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基础教育的三条底线
安徽省蚌埠市教育局 王光辉
近来,中国教育报刊发系列高考改革的文章,让人深思。笔者认为,高考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从教育内部来说,高考制度的革新设计是重要方面,但基础教育学校不消极等待、不彷徨观望,主动作为、自觉坚守基础教育的底线同样是高考改革的重要条件。
对当前的基础教育学校来说,要提升各学段学校的教育品质,我认为有三条底线是必须始终不渝坚守的。
第一,必须坚守基础教育的法律底线。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但在教育现实中,由于单纯基于现实利益、局部利益、个人利益的考量,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教育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亟待进一步加强。例如基础教育学校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问题、简单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甚至排座位的问题、以升学率对学校进行排名的问题等,在国家的《义务教育法》和各省制定的“实施办法”中,都是明令禁止的,可是在教育现实中却屡禁不止。如果能切实守住基础教育的法律底线,我相信,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一定会得到很大程度的缓解,素质教育的推进成效也一定会更加显著。
第二,必须坚守基础教育的制度底线。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国家课程包括分科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其中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内容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还包括班团队活动、校传统活动(科技节、艺术节、体育运动会、远足等)。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中也提出了学分制、选课制、走班制和导师制四大亮点。单从课程改革方案规定的洋洋洒洒的内容看,广大中小学生在学校应该享受着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学生的整体素质应该得到全方位的提升,学校也一定会成为对学生具有无限吸引力的魅力学校。但由于经费、师资、场地、设备、体制等方面的制约,“必修课”变得“不必修”,上述课程不能做到全部开齐,课时也不能保证全部开足,制度也只能有选择地落实。这就需要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切实保证教育投入,在教育经费步入“4%时代”后,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步伐,为学校实现素质教育的战略主题提供保障性条件。
第三,必须坚守基础教育的品质底线。要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就必须提升教育的品质,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教育民主化、多元化、选择性和开放性的要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就当前来说,坚守基础教育的品质底线,就要做到“两个落实”、“两个杜绝”。一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杜绝教育“目中无人”的现象。在学校管理的层面,就是要把为了学生的全面发展作为工作的聚焦点和着力点,做到所有的资源向有利于学生的全面成长聚集,所有工作的基点向有利于学生的全面成长靠拢,所有的文化氛围向有利于学生的全面成长营造,所有的工作措施向有利于学生的全面成长优化。二是落实国家课程标准,杜绝简单用升学知识教学代替学生学校生活的现象。要切实增强课程标准是国家意志,不允许随意增减或变更的“循规蹈矩”意识;切实增强课程标准是精心搭配的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营养丰富的套餐,不全面落实只能造成青少年学生营养不良的责任意识。
《中国教育报》 2013年5月3日 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