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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基本原则与运行机制研究

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日期:2015-6-15 11:24:00 人气: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高兵 李政

摘要:明确京津冀区域教育协同发展的基本原则和运行机制,既有助于实现区域教育的协同发展,也有助于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京津冀各级各类教育协同发展既要坚持共同原则,也要坚持不同原则:高等教育与产业布局相协调原则;职业教育与就业布局相协调原则;基础教育与人口布局相协调原则。相应地,京津冀教育的协同发展要运行以下6种机制:一是多层次的行政机制,引领区域教育发展;二是严格的约束机制,保障区域教育发展;三是灵活的市场机制,推动区域教育发展;四是开放的共享机制,协调区域教育发展;五是渐进的扩展机制,完善区域教育发展;六是有效的激励机制,督促区域教育发展。

关键词: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运行机制

(文见《北京教育》201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