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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教师管理制度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来源:中国教育报 日期:2011-1-4 8:50:00 人气:

【重点任务及试点单位(之九)】

●制定优秀教师到农村地区从教的具体办法,探索建立农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创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全员培训模式,推进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多种措施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北京市,黑龙江省,江西省部分县市,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云南省,陕西省部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完善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扩大实施范围:北京市,江苏省,湖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上海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

●创新教师教育体系和培养模式,探索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新模式,构建区域协作的教师继续教育新体制,建设支撑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教学资源平台:河北省,吉林省,浙江省,山东省,湖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部所属6所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

●完善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养培训模式:青海省部分自治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开展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建立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和办法,探索建立教师退出机制:河北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探索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吉林省松原市,上海市,山东省潍坊市,广东省中山市,陕西省宝鸡市。

有一流的教师才有一流的教育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一流的教师,才有一流的教育,才能建成一流的国家。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成为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选择。

进入21世纪,教师教育标准化、教师发展专业化、教师资格制度化,成为世界各国教师发展的共同趋势。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相继通过修订法律、制定规划、实施项目和加强培训等政策措施,提升本国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以期通过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提升国家教育核心竞争力。

我国目前有1600万名教育工作者,其中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有1390多万名。他们培养了一批又一批优秀人才,为我国教育事业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上海探索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上海市探索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改革试点的总体目标是:从校长成长规律出发,从校长所担负的职责、扮演的角色、校长在教育事业中所处的地位入手,参考和借鉴发达国家在中小学校长专业化发展方面的有益经验和成果,创造性地开展上海市中小学校长专业化队伍建设。通过对于校长专业标准拓展延伸校长准任制度、校长职级制度、校长培训制度,校长过程培养机制、校长选拔任用机制,以及校长激励机制的研究,构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推动校长专业化发展,进而全面提升中小学校办学质量,推进现代教育制度建设,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该试点实施确定了三个阶段性目标:第一阶段,制定符合上海特点的上海市校长专业标准,并完善上海校长职级制度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第二阶段,制定校长任职资格标准和建立考试机制,并制定校长任职前与履职岗位培训制度与培训课程大纲;第三阶段,研究校长培养机制、选拔任用机制和激励机制,并研究校长专业发展的评价机制和培养工作的评估机制。

为有效实施该方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拟定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与配套政策,包括:建立校长准任入职考试制度;建立校长任期满注册制度;建立校长职级与岗位设置类别等级的对接标准;建立校长流动交流制度;由人事处牵头出台关于促进本市中小学校长队伍专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本市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与岗位规范意见、关于本市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指导意见、关于本市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评估工作指导意见、关于本市中小学校长流动交流的指导意见;由校长专业发展工作委员会牵头出台关于本市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认定工作意见。

该试点项目还将通过以下保障条件,推进试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第一,加强组织领导。由上海市教委确定一名副主任负总责,市教卫党委确定一名副秘书长任顾问。第二,落实人员安排。试点改革小组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保局、市财政局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市教卫党委、市教委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部分区教育局党政负责人和相关专家组成。第三,保障资金投入。按项目规定投入一定的资金。第四,发挥优势条件。上海从90年代后期开始研究校长职级制,于2000年开始实行校长职级制,有改革与实施的基础。

该方案将分阶段进行实施:第一阶段(2010年12月底前),召开前期座谈会,研究方案总体思路和安排部署;成立课题组,将校长队伍建设分成若干个专题组,分工落实、分头启动。第二阶段(2011年3月底前),开展问卷调查,召开系列座谈会;各专题提出研究框架和思路。第三阶段(2011年6月底前),开展考察、专访等调研,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分析提出主要问题和对策建议。第四阶段(2011年9月底前),综合分析、提炼,形成研究报告初稿。第五阶段(2011年11月底前),修改完善研究报告,提出若干政策意见和建议,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促进校长队伍建设的若干文件。第六阶段(2012-2013年)对已形成的校长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进行试点安排,逐步推进与完善。

广西开展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总体目标是:建立科学有效的教师资格考试机制,严把教师入口关,逐步形成较完善的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建立能进能出的教师队伍管理机制,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该试点的阶段目标,一是到2012年,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试点方案和广西教师资格试点方案实施细则,全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培训、考试、认定采用新办法。初步建立独立的中等职业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制度体系。实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完成全区中小学教师资格首次注册。二是到2015年,形成较科学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培训、考试、认定的新机制,形成较完善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办法,初步建立教师退出机制。

为实施该试点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拟定采取以下改革措施:

一是严格教师资格考试。其一是教师资格考试纳入全国统考。非师范类人员从2011年起,师范类人员从2015年起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要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申请人参加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参加初中、高中和中职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考试内容主要分为综合笔试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两部分。其二是实行资格考试(综合笔试)与资格认定相分离,考试委托相应的专业机构实施。综合笔试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组织考试、评分工作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技能考试(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由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技能考试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或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师范类应届生技能考试由培养院校负责。

二是加强教师资格培训。非师范类人员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参加教师教育基地集中培训一年。以教育部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培训的基本内容,系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教学基本功训练、教育教学实习等,经考核合格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调整为一年一次,上半年3月为申请教师资格笔试时间,4月为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时间,笔试合格才能参加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师范类学生所在院校根据教学进度安排教师资格课程,要求师范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综合笔试)。综合笔试与教学技能考核合格且达到有关教学实习要求的师范生,给予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是实施教师资格注册制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取得教师资格者的定期核查。实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目的之一是了解本辖区教师资格持证人员情况,为师资培养规划和教师录用提供依据;目的之二是要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清退不符合教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建立教师长效激励机制,强化教师的知识更新和能力提高,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终身学习。

教师资格注册每五年一次。从事教育工作的持证者每满五年要向教师资格注册机构提供每年继续教育学分登记情况和年度考核情况,如果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学分且年度考核合格,则给予注册。对于连续注册5次或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特级教师可不再要求注册,所持的教育资格证书永久有效。逾期未注册或不符合注册条件者,所持的证书自然失效。如重新获得教师资格证,必须重新参加教育教学理论培训考试和教学技能考试,合格后才给予注册。未从事教育工作的持证者每满五年,要到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指定机构注册一次,向注册机构以书面形式提供五年来的学习进修情况。每年11月为接受教师资格注册申请时间。

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中小学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实施本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中小学校可以为本校教师集体申请定期注册。

为保障该试点方案的有效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拟定出台以下配套政策:第一,出台《关于实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方案”实施细则》和《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意见》;第二,出台关于做好师范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范生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

新疆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改革试点的总体目标是: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从根本上解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中小学和学前“双语”师资短缺问题,大力提高农村中小学“双语”教学质量,吸引和鼓励更多优秀青年报考师范专业,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促进基础教育健康发展。

该试点的阶段目标为:2010年—2013年,每年招收6000名师范类专业免费师范生;2011年—2012年,对2008年—2009年招收的已在校的师范生,纳入非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管理之中。

为落实该试点方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先期已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从2007年起,自治区在“定向汉语师资班”和“汉语师资定向就业计划”的基础上,启动实施南疆四地州乡镇中小学“‘双语’教师特培计划”。2009年特培计划在数量上增加至1100名,2010年自治区六所师范类院校承担6000名本、专科层次免费师范生培养任务,1100名自治区农村“双语”教师特培计划特培生纳入定向就业的免费师范生。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列入自治区本、专科零批次录取。

为顺利推进该项改革试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面向全区考生,定向就业的免费师范生计划(农村“双语”教师特培计划)优先招收定向就业地(州、市)的生源,优先招收“双语”教学重点推进地区的生源,以招收汉语言、民考汉和“双语”班学生为主。自治区设立免费师范生计划专项资金,全额承担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和实习支教等相关费用。

该试点方案的有效实施,需要充分的保障条件。其一,组织保障。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成立自治区免费师范生工作领导小组,履行职责,加强协调,确保培养计划顺利实施;其二,经费保障。自治区财政按照各年度各专业招生人数,按学制、培养层次分年度向承担培养任务的院校拨付经费。

该试点方案的进度安排如下:2010年招收6000名师范类专业免费师范生;2011年招收6000名师范类专业免费师范生,将2008年招收的已在校的师范生,纳入非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管理之中;2012年招收6000名师范类专业免费师范生,将2009年招收的已在校的师范生,纳入非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管理之中;2013年招收6000名师范类专业免费师范生。

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基本覆盖了6所承担师范类专业招生的院校,但也有院校未能完全覆盖师范类专业,造成了学校的师范类专业中存在免费与非免费、语种之间存在不均衡的现象。同时,由于定向就业的免费师范生计划(农村“双语”教师特培计划)与非定向就业的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优惠政策基本相同,也造成了定向就业的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的完成率可能会降低。针对以上问题,要求学校做好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的政策宣传工作,做好对学生的解释工作,同时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做好学校的专业以及语种的调整工作。

(文见《中国教育报》2010年12月23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