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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学:“精神虚脱”还是“制度虚脱”?

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来源:社会观察 日期:2010-9-8 15:47:00 人气:

中国大学:“精神虚脱”还是“制度虚脱”?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林挺进

近日复旦大学杨玉良校长在接受《中国青年报》采访时所谈到的有关中国大学精神虚脱的话题引起了广泛的讨论。作为一名曾经在复旦任教的教师,我为复旦出现了这样一位睿智的校长感到欣慰,同时也为杨——作为一名中国大学的校长——感到无奈。杨的访谈很好地回答了两个基本问题,即“中国大学(目前)是什么样子的”和“中国大学应该是什么样的”,但从逻辑上看,他的讨论在一定程度上忽略或者说回避了另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即“为什么是(目前)这个样子的”。缺乏对“为什么”的探讨、不对现有的现象作出解释,往往难以有效回答“应该是什么”这样一个问题。有时候,即使作出了回答,大多也会在政策层面失去应有的价值。在此,笔者试图对这个问题从公共政策理论、特别是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角度进行一些讨论,算是对杨的一个补白。

不妨先来看看国内大学教师是如何走上所谓“功利主义”道路的。现在社会上很多的人批评学术已经被异化、直接成了赢利的工具。学术圈中明显缺乏一批“为了学术而学术”的人。杨在访谈过程中引用著名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的例子来说明一个为学术奋斗不息的大师是如何潜心研究、甘于寂寞的;同时,在另外一个层面上或者说更加重要的层面上,杨还试图用这个例子来说明一个能够产生学术大师的大学(在这里是哈佛大学)是如何摒弃功利主义,宽容学者“15年”的蓄势待发、“不事生产”,即所谓罗尔斯在发表《正义论》之前的15年时间里没有发表一篇学术论文。

不知道这个故事最早的出处是哪里,尽管人们习惯于对这样的学术佳话

津津乐道,但对故事的真实性往往很少关心。根据笔者的考证,有关罗尔斯15年没有发表论文以及他所在的大学对于他这种“不事生产”行为的宽容基本上可以算是一种“善意”的杜撰。罗尔斯 1921年生于美国马里兰州,1950年从普林斯顿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并留校任教, 1952年成为富布莱特学者到英国牛津大学做学术访问。回美之后在康奈尔大学先后担任助理教授、副教授职位,在 1962年取得正教授职位后不久就获得了麻省理工学院终生教职。在同一年里,他最终转到哈佛大学担任教职,先后四十年有余。所以,一个简单的事实是,在1971年罗尔斯发表传世之作《正义论》之前,他已然在哈佛担任了近十年的正教授。我们很难想象,如果罗尔斯在此之前的15年没有优秀的学术论文发表的话,怎么可能在1962年取得哈佛的教职。事实上,考察罗尔斯的学术简历我们就不难发现,在1950-1971年间,罗尔斯至少发表7篇期刊论文和至少5篇的论文集章节论文,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发表在《正义论》发表前的15年时间里。同样,在1971年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至少也有13篇期刊论文与6篇章节论文问世(截至到1998年)。当然,如果按照中国学术界重数量不重质量的学术评价制度,那么罗尔斯显然不能算是一位“高产”的学者,甚至是难以获得所谓的“正高”职称。我们能够理解人们为了使得故事更加引人入胜,不惜对其进行适当的“艺术”加工,但,这些都不是问题的关键。

退一步讲,即使有关罗尔斯的故事是真实的,更值得深思的问题是:罗尔斯为什么能够可以潜心学术15年?哈佛大学为什么可以宽容罗尔斯15年的“不事生产”?这实际上是“中国大学教师为何走向功利主义”之问题的不同表述。对此,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解释途径。撇开传统社会不讲,至少1949年以来的社会对于学者、知识分子的道义要求一直是“安贫乐道”,但这种要求与飞速发展的中国社会和中国经济之间存在一道鸿沟。

不知道同时作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和复旦大学校长的杨玉良的薪水是什么水平,但是我们大体可以估计复旦大学一个普通教授的正式年收入应该不会超过10万。以目前复旦大学周边二手房近 25000元一平米均价测算,一个80平方的两居室至少相当于复旦教授20年薪水。以笔者2007-2008年作为富布莱特学者在哈佛大学访学所了解的情况来看,像罗尔斯这样的哲学教授的年薪应该不会低于10万美金(事实上,在罗尔斯退休前的很长一段时间,他一直是哈佛大学的“大学教授”,职位不仅高于一般的讲座教授、而且要远远高于普通的正教授,此处仅以普通正教授为例),而哈佛大学所在马萨诸塞州剑桥市乃至大波士顿地区,一般有3个卧室的别墅售价应该是40-70万美金,即使以70万美金计算,也只相当于大学教授7年的薪水。在这样一种状态下,还有什么理由去要求中国的大学教师不要走向功利主义?

事实上,目前中国内地大学教授所沿用的薪酬制度依然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公立大学教师通常作为事业编制干部纳入国家计划,工资薪酬依据不同的职称、级别比照国家行政单位工作人员。在改革开放之前,国内有着与这种薪酬相适应的分配制度与(住房)福利制度。所以,从方法论上看,用目前大学教师的异化行为跟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两弹元勋们的学术行为做比较实际上是不妥的。在改革开放之前,虽然国内大学教师的工资收入相对于发达国家、地区较为低下,但是与之相伴的、包括住房分配在内的各种福利制度实际上保证了其较好的生活条件。而且,如果考虑到当时的物价水平以及所存在的城乡差别,一个大学教师的社会经济状况在社会中明显处于较为优势的地位。也许有人会辩解:建国初期大学教师的住房状况也很差(典型的例子莫过于“筒子楼”),不也创造了一定的学术繁荣吗?但这种辩解忽略了建国60多年来中国社会经济的长足发展以及居民住房条件的不断改善。不能因为1960年代的大学老师能够在“筒子楼”里潜心研究,就要求2010年代的大学老师依然在“筒子楼”里潜心学术。这种逻辑无疑是对新中国60年巨大经济成就的讽刺与侮辱。再有,在1960年代,很多的大学老师实际上都是在本科毕业以后直接就以助教的身份留校任教的(这当然是由当时的社会状况所决定的),而如今大学教师队伍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在全职完成博士学位之后参加教学科研工作的,这种差别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导致上述辩解所依据的比较不具有科学性。

此外,还有一些人乐于将抗战时期的“西南联大”作为中国近现代大学的典范,热衷于强调当时的艰苦生活所创造的学术繁荣。这种分析——至少在方法上——也是站不住脚的:因为“联大”所处的抗战时期是“非常态”的历史时期;当全国人民都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大学教师理当有所担当,自然能够且应该在艰苦条件下创造出学术繁荣。但是,这种“非常态”事情的逻辑不能简单照搬到目前“常态”的社会中来。当然,我们似乎更应该分析“西南联大”这些教师在抗战之前是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经济状态。在“五四”运动前后,毛泽东在北大图书馆拿着8大洋月薪的时候,大部分北大教授的薪水在300大洋左右,几乎四十倍于一个普通图书馆员的收入!教授的薪水几乎可以养活一家老小(而且那个时候家中通常有好几个孩子),也根本不会有所谓的“住房问题”,有的甚至家里还能请得起若干保姆、工人。即使在学理上难以将这种情形解释为“西南联大”学术繁荣的原因,但至少在抗战之前的常态社会中,社会制度给予大学教师非常强的经济保障,他们不必“为稻粱谋”,自然也就不会走向所谓的“功利主义”了。事实上,在常态社会中此类制度安排所培养出来的“为了学术而学术”的传统或多或少是可以以某种方式延续到“非常态”的抗战时期。而如今在一个常态中,如果社会的制度安排逼迫大学教师“为了五斗米折腰”,这当然不是大学教师的悲哀、也不是大学自身的悲哀,而是制度安排的悲哀。套用一句网络词汇,大学教师在很大程度上(即使不能说是所有的)是“被功利化”的。任何人都不能要求一个学者在常态社会中、在基本生活保障成问题的状况下“为了学术而学术”;当社会上其他人都有条件吃肉的时候,任何人都不能要求学者喝着稀饭“为了学术而学术”。

我深信大部分大学校长都是了解上述的逻辑与道理的。事实上;近日华中科技大学校长李培根在媒体上回应杨玉良校长的讨论时说“我们不能完全责怪这些教工……社会大环境变得越来越功利。一所大学一级教授的基本工资是2800元/月,这迫使教育者们不得不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找项目、赚补贴上……包括很多学术活动也都被功利化。”

所以,我们不禁要追问:为什么我们大学老师的薪水如此之低?为什么大学及其管理不可以给教师提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薪酬标准?答案非常简单,因为国内的公立大学是事业单位,有关教育行政单位对于包括教师薪资水平在内的诸多事务具有行政管理权。大学自身往往只需要遵循这种既定的制度安排即可,完全缺乏自主性,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笔者替包括杨在内的具有反思能力的大学校长们感到无奈。

现有的大学管理体制基本上没有脱离计划经济时代的行政管理模式。试想当一个大学校长对于自己学校的招生名额、教师编制规模都没有自主权的话,我们还有多少理由可以期待他们去改变现有的大学管理现状?以前文所讲的薪酬为例,如果一个大学校长甚至为所要聘用的教授提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薪水的自主权都没有,试问,这个大学将如何有可能以中国的名义为世界提供有国际竞争力的学术成果?虽然,从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到各大高校都有诸多的人才延揽项目,但此类砸重金引进学者的行为并不能说明高校在改善教师待遇等诸多实质性问题上具有较强的自主性,这充其量是学术上的招商引资。这种现象恰恰反应出中国大学的底气不足——因为其自身缺乏“为了学术而学术”的制度环境、难以系统地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学者。

国内大学自主性的缺失实际上是大学行政化的必然结果。现有的大学管理体制使得教育资源全部掌握在教育行政管理机构手中,这一点跟新加坡、中国香港地区的公立大学体制有很大差别。后者的教育资源实际上是立法者(而不是行政管理者)通过立法途径进行分配并赋予大学充分的自主权。在国内,不难发现这样一个逻辑,即大学的行政级别往往跟大学所能获取的资源呈现出正相关。同样,这使得教育行政管理单位往往倾向于将资源在基层(一所大学之内)的支配权交由大学内部的行政管理部门而非学者来支配,所以最终就会形成大学中行政强势、教授弱势的现象。而且,大学为了自身发展,不得不遵以牺牲自主性为代价来遵循行政化这样一个规则。结果就不可避免地会导致:行政化越来越强,自主性越来越弱,大学自身培养一流学者的可能性也就越来越小。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国内大学不得不陷入了一种近乎疯狂地引进一些所谓“学术大师”的境地。比如,复旦大学两年前花重金引进一名号称研究社会科学的“学术超男”。据说此人离任之际,所在大学有人放鞭炮以示庆贺。此人在复旦忽悠一阵之后,便有很多教师戏称复旦“花几百万请了一个专职主持人”。虽然国内高校对于引进某些所谓高端人才有那么一点点的自主权,但这个案例恰恰说明,在现有的——无法培养出“为了学术而学术”之学者——制度约束下,这种自主权是十分容易被滥用的。

对于中国大学而言,可怕的首先不是“精神虚脱”,而是造成“精神虚脱”背后的“制度虚脱”;中国高校不是没有“为了学术而学术”的学者、而是没有“为了学术而学术”的制度环境。当大学要求自己的学者生产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研成果的时候,大学及其管理者必须先反思,我们是否已经有了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包括薪酬制度在内的)学术制度。

(文见《社会观察》2010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