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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高等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

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来源:世界教育信息 日期:2010-12-14 11:15:00 人气:

——“非大学高等院校”
澳大利亚精英教育集团精英教育学院院长兼悉尼大学孔子学院理事 祝敏申

澳大利亚高等教育的质量在全世界一向享有良好的声誉,在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的今天,在很多国家为了满足民众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而使得新的大学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的情况下,澳大利亚大学的数量却个多年来始终维持不变。难道澳大利亚高等教育规模的发展仅仅是依靠原有大学扩大招生规模来实现的吗?要回答这个问题,就不能不提到近几年来在澳大利亚高等教育领域中快速发展的非自我认证高等教育机构(Non Self-accredting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e),即不以 University(大学)命名的高等院校,这里姑且将其称为“非大学高等院校”。非大学高等院校在澳大利亚高等教育中究竟具有怎样的定位?它又有什么特色?本文将重点就此作介绍和探讨。

一、澳大利亚的学历框架与高等教育的两个组成部分

澳大利亚的教育基本体制——澳大利亚学历框架 (Australian Qualification Framework,简称AQF)规定了澳大利亚教育的三个组成部分:(1)中学教育部分(School 5ector);(2)职业与技术教育部分(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Sector);(3)高等教育部分(Higher Edu cation Sector)。

澳大利亚的中学教育到12年级结束,其12年级相当于我国的高中三年级。

澳大利亚的职业教育跨度相当于我国的高中三年和高中毕业后的几年,前者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颁发相应的证书(Certificate),后者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颁发相应的文凭或高级文凭(Diploma or Advanced Diploma),这两者大致相当于我国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一部分。在澳大利亚,提供职业教育的教学机构是注册培训机构(Registered Training Organization,简称RTO),其中有代表性的公立职业教育机构是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TAFE)。在职业教育领域,还有为数众多的私立教育培训机构。需要强调的是,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这些教育培训机构都不属于高等院校的范畴,当然更不能被视为大学。

澳大利亚的高等教育提供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相当于中国综合型大学或学院的高等学历学位教育。 2003年,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访问澳大利亚时签订了两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协议;2006年,温家宝总理续签了该协议。

提起澳大利亚的高等教育,大家首先会想到澳大利亚的39所大学。但值得提出的是,澳大利亚提供高等教育的机构包括两部分,除了综合型大学(University),还有本文要重点说明的非大学高等院校。它们同样能提供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但各有不同特点。

在澳大利亚,非大学高等院校在具备多学科教学千口研究这两个功能后,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转为大学,当然这个过程会比较漫长。目前,澳大利亚约有170所政府注册的非大学高等院校。虽然它们授予学位的学科数量相对较少且规模总量也不大,但它们依然是澳大利亚高等教育中具有法定地位、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

二,非大学高等院校的批准注册、 学位课程建立和监管

非大学高等院校的评审和批准注册程序虽然由澳大利亚各州政府进行,但标准一致。2007年10月澳大利亚批准的《国家高等教育批准程序指引》(National Guidelines for Higher Education Approval Processes)保证了标准的统一性。要成为非大学高等院校机构,从申请、评审到批准注册通常需一年左右。评审委员会通常由教育主管部门官员和大学校级领导组成。评审标准主要涉及如下八个方面。

1.所有者的法人资格

无论申请对象是公立机构、非政府专业组织、非营利机构还是私有机构所属的教育机构,都要有清晰的澳大利亚法定所有者地位证明。该机构的法人团体的负责人,如董事会咸员或持股超过15Z的所有者,都必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宣誓书,说明自己是从事教育的合适人选 (Fit and Proper Person),并特别要说明是否有所经营的公司或教育机构被清盘停牌的历史记录。

2.院校的治理体系

澳大利亚大学的所有权与治理权相对分立。如公立大学为州政府或联邦政府所有,但政府并不直接管理大学,而是根据法律,建立大学理事会(Council或Senate),由理事会遴选校长治理大学。同样,澳大利亚要求非大学高等院校必须制定学校的宪章(Constitution),并依照宪章建立院校理事会来治理学校。换言之,即使是一家私立的非大学高等院校,拥有其产权的公司董事会并不能直接管理该院校,而是必须委托一个得到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由高等教育专家代表组成的学校理事会去管理。这种所有权与治理权分立的管理体制能够较好地保障高等教育的宗旨不被商业利益所左右。

3.学术管理机制

非大学高等院校必须聘请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学者专家,和大学一样通过建立校学术委员会来管理教学,以保障学术活动的真实性和独立性。校学术委员会下设教学考试分委员会、课程指导分委员会等管理其他相应的学术性事务。

4.规章政策

非大学高等院校被要求建立千套符合大学标准的规章政策,包括学术规章政策和行政管理政策,以保障院校的运作有法可依。

5.财务

非大学高等院校的财务报表需要通过审计,特别要求以下两组指标令人满意: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比例(Current Ratio)及负资产对总资产的比例(Debt Ratio),以保障院校的财务安全和有效运转。

6.员工资质

这里的员工包括教学人员和行政人员。一般要求教学负责人具有博士学位和一定的高等教育经验。教师则要求按照澳大利亚学历框架,至少高出所授学位一个级别(如有硕士学位才能教学士,有博士学位才能教硕士)并有一定的高等教育经验。对行政人员也有相应的学历和工作经验要求,如财务管理人员需要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等。在所有工作人员中,教育主管部门在评审中要求最严格的是校长的资质。

7.硬件设施

非大学高等院校要有合乎澳大利亚高等院校要求的教室、图书馆、电脑房、网上资源、公共设施等硬件设施。澳大利亚对硬件设施没有绝对的数量要求,只有质量要求和充分满足申报招生人数使用方面的要求。

8.学生服务

学生服务包括提供学术和学习上的辅导支持,提供福利方面的帮助乃至心理辅导、就业指导等。

非大学高等院校学位课程的评审批准与该院校的评审批准程序不同。学位课程的评审须设立单独的评审委员会,其成员由教育主管部门官员和大学学科专家组成。根据澳大利亚学历框架的规定,非大学高等院校的课程必须由政府授权机构批准,通过此批准程序来保证其课程的要求和学习结果达到澳大利亚大学近似学科领域的标准。换言之,非大学高等院校注册成立后,每开设一门学位课程都需要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申报并通过评审,以保证与澳大利亚大学学位保持标准统一。

在非大学高等院校注册建立后,教育主管部门通过年报制度、特别报告制度(如运行过程中发生了明文规定的重要变化,需随时报告)和审计制度对其实施监管。

2010年3月,澳大利亚大学质量管理局(AQUA)宣布介入对非大学高等院校的学术质量监管。这一标志性举措进一步说明了澳大利亚大学与非大学高等院校之间学术质量标准的同一性。

三、启发与思考

1.非大学高等院校教学质量有保证,同时保有自己的学科特色

综上所述,澳大利亚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对非大学高等院校的注册批准和监管使用了相当严格的大学高等教育标准,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比对大学的监管更为直接和严格。因为大学依法进行管理,而不是由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直接管理,政府教育部门对大学的监管基本上就只有五年一次的澳大利亚大学质量管理局的质量审计。相比之下,非大学高等院校从机构注册到课程设置,都由政府教育部门直接管理监控,特别是澳大利亚大学质量管理局宣布介入对非大学高等院校的学术质量监管后,非大学高等院校开设的学位课程应与大学同类课程具备同等水平的要求有了切实可行的保障。

澳大利亚政府所批准的非大学高等院校与澳大利亚的大学同属高等教育范畴,其所开设的学位课程同其他大学的学位课程具有同等的学术地位,其所颁发的学位证书也都同在AOF框架内。同时,不能简单地把非大学高等院校理解为综合型大学的初级形态。因为它们往往更愿意在某些领域里保有自己的学科优势和特色,未必以发展成为综合型大学为目标。这种情况在美英也是常见的,未必每所有特色的高等学院都要争冠“大学”之名。

2.非大学高等院校也有优质教育资源

同综合型大学相比,非大学高等院校的一个特色是往往侧重于某个学科领域。以新南威尔士州为例,国家戏剧艺术学院(NIDA)曾培养出多位好莱坞一线演员、导演及奥斯卡奖得主;另外,澳大利亚法律学院的执业律师课程在业界的名望和受欢迎程度超过不少大学。又如,在澳大利亚传统大学里,酒店管理不是一个普遍开设的专业,而悉尼国际管理学院(ICMS)的酒店管理课程得到瑞士的认可并同麦考瑞大学合作提供学士和硕士学位课程;

蓝山酒店管理学院(BMHS)以其优质的教学先是与澳大利亚新英格兰大学开展了学士学位课程的合作,最近又增加了与“G8”(澳大利亚8所研究型大学联盟)成员之一的昆士兰大学开展合作。如果不是因为悉尼国际管理学院和蓝山酒店管理学院在酒店管理专业方面所具备的优质教育资源,很难想象那些澳大利亚的著名高校能够”放下身段”主动与其开展合作。由此可见,非大学高等院校也是澳大利亚高等教育优质资源的提供者。

3.私立非大学高等院校不等同于私立高等职业培训机构

如同澳大利亚大学公私立并存一样,澳大利亚非大学高等院校既有公立的也有私立的。中国留学网上的澳大利亚高等院校推荐名单形成于2005年左右,列有42所大学。其中邦德大学、澳大利亚圣母大学和墨尔本私立大学3所为私立大学,其他为公立大学。澳大利亚的高等教育体制和历史与美国不同,大学队伍的主体是公立大学,但并不是没有私立大学。私立大学同公立大学的地位在澳大利亚等同。中国留学网推荐的澳大利亚大学名单涵盖公立和私立大学是符合中澳两国政府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协议精神的。

澳大利亚非大学高等院校同样公私立并存。仍以新南威尔士州为例,同属非大学高等院校范畴的澳大利亚警察管理学院、国家艺术学校、国家戏剧艺术学院等都是公立的。公私立学校并存的情况在澳大利亚各教育阶段中都是如此,无论是中小学、职业教育培训学院、大学和非大学高等院校,都是既有公立又有私立。但公立或私立从来不是澳大利亚教育分类的标准,其分类标准是学历框架中的不同层次,而这似乎也是教育发达国家的通例。

2009年下半年出现某些澳大利亚大型私立职业教育机构倒闭事件后,由于国内一些媒体不了解澳大利亚的教育体制,在报道中把该事件说成是”4所澳大利亚私立大学倒闭”(实际上澳大利亚迄今为止共有3所私立大学,到2009年时也只有2所),这种说法显然是既不科学也不严谨的。它混淆了高等教育与职业培训教育的区别,把高等教育范畴的私立大学和非大学高等院校混同为私立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让许多办学正规、信誉良好的私立大学和非大学高等院校替少数因种种原因倒闭的私立职业培训机构背了黑锅,也让在私立大学和非大学高等院校中学习的中国留学生受了“株连”。

4.非大学高等院校应得到明确认可

可能基于篇幅关系,以及非大学高等院校在当时还没有发展成为一股比较令人瞩目的力量,这一类院校没有在2005年形成的中国留学网澳大利亚高校推荐名单上出现。因此,现在对这份名单存在一种误读,就是把”推荐“视为“认可”,似乎不在名单上的澳大利亚非大学高等院校就是中国教育部门不予认可、有关部门不予认证,甚至是不能同中国的高等院校进行合作的另类。

基于以上介绍,建议我国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在更新中国留学网澳大利亚高校推荐名单时,对非大学高等院校给予必要的关注并在网上说明,经澳大利亚政府注册认可的非大学高等院校虽不在现在公布的名单内,但也是得到我国认可的。这样有助于我国更全面地观察了解澳大利亚的高等教育资源,有助于中国留学生在澳大利亚选择合适的院校就学并切实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助于中国各类高等院校同澳大利亚同行开展不同层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文见《世界教育信息》2010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