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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高效模式 多元开放办学

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来源:中国教育报 日期:2010-12-30 9:38:00 人气:

办学模式的改革与选择带有全局性

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原党委书记 郭传杰

高等学校的办学模式通常是指办学目标、投资和办学方式、教育结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内容,它是在特定经济社会环境中,在某种办学理念支配下逐步形成或经过选择的产物。广义的办学模式涉及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由于它事关学校的总体框架,所涉及的元素丰富且重要,因此,从结构与功能的关联性考量,办学模式是举办大学最要紧的制度安排之一,对办学质量起着关键作用,在高等学校的管理中具有全局性意义。

刚刚启动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已将办学模式列为其中十大改革专项之一。办学模式改革的目标,一是要根据国家或区域经济社会的实际,形成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公办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二是要增强学校创新发展动力,进一步激发教育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三是根据不同类型学校的发展规律和自身特点,探索各类学校特色发展的道路。

鉴于办学模式所具有的全局性、重要性,以及模式探索与选择的艰巨性、复杂性,办学模式的改革试点工作必须深入过程研究,加强宏观指导,保证健康推进。在以下几个问题上,尤其需要予以特别关注:

一是模式与理念。要坚持在正确理念指导下的模式探索与选择。理念是模式的灵魂,模式是实现理念的载体,模式必须体现办学理念。没有理念指导的模式,只能是一个空壳。同时,合适的模式对促进理念和目标的顺利实现又起到决定性作用。高等学校无论选择哪种办学模式,都不应离开育人这个根本,不能偏离大学精神这个核心,不能脱离现代大学培养人才、创新知识和服务社会的三大使命。

二是模式与国情。模式的改革与选择必须受一定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的制约,脱离具体条件的模式设计,是无法操作的空想。从世界范围来看,高等学校的发展规律是客观存在的,一流大学的标准是客观一致的,但是,各国大学的发展模式和路径不会千篇一律,一定会因国家、地区而各呈千秋。我们在进行办学模式的改革探索过程中,一定不能忘记要结合国家或区域发展的需求与条件。

三是模式与发展阶段。大学的办学模式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结果,它必然要随时代的发展而与时俱进。世界上,中世纪在意大利诞生的具有深远影响的大学模式,到了近代和现代,一直处于演变、迁移与发展的进程中。同样,我国高等学校的办学模式也是在不断演变的。上世纪50年代开展的两次大学及院系调整,目的是改变高等教育的地区和学科布局,形成我国独立的高教体系。此后,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了高度计划性的大一统局面。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要求,在办学的资金来源等方面,进行了影响深远的改革和探索。当前这一轮办学模式的深化改革试点,需要认真面对过去的基础与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有的放矢的改革。

四是模式的多样性。高等学校的办学模式具有多样性、多元性特征,这不仅是为了满足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人民群众需求多元化的现实需要,也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前些年,在高校规模扩张的过程中,由于忽视了这一基本规律,使得千校一面的局面至今仍是影响高教质量的障碍之一。任何一所一流大学,一定会有自己无可替代的特色。没有特色,难成一流。要走出只有综合性大学才有资格成为“一流”的认识误区。其实,“一流”并非是研究型大学独享的专利,任何类型的高等学校,无论是研究型、教育型,还是高职、高专,都应该有本类型的一流。对办学模式的改革试点,很重要的一点是,再不能用一把尺子去量所有的学校,“一刀切”的评价体系是扼杀大学办学特色的最大杀手。

五是试点实施过程中,思想要解放,操作需慎行。高校模式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一环不当,会影响全局,不能因盲目“折腾”而造成损失。因此,在具体的探索、实践过程中,一要充分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抓住问题要害;二要注重调查研究,遵循规律,做好系统设计;三要加强总结交流,及时建章立制,形成可资他人参照的示范模式。

高校办学模式应多样化

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院长 刘海峰

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改革高等学校办学模式是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也是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推进改革试点的过程中,应注意高等学校办学模式的多样化。

改革高校办学模式包括许多方面,有推进高校与地方、行业、企业合作共建,探索中央高校与地方高校合作发展机制,建设高等教育优质资源共享平台,构建高校产学研联盟长效机制;有发挥行业优势,完善体制机制,促进行业高等学校特色发展,培养高水平专门人才;有探索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模式,培养国家紧缺的国际化创新人才,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国际教育合作与交流平台,完善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机制,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水平;有加强内地高校与港澳知名高校合作办学,探索闽台高校教育合作交流新模式,等等。

由于过去学习苏联等历史原因,中国高校改革办学模式过于整齐划一。20世纪90年代以后,办学模式逐渐出现变化,但有些方面还是有千校一面、千人一面的问题。

曾几何时,我国的许多大学与地方和企业联系不多。后来提倡走出象牙塔,中央高校要顶天立地,除了要培养高层次人才、立足科技前沿以外,也要经世致用,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总体而言,目前高校参与社会经济建设主战场的程度还需提高,应大力推进高校与地方、行业、企业合作共建,构建互动多赢的产学研联盟。但在引导这一大趋势的时候,若有少数大学能够坚守象牙塔,保持较小的规模,坚持特立独行的风格,专注研究高深学问,培养精英人才,是否应允许?美国既有上10万学生的州立巨型大学,也有像地处沙漠绿洲的深泉学院那样只有26个学生的迷你高校。在众多大学追求大而全、综合化的潮流中,中国如果真有哪所高校能够保持小而美的特色、形成与众不同的办学模式又有何妨?

这里以促进行业高等学校特色发展为例,来看办学模式多样化问题。过去中国曾广泛实行部门办学体制,这既是全面学习苏联的结果,也有中国古代教育传统因素在起作用。隋代律学即不归国子监而由详刑寺(大理寺)管辖,唐代在国子监所辖六学的直系高校以外,还有许多由中央各业务行政部门开办和主管的旁系高校;如崇文馆由东宫主办,弘文馆由门下省主办,集贤书院由中书省主管,太常礼院由太常寺主管,医药学院由太医署主管。这种学校管理体制在当时世界上独具特色,而且一直影响到近现代。

1862年创办的中国第一所近代性质的高等学校京师同文馆,便是由清朝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即外交部)及海关开办和支持的,此后的洋务学堂多数也属于部门办学。20世纪初,上海交通大学的前身南洋公学还一度改为“邮传部高等实业学堂”,从校名便可知是部门所办高校。正是有长期的部门办学传统,所以我国在50年代学习苏联时很方便而顺当地大量采用部门办学体制。到2000年前后,为解决大学行政条块分割问题,大量减少各级政府部门所办大学而转由中央或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管理。

过去部门或行业办学,出现了许多以行业或产业命名的高等学校,不仅有煤炭学院、钢铁学院、冶金学院、汽车学院等,甚至曾经还有“拖拉机学院”。这种办学模式确实存在培养路径较为单一、专业适应面过于狭窄等问题,因此后来这些高校多数都改掉了行业的名称。但行业高等学校也有其自身特点和优势,有的高校在改掉行业名称之后,发现办学特色和争取行业支持也受到了影响,经历过一段反思和反复,于是又将行业名称用上了。典型的例子是过去的武汉纺织工学院,曾经改为武汉科技学院,2010年初在更名为大学时又改为武汉纺织大学。

作为一个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文化大国,中国的大学理应具有自己的一些特色,部门办学或行业办学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大学管理体制多少也有其存在的理由。那些与行业联系紧密的高等学校,往往更能得到行业的支持,更能做到学用一致,也较能发挥行业优势。改革切忌一刀切,齐步走。如果我们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能够促进各类高等学校朝特色办学方向发展,中国的高等教育就会出现一个多彩多姿的繁荣局面。

扩大开放 多元发展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张男星

在一个较长的时间里,我国高等学校办学主体单一、投资渠道单一,自成体系,封闭办学,表现为主要由国家投资、举办、管理高等学校,社会力量参与不多,从而导致高等学校缺乏办学自主权,不同层次类别的学校日益趋同,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改革开放以后,高等学校办学模式不断改革,办学活力不断增强。但应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以及全球一体化与经济一体化带来的冲击,深化学校办学模式改革的要求仍然很迫切。当前,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明确指出,我国经济社会领域将迎来一场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核心的深刻变革,其中调整经济结构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为此,高等学校必须深化办学模式改革,继续扩大改革范围、加大改革力度、提升改革效益,更好更快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变革及其对人才的需求。

高等学校办学模式改革可以从两个维度展开,一是从宏观的国家高等教育发展出发,改革高等教育的办学体制、投资体制和管理体制;二是从微观的高等学校发展出发,改革高等学校的办学理念、培养目标、组织管理结构与运行机制。但无论从哪种维度进行改革,高等学校办学模式的改革都要立足国情,应尽可能在各种客观条件的制约性和主观条件的选择性之间取得平衡,例如,我国现有的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科学技术与经济发展、文化传统与国民教育意向、教育体制与教育政策、办学理念与办学基础等都是值得考虑的因素。高校办学模式的改革应有利于加强高等学校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多方面联系,有利于形成不同层次类型高校的合理定位与特色,有利于提高高等学校的办学质量与效益,有利于增强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竞争力。目前,高等教育实践中已经形成的各种“共建模式”、“合并模式”、“联合模式”、“民办模式”、“国有民办模式”、“一校两制模式”、“多校区办学模式”等,为深化高等学校办学模式改革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和基础。

改革高等学校办学模式的核心在于充分有效地实现高等学校办学的开放性与多样性,创新高校办学体制、办学形式、办学途径与管理体制,扩大投资渠道等。办学模式的开放性集中表现为高等学校的办学成为政府、高校、企业、社会其他机构共同参与的活动,包括多种主体办学,如民间资本投资举办高校、中心城市办大学;包括合作共建高校,如部省共建、省部共建中央高校或地方高校;包括联合办学,如高校与高校、高校与企业、高校与科研机构以及高校与国外优质教育机构的广泛合作。办学模式的多样性集中表现为高等学校的办学呈现出多种多样的方式、形式、途径,包括以产业方式运作高校、异地办学、远程开放办学等。

为了推动高等学校办学模式改革的顺利进行,需要加强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国家分类管理高等学校,促使高校走不同的办学之路。通过分类管理和评价,国家引导不同层次与类别的高校正确定位、合理取向、因地制宜,探索符合国家需要、满足地方需求、适合学校特点的办学模式,形成不同的高校办学特色。二是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促使高等学校加大加强与外界的联系,包括与国际高等教育的交流与合作。通过各种利好政策,例如,通过完善税收法规,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改善高校投资环境,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参与高校办学,探索公有民营、组建董事会、网络远程协助、异地合作、农村社区联合办学等多种模式,形成改革办学体制和管理方式的创新环境与氛围。三是推动高等学校的学科专业结构调整,促使高等学校以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探索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办学模式。高等学校要科学判断未来市场需求变化和技术发展趋势,积极关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包括以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为代表的新兴战略性产业的发展,调整专业设置以及学科结构,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

(文见《中国教育报》2010年12月20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