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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学习型城市 促进全民终身学习

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来源:中国成人教育 日期:2014-4-30 13:13:00 人气:

——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在首届国际学习型城市大会全体会议上作主旨发言

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出席首届国际学习型城市大会,并在全体会议上作主旨发言。
鲁昕副部长首先阐述了我国建设学习型城市的背景,她指出,建设学习型城市对于中国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意义。建设学习型城市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增强国家竞争力的战略举措;是激发城市创新活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创造更大的人才红利、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必然选择;是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形成学习型社会的必由之路。

随后,鲁昕副部长介绍了我国学习型城市建设的主要进展。

一、建立法律制度保障

国家和地方制订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为学习型城市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200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强调:“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1995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国家鼓励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社会组织采取措施,为公民接受终身教育创造条件”。 2002年、2003年先后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鼓励社会力量和国外组织参与中国的终身教育活动。上海市、山西省太原市等也制订了终身教育促进条例。

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

我国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终身教育体系,各级各类教育都有了重大进展。 2012年,中国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分别达到64.5%,99.85%,初中、高中、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为102.1%、85.0%、30%,全国每年约有1亿人次接受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教育普及程度大幅提升。同时,促进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有效衔接。积极探索学分银行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构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

三、建设学习型组织

各类学习型组织的建设,为学习型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撑。教育部发布的《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社区和学习型城市的活动。”目前,全国已建成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近200个,省级500多个,成为各地推动全民终身学习的重要阵地。 2004年,中华全国总工会、教育部等九部委联合启动了“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形成了很好的示范效应。许多城市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龙头,积极创建学习型政府(机关)、学习型企事业单位、学习型社团等学习型组织,积极开展各类试点、示范工作,不断提高学习型组织在城乡社区、企事业单位中的比例。

四、推动资源开放共享

数字化学习资源的建设与共享是学习型城市建设的重要载体。在中央层面,启动建设国家和地方等六所开放大学试点,积极推进全国广播电视大学系统的战略转型,进一步推进了教育资源向社会开放。随着中国教育科研网和卫星视频系统为基础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建设、数字图书馆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现代化信息技术和教育资源的优势得以进一步发挥。在地方层面,各级地方政府以“智慧城市”建设工程为引领,加强数字化网络学习资源建设,为学习者提供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良好条件。大部分城市形成了城乡社区教育学习网络,建立起区、街道、居委会三级社区教育网络,充分利用种类教育资源,为居民提供学习服务。

五、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展“每日学习一小时”和“联合国成人学习周”等活动倡导下,自2005年以来,中国已连续举办了9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参与城市从首届的10个城市,扩大到今年的600多个。活动周每年一个主题,通过组织城市各类机构开展广场活动、学习资源展示、讲座培训等,让市民享受“知识大餐”。活动周已经成为中国推进全民终身学习的品牌行动,为在全社会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动员更多的组织和个人行动起来,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地也广泛开展了全民读书、市民大讲堂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学习活动,并涌现出一大批吸引人、鼓舞人、激励人的亮点工程,市民对终身学习的知晓度与参与率不断提高。

最后,鲁昕副部长在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我国下一步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重点任务。

一是强化政府统筹。强化政府统筹是学习型城市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今后,国家层面要建立学习型城市建设领导协调机构,宏观统筹指导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发挥作用,与各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发展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通过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逐步形成政府统筹、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学习型城市建设新格局。

二是完善法规制度。国家层面要加快终身学习的立法步伐,出台关于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政策性文件,制定中国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引导性指标要素。健全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制度,为学习者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建立政府、用人单位、学习者和社会力量共同分担成本、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建立健全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激励机制,坚持以评促建,树立典型示范,提升各城市、各类组织和市民参与学习型城市建设的积极性。
三是发展继续教育。要进一步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对于建设学习型城市、学习型社会的重要作用。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理顺继续教育的政府管理体制和学校管理体制。推动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的沟通衔接,发挥高等学校在学历继续教育中的引领作用,发挥职业院校在职业技能培训等非学历继续教育中的优势。加强面向企业职工的教育培训。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强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建设和内涵建设。

四是共建共享资源。要继续统筹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资源,推进学校教育资源面向社会开放。建立数字化学习公共服务平台,为学习者提供丰富的网上学习资源。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整合利用各个部门、各个系统的资源。鼓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方便市民学习开放相关学习场所和设施,开设适应市民学习需求、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充分发挥社会公共文化设施的教育服务和学习服务功能,鼓励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文化活动中心和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鼓励报纸、杂志、电视等各类媒体市民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服务。

五是加强国际交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从国际交流与合作中获益匪浅,中国在国际上也在积极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本次大会期间,将同步举办多个论坛和展览活动,希望与会代表以此为契机,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指导下,促进更多的国家和城市参与学习型城市建设,共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为世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在这一进程中,中国愿意加强与世界各国、有关国际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与世界共同分享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先进理念和成熟经验。

(文见《中国成人教育》2014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