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收归县管”有没有捷径?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来源:中国教育报 日期:2011-12-20 9:39:00 人气:
——福建探索义务教育学校师资均衡新途径用教师人事关系收归县管的方式,实施教师校际交流,能推动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但是好政策如何“落地”?交流到弱校会不会影响评优、评职称?中、高级教师到农村校有没有对应的职务?住房怎么解决?退休时谁来管?工资待遇会不会“吃亏”? 福建省从2009年开始在11个县(市、区)试点“收归县管”,他们如何解决教师最关心的上述问题?如何让教师真心支持、积极参与校际交流?试点中还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请看本报记者从福建发回的报道。 今年秋季,福州市台江区祥板小学来了位“老面孔”的“新教师”,区骨干教师何立艺“告别”了工作整8年的台江第四中心小学前来任教。除了担任语文教师外,何立艺还兼任了祥板小学德育主任、少先队总辅导员,她已不再是台江第四中心小学的一员。 福州市台江区教育局人事科科长赵佳介绍,今年秋季学期,全区有68名中小学教师、校长在县域内校际交流,交流人数达到应交流人数的10%以上。所谓“应交流人数”,是指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以上的教师(但男、女教师年龄分别超过50岁、45岁者不交流),以及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两届(每届一般3至5年)的校长。 近年来,台江区共有405名教师和45名校级领导进行了交流,占全区应交流教师(校长)的41.3%,有效地缓解了学校“超编缺员”和学科优势无法互补的难题,有力地促进了义务教育阶段师资均衡配置,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择校热”问题。 早在2009年,福建省便将福州市台江区、闽侯县等11个县(市、区)列为“教师人事关系收归县管,实施教师校际交流工作”首批试点单位;2010年,福建被确定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试点省份。 采访中,一些参加校际交流的教师坦言:“校际交流对自己是一种巨大挑战,更是一次难得机遇,它让自己的视野变得更加开阔,人生经历更加丰富。” 作为全国率先试点教师校际交流的省份,福建如何推进中小学教师由“学校人”变成“区域人”,让教师真心支持、积极参与校际交流?目前进展如何?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六统一”促教师动起来只有做到县域内教师的福利待遇、职称评聘等一致,城乡教师才更愿意参加校际交流。 长期以来,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的身份是“学校人”,若无学校撤并现象,教师们往往会在一所学校呆到退休。过去,骨干教师到薄弱校任教是支教,两三年后再回到原来所在学校,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薄弱校优质师资紧缺问题,但只是杯水车薪,难以真正解薄弱校之“渴”。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由于支教教师人事关系没有随着走,其职称评聘仍由原单位起主导作用,导致他们在支教期间要“两头兼顾”,既要认真完成支教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又要参加原学校的有关教学、教研活动。同时,由于薄弱校的地理位置一般比较偏远,而支教教师一般住在城区,他们需要在城乡之间来回奔波,工作压力大且异常辛苦。 2008年,福建省政府首次提出要“建立健全教师交流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同时,该省根据义务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的要求,提出县(市、区)域内公办学校教职工人事关系“收归县管”,由县级教育部门负责教师资源配置。 福建全省11个试点县(市、区)都在着力推行“六统一”:统一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学校岗位结构比例,统一教师招考聘用,统一教师考核办法,统一退休教师管理和服务。 “只有做到县域内教师的福利待遇、职称评聘等一致,城乡教师才更愿意参加校际交流。”首次参加校际交流的教师何立艺说,城乡学校编制标准、岗位结构比例统一,那么教师在参加校际交流中就容易找到适合自己的岗位,不用为评职称、没课上或课太多等事情而烦恼。 “因需交流”是导向正是校际交流搭建的平台,让薄弱校的孩子也得到了锻炼。 轮岗到福州市台江第五中心小学第一年,陈瑜接到给全区一至三年级语文教师进行岗位培训、上公开课的任务。她发愁了,台江第五中心小学学生多是农民工子女,这些孩子没有上公开课的经历。恰逢学区常规检查,陈瑜准备试上一节课。这节课,孩子们当听课的老师是隐形人,有的躲在下面开玩笑,有的把纸团丢来丢去。陈瑜的心都凉了,但更坚定了让孩子们在全区教师面前亮亮相的决心。一个月后的全区公开课,上得特别成功,孩子们的表现令人刮目相看。上完课,现场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孩子们的眼里闪着激动的泪光。“正是校际交流搭建的平台,让薄弱校的孩子也得到了锻炼。”陈瑜说。 像陈瑜这样从中心校流动到薄弱校的教师还有很多。光泽县2011-2012学年全县教师校际交流人数达202人,占义务教育学校应交流人数的32.5%。光泽县委教育工委书记陈怡介绍,县里规定新招聘到城区中小学的教师必须到农村学校支教锻炼,其中招聘到城区中学的新教师第一年必须到农村中学任教,招聘到城区小学的新教师10年内必须有6年在农村学校任教。仅今年秋季,光泽县参加政策性交流的教师便有59人。 福建教师校际交流的“导向”是“因需交流”,重点引导优秀校长、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并让农村校、薄弱校通过交流从其他学校引进本校需求的学科骨干教师。 在交流形式上,福建要求各地坚持组织选派与教师个人志愿相结合,开展多种形式教师校际交流:指导性交流、岗位竞聘交流、校际协作交流、个人申请交流。福州市台江区、闽侯县等地以四种交流形式为指导,纷纷根据本地实际予以“落地”,并着力摸索适合本地开展的教师校际交流形式。 厦门市海沧区小学教师实行全员竞聘上岗,以竞聘促交流。“通过教师岗位竞聘,逐步建立起职称能上能下、教师能进能出、岗位流动顺畅的激励机制。”厦门市教育局海沧区有关负责人说。 此外,为保护学校办学特色,学校传统项目、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不参与校际交流。 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曾能建说,各地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必须遵循“科学合理、公开规范、积极稳妥、以人为本、促进发展”等原则,既要尊重教师主体地位,也要考虑到各校的发展需求,真正通过校际交流促进县域内教育均衡发展。 收入、职称不“吃亏”各种优惠政策的有效引导,使教师交流渐渐呈现出“你情我愿”的良好局面。 福州市台江区教育局局长黄英明说:“台江区除了综合考虑交流学校双方的‘供需’要求外,还充分尊重教师意愿,尽可能安排到教师离家较近的学校任教。” 在闽侯县,不少乡镇利用闲置校舍改造成教师单身宿舍,已改造校舍面积达10537平方米,解决了山区、半山区学校交流教师住宿问题,目前正在筹划平原区学校教师宿舍改造工作。在此基础上,福建正在引导各地尽快将教师周转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选择距离学校较近、环境适宜、交通方便的地点,采取改建、新建、租借等多种形式建设教师周转房,并优先保证校际交流教师使用,切实解决校际交流教师的住房问题。 福建各地纷纷建立了山区教师工作补贴制度,让教师参加校际交流在经济上不“吃亏”。闽侯县对平原区学校教师到山区学校交流给予每月两三百元补贴;光泽县对到农村支教的教师每人每月报销2次往返交通费,对申请到部分偏远校工作的教师一次性发放补贴400元。 在职称评聘方面,各地对积极参与校际交流、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骨干示范作用的教师,在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倾斜。具备中、高级职称资格的教师交流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可优先聘任中、高级职务;交流到异校中、高级岗位的教师,其在原学校聘任的中、高级职务的细分等级可以保留。同时,各地还提高了农村教师在各级各类评先表彰中的比例,对长期在农村任教、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奖励。 曾能建表示,教师校际交流既要发挥出对薄弱校“输血”功能,又要挥发出“造血”功能,而不是“削峰填谷”,因此,必须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培训工作,让所有教师都有学习、培训的机会。 由于各种优惠政策的有效引导,各地教师对校际交流渐渐从正确理解走向主动参与,不少试点县教师参加轮岗交流人数较多,占全县应交流人数的10%以上,教师交流渐渐呈现出“你情我愿”的良好局面。可以说,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薄弱学校间的“壁垒”已经悄然瓦解,教师校际交流的“面”、“量”都在扩大。 当然,一些交流教师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各种优惠政策的细则应尽快出台和兑现,教育部门应充分尊重交流教师意愿、进一步凸显人文关怀等。 据悉,在试点基础上,福建将于2013年在全省推行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力争2017年全省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 (文见《中国教育报》2011年10月19日第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