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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改革发展应立足国家发展全局

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来源:人民日报 日期:2010-10-13 11:46:00 人气:

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朱之鑫

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协调发展,需要正确把握和坚持做好几方面的工作。

满足好基本公共服务与多元选择服务两类需求。市场经济体制下,教育需求可大致划分为基本公共教育需求和选择性教育需求两大类。基本公共教育是人民群众必须享有并得到保障的基本教育权益,具有公益性、均等性、基本性、便民性等特征。满足这一根本性需求,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要以公办教育机构为主,以全民为服务对象,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率先实现县(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同时,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选择性教育需求,要依靠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鼓励通过市场开发和提供多元的教育产品与服务,不断增强教育供给能力,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资源。正确区别这两种需求并处理好二者关系,有助于我们对政府职责和市场功能进行科学定位,准确把握教育发展的基本思路。

运用好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两种手段。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发展,要坚持加强宏观调控和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决策高效、组织有力、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同时尊重市场规律,千方百计激活教育市场,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加强宏观调控就是要提高教育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把握好政策实施的力度、节奏和重点。教育投入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能。在大幅度增加财政性教育支出,保持适当的教育投资规模的同时,要把优化教育投入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中央政府教育投入应主要面向公共教育领域,注重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布局,把资金投向最需要的领域、最关键的环节、最困难的群体,把钱花在刀刃上。要充分发挥政策的引领作用,更多地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兼顾好促进公平与提高质量两大主题。一谈公平,就会提及效益。用有限的财力办全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不讲效益不行,但只讲效益不顾公平也不行,必须始终把握正确导向,努力实现社会公平与社会效益的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教育公平关键是机会公平。现阶段保障教育公平的着力点是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发展,重点是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就学等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质量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现阶段要尽快改变“学生学得苦、老师教得苦,家长管得苦”的应试教育倾向,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

发挥好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教育改革和发展已进入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新阶段,中央政府要坚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宏观把握,提高政策和决策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对困难地区财政支持力度。地方政府要从大局出发,从自身经济发展水平和区域特点的实际出发,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因地制宜,确保中央的决策和部署落到实处。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和优化布局,组织实施好《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重大项目和重大改革试点。

教育是今天,更是明天。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坚持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确保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文见《人民日报》2010年10月8日第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