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让学校拥有更大发言权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 唐科莉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相信教育权利可以改变生活,自2008年以来,正试图通过一场轰轰烈烈的“基础教育革命”,让所有学校都成为杰出的学校,让每个儿童都有机会获得尽可能好的教育。
支持学校更好回应学生需求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认为,学校中到处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富有创造力的人才,他们能够管理、组织和解决问题。然而,在实际运行中,很多限制阻碍了学校更好地用适合自己的方式解决问题。学校校长、领导、家长及地方社区通常最有权对学校的日常运行作出决策。此外,其他一些改革如“全国阅读与数学评估”、“我的学校”网站等推动的更大“问责”,需要更大的学校自主权与之相匹配,以便为学生提供更具地方特色、及时且有效的支持。
国内外实验研究证实,当校长拥有权力,同时地方社区也积极参与学校运行时,学生的出勤率和成绩通常会有较大提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PISA2009评估结果也表明,当自主权和问责有效结合时,通常伴随着更好的学生成绩。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还发现,在那些要求学校公开学生成绩数据,同时学校在资源配置方面拥有更大自主权的国家,其学生成绩普遍更优。
因此,在2012年4月,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宣布,将投入4.755亿澳元分两个阶段推进“授权地方学校计划”。该计划的主要目的是授权参与学校在地方层面作出更多决策,同时支持学校更好地回应学生和学校所在社区的需求,并为学校提供一些经过设计的服务,以帮助学生取得最佳的教育效果。
增强学校三个领域决策权
该计划将分两个阶段在澳大利亚所有学校(公立学校、天主教学校和独立学校)实施。
第一阶段将通过联邦政府与各州和地区教育主管部门签订全国合作协议,以及与非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签订联合经费协议实施。联邦政府给予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很大灵活度,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各地区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第一阶段将重点关注增强参与学校在以下三个领域的决策权:(1)管理:如战略规划、学校运行决策制定的架构,该架构应该包含社区、家长及监护人的参与等;(2)经费与基础设施:如资源配置、基础设施管理、计划与维护等;(3)人员:如保持教职员构成多元化、教职员招聘与绩效管理等。
第一阶段的起止时间是从2012到2013年,总经费6400万澳元,涉及1000所学校,其中三分之一的学校将是首都以外其他地区的学校。第二阶段将在对第一阶段独立评估的基础上,从2015年开始实施。
改革重点因地因校而异
(一) 新南威尔士州
在第一阶段,该计划涉及330所学校(包括公立学校、天主教学校和独立学校)。其中,对于公立学校系统,共涉及229所学校,授权范围包括:校长将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拥有更大灵活度,包括能够与其他学校或学校群体共享教学或非教学人员,在人员选择方面也拥有更大发言权;将学校对预算的控制权从10%提高到70%;学校将在基础设施建设的各项决策中拥有更大发言权,如能够雇用当地承包商,更好利用当地的商人和企业,能够与其他学校共享设施和资源等;学校每年将制定独立的计划,以管理资源并提高学生成绩;学校将引入更好的绩效管理与教师、校长专业发展计划。
(二) 昆士兰州
在第一阶段,该计划涉及30所天主教学校和18所独立学校。对于天主教学校,重点在于吸引原住民社区的家长和地方参与学校决策制定;参加专业学习课程,培养校长具备管理大型复杂学校的能力;参与相关学习课程,帮助学校检讨决策制定和规划过程;提高改进小规模学校的管理能力。对于独立学校,重点在于通过反馈和辅导,提高教职员绩效;改进学校董事会领导策略;规划和评估管理体系;管理并编制预算。
(三) 南澳大利亚州
在第一阶段,该计划涉及61所公立学校、11所天主教学校、10所独立学校。对于公立学校,授权范围包括:学校可以形成联盟,共同提高和扩大为学生和社区提供的服务,如几所学校结成联盟建立“财政管理卓越中心”,或联合增加课程选择范围等;学校可以在管理、学校运作、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人力资源方面进行改革,同时可以就改革内容征求家长、企业和地区政府意见。对于天主教学校,将实施两项计划:“增强学校个性计划”,为参与学校提供机会明确自己的特色,以及特色如何在决策制定及回应社区需求中体现;“促进学校改进计划”,为学校提供机会试验一些改革框架或工具。对于独立学校,授权范围侧重于企业化管理、地方合作与社区参与、人力资源规划等方面。
《中国教育报》 2012 年 6 月 26 日 6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