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须培育新农民
阿源
从“三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中国传统农民,到“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农民,中国农民的生存状态和幸福观正在发生着变化。
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培育新农民、推进乡风文明,都在客观上将如何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摆在了日益重要的位置上。
我国农村人口占大多数,三农问题始终是中国发展的根本问题。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对于提高农民文明素质,提高农村文明程度,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意义重大。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农村社会风气和环境面貌正在改善,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有了显著提升。但也应看到,随着农村生产经营方式、利益格局、社会结构、组织形式、人口构成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现状仍然堪忧。
比如,一些地方出现了诚信缺失、道德失范问题,一些地方封建迷信、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沉渣泛起,一些地方黑恶势力猖狭、非法宗教活动有所蔓延。此外,值得誓惕的是,境内外敌对势力打着各种旗号对农村进行渗透。
面对如此错综复杂的形势,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当务之急。
首先是要紧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一根本,抓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着力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
在方式方法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需要把人的建设尤其是思想道德建设放在突出位置,通过引导农民争当“星级文明户”、“文明信用户”和“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等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加快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以好的乡风民风;潜移默化,润物无声,培育出与传统道德相承接,与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新农民。
还需高度重视和着力满足新时期新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多生产农民买得起、看得懂、用得上的文化产品,多提供农民欢迎的文化服务。
同时,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必须以人为本,一切为了农民,一切围绕农民,一切为了农民的发展。这离不开公共财政投入的支撑。一方面,有待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保证一定数量资金用于县、乡镇和村精神文明建设,并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另一方面,也需用好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资助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并可完善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文见《瞭望新闻周刊》2011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