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任何评价都会涉及评价标准的问题。提出合理的评价标准的基本原则是“不重不漏”。“不重”,即不重复,各个评价指标之间不存在重复、包含、交叉的现象,以避免统计学上的重复计算;“不漏”,即不遗漏掉评价指标应该覆盖的所有方面。同级的各个指标之间是并列的,相互补充的。当然,同级指标的各项可能在统计学上的权重也不一样。
(文见《今日教育》2011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