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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建教育优先发展问责制

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来源:中国教育报 日期:2011-4-13 14:35:00 人气:

对市县党政领导履行教育职责进行督导考核

记者从今天举行的陕西省贯彻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会上了解到,陕西省将建立教育优先发展问责制和完善对市、县两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督导考核制度。

陕西省教育优先发展问责制的问责对象为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教育督导考核的对象为市、县两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干部。对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类学校校长以及幼儿园园长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导和问责。实施问责的主要内容为: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认真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等。

督导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干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主要包括:主持制定区域内教育改革发展和基本建设规划,稳步推进各类教育布局调整,组织实施教育发展建设项目;落实中央和省级关于教育经费投入的有关规定;落实素质教育战略主题,推进教育公平,制定具有导向性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大措施;不得以任何形式设立高考、中考奖励资金,不得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学校和学生等。

据悉,陕西省将从2011年起,每3年为一轮进行督导考核。

(文见《中国教育报》2011年4月2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