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断幼儿园“兴趣班”利益链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来源:中国教育报 日期:2012-2-10 9:00:00 人气:
苏令说起“入园难、入园贵”,许多人都会皱起眉头。曾有人戏称:“入园难,难于考公务员;入园贵,堪比大学收费。”为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并特别提出,严禁幼儿园以开办各类兴趣班为名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三部委联合起来规范幼儿园收费,力度大,措施实,显示了国家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的坚强决心。 治理幼儿园乱收费、高收费行为,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是一项事关民生的重要行动。在一些地方,除人们关注度颇高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外,“兴趣班”也是幼儿园乱收费的一种形式,一些幼儿园以开设象棋班、围棋班、珠算班、舞蹈班、识字班、国学班、绘画班等各种兴趣班名义,在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变相向家长强制收取费用。在此情况下,《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恰逢其时,令人振奋。 严格地说,幼儿园教育应以儿童的需要和兴趣为导向,只有关注每个幼儿的兴趣,才能真正促进幼儿发展。努力满足幼儿的需要和兴趣,是幼儿园教育的应有之意。因此,如果在幼儿园日常教学外还办各种“兴趣班”,很大程度上只能说明,要么幼儿园教育没有关注幼儿的兴趣,没有满足幼儿的需要;要么“兴趣班”本身就是与幼儿园教育重复的或者是违背幼儿教育规律的。“上特色班的孩子,应该得到的教育没得到,却又等于多交了一份学费。作为家长,我们又没办法。”一位幼儿家长的抱怨,道出了“兴趣班”的问题所在。 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不少幼儿园办“兴趣班”,目的不在于满足幼儿的发展需要,而是为了满足举办者的“经济兴趣”。这种以办“兴趣班”为名行乱收费之事的做法背后,隐藏着一条看不见的利益链,即幼儿园组织并提供场所、社会机构或个人举办者借机敛财,双方利益均沾,受坑害的是幼儿家长。 有专家指出,幼儿园不当地举办“兴趣班”,非但不能开发幼儿的兴趣潜能,反而会损害孩子原有的或潜在的兴趣,不恰当的识字活动影响了孩子在小学对语文学习的热情,就是一例。 让人欣慰的是,一些地方的教育部门看到了这些弊端,纷纷发文规范幼儿园兴趣特长班,禁止其变相创收,北京、江苏连云港、安徽合肥等地就出台了相关规定。这次三部委联合严禁幼儿园以举办兴趣班为由另行收费,无疑斩断了幼儿园办“兴趣班”的经济驱动力,有利于降低幼儿家长负担,促使幼儿园遵循保教规律,从而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幼儿园“兴趣班”的痼疾由来已久。解决这一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彻底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政府大力加大学前教育投入;需要加强儿童哲学研究,更好地认识儿童、了解儿童,转变幼教工作者和家长的教育观念;需要大力实施幼儿园教育改革,使兴趣充满幼儿的整个学习过程,使课程真正由兴趣引导。 (文见《中国教育报》2012年1月7日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