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五年化解高校债务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来源:中国教育报 日期:2011-4-21 15:06:00 人气:
新增贷款须报省政府批准陕西省副省长朱静芝日前在贯彻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会上表示,陕西计划用5年时间化解高校债务。她同时强调,今后省属高校贷款都要报省政府批准,严禁未经批准新增贷款债务。 据介绍,截至2009年底,陕西省属公办高校债务余额为102.68亿元。陕西省省属高校化债工作分两个阶段实施:2010年至2012年,省财政安排专项并统筹中央奖补资金和高校自筹资金,化解高校债务总额的70%左右,将高校债务风险降至合理区间;2013年至2015年,高校统筹省财政化债奖补资金、事业收入、老校区置换资金等,自行化解剩余的各类债务本金及利息。 今后陕西省属高校贷款都要报省政府批准,严禁未经批准新增贷款债务。此项工作已列入校长(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对擅自向银行或企业、个人新增贷款或融资的学校,将酌情调减直至扣回中央和省化债奖补资金,并减少或停止安排有关专项资金。 (文见《中国教育报》2011年4月9日第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