”“赞助费”“借读费”。一位学生家长对记者说,给孩子择校报名那一天,家长都握着大把的钱排队,几万块钱交给学校,连收据都没有。“这哪里是自愿捐资助学,分明是‘被自愿’啊!”

北京市民魏先生的孩子今年刚刚上初中,差几分没有考上离家最近的一所公办知名初中,学校通知魏先生,可以向与学校开展合作的一所民办中学上交每年3万元的“借读费”,就可以进入这所知名中学就读,只是孩子的学籍放在了民办校。

为了孩子,魏先生咬牙交了钱。“小学一年1万,初中一年3万,上完初中,仅择校费就要15万元。”魏先生不满地说,“治理择校乱收费,我们当然欢迎。但为什么这么多年择校问题不但没有停止,反而越来越严重呢?”

根据审计署的审计公告,截至2009年11月底,全国违规收取的择校等费用已退还学生或上缴财政3.84亿元,占审计调查发现此类违规资金总额的76%。这个数据只是择校乱收费的冰山一角,从侧面反映了择校问题的严重性。

当前,虽然我国城乡已经实现免费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但是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追求,却使择校竞争呈现愈演愈烈的局面。北京市市民李萍认为:“只要学校之间客观存在较大差距,只要家长还有一点能力,择校就不会消失。谁也不会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三至五年 能否切断根深蒂固的利益链

此次教育部提出10项治理择校费具体措施,包括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完善招生入学政策、加快薄弱学校建设、合理配置师资力量、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等,并要求制订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有专家认为,这是教育部对择校费问题的正视,也是一种承诺。

但是,很多人仍感觉三至五年治理择校费的前景不容乐观。人们担心,治理了择校费,会不会还有“捐资助学费”“赞助费”“借读费”;面对巨大的利益黑洞,治理目标会不会很快成为泡影;究竟有多少根治措施;3到5年时限之后,会不会出现一批虚假的数字报表……

大家表示担忧的根本原因在于,一直半明半暗存在的择校费,家长和学校心知肚明,又心照不宣。专家认为,择校费的存在,其实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其背后隐藏着一条灰色利益链条。如果不敢触动其背后的利益集团,治理择校费就是一句空话。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学校、教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都是这个链条上的获利者,有的学校把“择校费”直接纳入小金库,上级主管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学校则用来改善教学条件,甚至发放教师福利;有的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将“择校费”纳入专项账户,参与择校费分成,然后返还给学校,变相抵消教育经费,减轻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

与此同时,由于家长成为这个灰色链条上的弱势群体,使治理择校痼疾缺失了来自社会的监督。北京一位姓肖的学生家长认为,对于择校和其他乱收费,学生家长只能被迫接受,谁也不愿得罪老师和学校,从而影响孩子的升学和未来。还有家长反映,即使学校设立了“家长委员会”,也起不到监督作用。“学校肯收自己的孩子就不错了,有哪位家长敢在择校费这个问题上跟学校较真呢?”

教育部在指导意见中要求,要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坚决切断收取择校生与获得利益的联系,已经指出了择校乱收费难治的根本。

熊丙奇说,近年来择校费链条为什么不断膨胀,关键是没有解决好权利制衡的关系。“希望全国人大加强对教育主管部门在义务教育投入方面的监督,促进教育均衡,狠下心来,抽丝剥茧,真正切断择校背后的利益链条。”

“老子问责儿子”:让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问责下级,让同级政府问责教育主管部门?

记者采访到的教育专家普遍认为,目前治理择校问题的路径已经很明确,关键是贯彻落实要不打折、不走样,要坚持执行到位,落实不到位要严厉问责。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大家对基层利益群体能否不折不扣落实措施尚心存疑虑。熊丙奇举例说,义务教育法明确了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明确要求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但一些地方义务教育投入不足问题依然客观存在。

“关键是现有的问责机制仍不健全。”熊丙奇说,让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问责下级,让同级政府问责教育主管部门,等于“老子问责儿子”,结果可想而知。“因此,强化人大的监督问责,完善社会评价体系,是解决当前教育均衡发展、解决择校问题的重要手段。”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民族中学副校长宋文新认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是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的关键。义务教育是政府的责任,能否如期治理、消除择校乱收费问题,实现教育均衡,是对政府教育理念、政策执行力和依法治教能力的考验。

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说,推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使纲要确定的改革目标落到实处,必须解决教育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无法监管的问题,必须坚持严格的教育行政问责制,真正做到谁违法谁承担责任,谁违规必受处罚。 

(文见《新华每日电讯》2010年11月8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