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到“大”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来源:中国教育报 日期:2011-3-9 10:01:00 人气:
■目前我国每年资助各级各类学生数达到1.8亿人次,资助经费从2003年的18亿元提高到2010年的510亿元,从小学至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基本健全。 ■建立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 ■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 ■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 “2010年,财政部、教育部会同有关部委,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的精神,不断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全力推动落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学生资助政策,取得显著成效。”在今天举行的教育部新闻通气会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张光明对2010年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新政策、新成效和新进展进行了全面介绍。 据了解,目前我国每年资助各级各类学生数达到1.8亿人次,资助经费从2003年的18亿元提高到2010年的510亿元,从小学至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基本健全。 张光明介绍说,为了不断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提高资助标准,从制度上基本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上不起学或辍学”,2010年国家研究出台了四项新的资助政策。一是建立了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将高校国家助学金标准由年生均2000元提高到3000元,有效缓解了物价上涨给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带来的不利影响。二是建立了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占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年生均1500元。三是进一步扩大了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在2009年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的基础上,将中等职业学校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纳入免学费政策范围。四是提高了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从2010年秋季开始,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天提高1元,年生均补助标准小学由500元提高到750元,初中由750元提高到1000元。 2007年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实施3年多以来,我国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的学生资助工作均取得了新成效、新进展、新突破。2010年年度国家助学贷款人数和金额分别突破100万人和100亿元,创历史新高。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贷款人数占当年全部贷款人数的70.8%,贷款金额占当年全部贷款金额的65.7%,已成为地方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主要模式。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共有36157名毕业生获得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补偿和代偿金额为5.55亿元;中央部门高校共有10650名毕业生获得了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金额为6542万元,均取得历史性突破。在高校国家奖助学金政策方面,2010年,国家财政共投入141亿元,国家奖助学金共奖励资助全国高校学生499万人次。2010年秋季学期,全国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的高校新生为60.9万人,占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38.8%,占报到新生总数的9.7%。 据张光明介绍,随着2010年中职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扩大,受助学生人数由2009年的426万人增加至440万人,约占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22%,免学费金额约8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43.2亿元。2010年,全国共有1136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达17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80.52亿元。与之相适应的,中职国家助学金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助学金发放工作逐步规范。“针对个别学校套取中职国家助学金等违纪违规行为,2010年,教育部会同有关部委不断完善中职学生学籍和资助管理制度,积极推行中职学生资助专用银行卡和助学金集中发放模式,组织开展了中职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全国大检查,有效推动了各地和中等职业学校不断规范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与管理工作。”张光明说。 2010年秋季学期,国家新设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当年惠及482万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额约4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22.56亿元,此举标志着我国基本健全从小学至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义务教育阶段,2010年全国共有1495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享受生活补助,其中中西部地区补助人数达1228万人,较2009年增加108万人,中央下达补助资金57.1亿元,较2009年增加了18.5亿元。同年,在免除全国1.5亿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基础上,国家向所有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国家教科书,惠及1.35亿名学生,受助学生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比例超过87%。 (文见《中国教育报》2011年3月2日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