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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来源:中国教育报 日期:2011-9-14 8:43:00 人气:

【厅长访谈】

把体制机制创新贯穿发展始终

——访湖北省教育厅厅长陈安丽

记者:湖北省早在2009年就启动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能否请您先为我们介绍一下实施该计划的主要考虑是什么?主要内容是什么?实施两年来的效果如何?

陈安丽:2009年实施的“湖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提出了“二三四”的政策体系,推进“四项工程”。2010年初,湖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对“行动计划”的目标、政策措施、保障和督导等进一步予以明确。“行动计划”实施两年来,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办学差距大幅缩小。

记者:这次签订的备忘录中,湖北省明确了全省112个县(市、区)实现基本均衡的时间表。从时间上来说,这个目标在中西部省份中比较靠前,湖北省是怎样考虑的?

陈安丽:省政府在备忘录中就全省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期限作出了更加明确的承诺,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目标更加领先。而且,这个基本均衡目标必须满足在硬件设施上所有学校达到省定办学基本标准;在师资配置上实现城乡教师交流、共享常态化;在教育教学质量上落实素质教育要求,基本解决大班额问题等。二是任务更加具体。着眼于师资、设备、图书、校舍等要素的均衡,进一步将任务具体化。比如,围绕教师队伍建设,提出要开展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三是体系更加完善。围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近两年,我省基本形成了“地方性法规”的全方位、立体式政策体系。四是路径更加明确。进一步确立了“分三步走”的路径选择。即,到今年年底,首批20个试点县(市、区)通过省级验收;到2012年底,二批20个试点县(市、区)通过省级验收,加上试点县以外的、自行申请验收县(市、区),使通过省级验收的达到50个以上;最后,到2015年,全省实现基本均衡目标。五是考核更加严格。备忘录强调要“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作为考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政绩的重要内容”。六是保障更加有力。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要把“教育投入作为全省财政的第一投入”。

记者:下一步,湖北省将采取哪些措施来兑现备忘录中的承诺?

陈安丽:我们要在建立和完善以下体制机制上下功夫:一是进一步创新领导机制。我省已明确要建立地方党委、政府定期研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制度;健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学校制度等。二是进一步创新资源配置机制。进一步推进学校治理结构的改革,对“联校走教”、“一校制”、“教育发展协作区”、“联校办学、联片管理”等做法进行专题调研和总结推广。统筹使用中央和省在县域内相关项目和经费,主要投向均衡发展。项目和经费的分配与各地推进均衡发展的成效挂钩。三是进一步创新工作推动机制。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带动的工作原则,完善根据各县(市、区)基础条件采取分批试点的工作方法;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县(市、区)和承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任务的县(市、区)坚持动态调整;对于非试点县(市、区)通过国家和省级验收的,加大奖励力度。四是进一步创新考核机制。研究制定《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暂行办法》,注重引入第三方评价,严格评估结果应用。五是进一步创新投入机制。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将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纳入新农村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加强县域内建设项目和资金的统筹。六是创新教师队伍建设机制。实施和完善我省农村教师补充、培训、交流、条件保障机制,实施“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建立健全教师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和师德提升机制。

【进展与规划】

突出政府主导加快均衡进程

在全省义务教育完成“两基”的历史性任务之后,湖北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在全省启动实施“湖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计划实施两年多来,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

均衡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建立。近两年,我省基本形成了“地方性法规”的全方位、立体式政策体系。2010年底,《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获得通过,其中凸显了均衡发展在义务教育工作中重中之重的地位,成为全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法律利器。2010年初,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均衡发展上升为政府行动。省直有关部门随即研究制定了10个配套文件,出台了教师队伍建设工程、教学质量提高工程、义务教育关爱工程、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等四大工程的实施意见。

今年上半年,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印发了《湖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全省112个县(市、区)实现基本均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印发了《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段学校软、硬件均衡的基本标准;正在组织制定《湖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项目规划》,进一步落实均衡发展的项目保障。

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有新探索。湖北省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申报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项目,并积极组织地方进行申报。在改革的具体领域,湖北省注重推进推广学校治理结构的改革,实行强校和弱校合作办学、捆绑式发展、集团式管理。两年来,先后对通山县“联校走教”、夷陵区“一校制”、丹江口“教育发展协作区”的做法进行了调研和推广。为形成鼓励改革创新的导向机制,从2010年开始,湖北省每年拿出430万元设立“地方教育制度创新奖”。

标准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行动计划”启动的2009年,湖北省筹措两亿元资金投入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争取捐赠资金用于农村学校配备电子钢琴、篮球架等。2010年,省级筹措经费为首批20个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县(市、区)装备了标准化的实验室;各地统筹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10个工程项目,重点推进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县(市、区)标准化学校建设;省政府再配套1000万元,为每个试点县(市、区)学校配备电子钢琴、篮球架和电子白板。

均衡发展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坚持行政主导与专家指导相结合。对于第一、二批共40个试点县(市、区),湖北省教育厅实行厅领导分头联系,机关处室蹲点包县指导。同时,组建了10个专家团队,实行对口指导。坚持过程督办,动态调整。

教师队伍建设效果明显。自2004年起,湖北省相继启动实施了“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城镇教师援助农村教育行动计划”、“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试点工作。今年6月又启动了覆盖全省所有中小学教师的“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湖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今年,湖北省将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为契机,紧密围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加强省级统筹。严格按照实现均衡发展的时间安排,加强指导监督;继续大力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组织实施湖北省国家教育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制定《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规划》,进一步强化项目驱动作用。第二,开展省级检查验收。结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的创建,省教育厅将先对第一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县(市、区)进行省级检查验收,为明年国家检查验收作好准备。同时,鼓励没有列入试点的其他县(市、区)积极申报参加省级检查验收。第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湖北省已经召开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推进会,下一步将建立试点项目库,着力组织实施。

【新探索·新亮点】

亮点1

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逐步完善

经过多年的努力,湖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形成了三级政策体系。

第一级,《湖北省义务教育实施条例》在2010年12月湖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获得通过。《条例》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单列一章,凸显了均衡发展在义务教育工作中重中之重的地位,突出了教师是第一资源的思想,是一部落实均衡发展理念的地方法规。

第二级,省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明确了“两个机制”、“三化目标”、“四项工程”的政策框架。

第三级,相关配套文件。今年上半年印发了《湖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全省112个县(市、区)实现基本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印发了《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段学校硬件均衡的标准。

亮点2

“四种模式”实现体制机制创新

湖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省级统筹,以县为主,上下联动”的方式方法,并采用“四种模式”创新体制机制。从2007年开始,通山县部分农村学校为解决学科教师紧缺的矛盾,自发地实施了乡镇教师到农村小学走教,得到县教育局、省教育厅的支持和试点推广,引发了丹江口市、宜昌市夷陵区、潜江市、仙桃市等县市的办学模式和机制创新。

“联校走教”通过划片联校、统一管理,以区域内完全中小学为主体(联校),联合附近规模较小的中小学、教学点为其部分(联校教学点),整合为一个集人事、财务、管理于一体的联合办学实体。在通山县,全县所有完全小学和初中选派216名教师,深入到所辖的薄弱初中和初小、教学点开展走教工作,覆盖了所有的学科。

“联校办学、联片管理”是潜江市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的一项创新举措,在一定区域内以一所优质学校为依托,打破学校之间的界限,联并区域内几所薄弱学校或教学点,形成一校多区、共同发展的办学实体。全市已有85%的义务教育学校实行联校办学,22个学区划片组成9个教育联片管理区,城乡结对帮扶21对。

“教育发展协作区”打破乡镇行政区划界限,在2-3个乡镇内统筹教育资源。通过划定协作区,实行以教师资源一体化调配为主的“四个一体化”。协作区管理模式改变了以行政区划为单元调配教育资源的做法,为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目标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保育寄宿制”是为了解决农村,特别是山区农村居住分散、上学路途遥远的困境而实施的。1996年起,宜昌市夷陵区构建了符合农村学校实际的寄宿制学校“吃、住、行”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实现了单一“校园”向“校园、家园、乐园”的转变。

亮点3

农村教师补充新机制形成

实施“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形成农村教师补充新机制。2004年,湖北在全国率先启动“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每年遴选一批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到乡镇学校任教3年。7年来,共选派两万名资教生到84个县(市、区)的1300多个乡镇学校任教。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形成农村教师培训新机制。5年来,该工程共培训了103039农村教师和校长,全省有42%的农村教师走进高校接受了集中培训。实施“城镇教师援助农村教育行动计划”,形成农村教师交流新机制。该计划于2005年启动,选派近两万名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还有2500多名农村教师到城镇学校跟岗学习。共组织近百名湖北名师及所在学校对口援助44个农村县(市)。构建城乡之间、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的校长教师流动机制。例如,潜江市已选派280名城镇教师到农村小学任教,345名教师进行了轮岗交流,使农村小学紧缺学科的专任教师基本配齐。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工程”,形成农村教师保障新机制。2007年,全省试点县市开始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工程”。省财政先后安排7000万用于建设教师周转房,拉动各方投资近6亿元,共建设一万多套教师周转房和安居房,解决了1.4万余名教师的住房困难。去年,新建周转房5000余套,这项工作被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纳入全国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试点。

(文见《中国教育报》2011年8月6日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