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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需要实践智慧

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来源:人民教育 日期:2014-4-22 15:34:00 人气:

本刊特约评论员 石中英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大任务,标志着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要完成这一重大任务,需要我们以实践智慧处理好一系列问题和关系。

深化教育领域的综合改革,亟需加强教育部门和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同,建立一个广泛而又强大的支持和协作网络。目前,教育领域面临的许多难题,虽然直接表现为教育内部的矛盾和问题,但往往有着更加广泛的社会背景和根源。像学生的课业负担过重,虽与优质教育资源总体稀缺有关,但从根本上说,它与社会上长期形成的职业偏见、学历歧视、不同行业收入差距过大以及社会阶层向上流动渠道不畅等社会文化和结构因素都有着内在关联。

因此,要想有效解决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就必须采取一种综合改革的思路:部门联动、内外结合、标本兼治,强化政府各个相关部门对于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不能仅在降低课程要求、减少作业量或考试科目上下功夫,否则就会出现事倍功半甚至于事无补的状况。

深化教育领域的综合改革,必须分清主次,抓住主要矛盾,着重解决那些长期影响教育活力的瓶颈问题。一提到“综合改革”,容易让人联想到各级各类教育及其方方面面改革的同时推进。这样做,容易造成主次不分、责任不明、一哄而起、胡子眉毛一把抓,从而对日常教育实践造成干扰。所以,综合改革也必须分清主次,把握好方向,找准突破点。就当前而言,主要问题是教育系统的自主性没有得到很好确立:教育行政部门与政府其他部门之间存在相当程度的依附关系;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没有得到充分尊重,学校对于教育行政部门存在相当程度的依附关系;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主体地位以及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完全落实,教师被动地教、学生被动地学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导致整个教育系统缺乏内在活力。

解决这些问题,亟须各级政府包括教育行政部门在尊重教育规律的前提下,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支持教育家办教育,把办学自主权还给学校,把教育教学的专业自主权还给教师,充分发挥学生学习主体的作用,让校长和教师成为综合改革的生力军和主力军。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必须做好顶层设计,处理好近期目标、中期目标和远期目标的关系。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是一项长期任务,不能一蹴而就。开展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时,必须着眼于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和人自身发展的要求,加强顶层设计,既要明确近期目标,又要做好中长期规划,不能急于求成:急功近利。改革过程中特别要把握好目标、条件、能力与节奏之间的关系,画好路线图,提出时间表,有条不紊地扎实推进。

在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中,我们还会遇到很多新的问题和矛盾。此时,更需要以一种契合实际的、灵活的实践智慧加以应对,防止过犹不及:在综合改革的内在价值与工具价值关系上,多强调内在价值的实现,把立德树人,促进所有学生全面、和谐、多样和可持续发展作为改革的核心价值目标加以追求,防止出现为改革而改革的形式主义;在综合改革的科学性与民主性关系上,要深入实际,以问题为导向,以科学为依据,凝聚社会各界的改革共识;在借鉴国际经验和推广本土典型经验的关系上,既不要食洋不化,也不要夜郎自大,要努力因地制宜,确立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中国主体性和自信心。

(文见《人民教育》2014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