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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与互补:美国择校制度及其启示

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来源:教育导刊 日期:2013-1-28 16:30:00 人气: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育学系 博士生 张雷

(摘 要)美国择校制度已有较长历史,并在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其多样化的择校方式对学生发展提供了有力帮助。在借鉴美国择校经验的基础上,应该认识到我国择校制度与美国的根本区别,取消“就近入学”的强制性规定,鼓励科学择校,并大力发展私立学校和民办教育,以弥补公立教育的不足。

(关键词)美国 择校制度 启示

择校,也称为学校选择,是指学生或家长有选择学校的权利和自由而不受地域、种族、家庭收入、社会地位等的限制。近代择校制度起源于美国,由美国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弥尔顿·弗里德曼率先提出,目的是给予家长选择学校的权利,在教育内部引入竞争机制,从而在整体上提升教育质量。迄今为止,通过各种理论的充实与各州实践的发展,择校制度在美国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并日益发展、完善。

(文见《教育导刊》201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