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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流动人员子女教育经费纳入预算

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来源:中国教育报 日期:2011-9-14 9:31:00 人气:

市县财政按公办校实际在校生人数拨付经费

广东省大力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完善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政策,将接收流动人员随行子女就读公办学校的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这是广东省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交流会提出的。

2010年,广东全面实施以居住证制度为核心内容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证通”制度,通过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和流动人员子女积分制入学等政策。截至目前,广东已发放居住证3141万张,基本实现了流动人口全覆盖。市县政府财政按照公办学校实际在校学生人数拨付教育经费,而不再区分这些学生是否有本地户籍。

以东莞市为例,截至2010年,在东莞市公办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流动人员子女12.6万人,超过公办学校学生总数的四成。而流动人员子女在东莞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有52.9万人,是本市户籍学生总数的2.5倍。

此前,广东省政府已下发《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市、县制定具体措施。此外,广东还将以推进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救助管理机构组成的救助网络体系。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广东流动人口已达3667万,约占全省实有人口的三分之一,是全国流动人口第一大省。

(文见《中国教育报》2011年8月6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