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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词,书写教育新篇章

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来源:人民日报 日期:2012-10-19 12:28:00 人气:

教育新词,折射教育事业跨越发展。回眸10年历程,透过一个个新风扑面、耳熟能详的教育“新词”,人们看到,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教育战线和各级政府作出了巨大努力,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4 %:把教育优先发展落到实处

4%,本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数字!然而,在教育领域,4%却始终牵动人心。因为,它承载着亿万人民的期待,似乎没有什么比它更能体现“把教育优先发展真正落到实处”。

早在1993年,政府在发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时就提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支出在20世纪末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该达到4%的目标。然而,“4%目标”还是带着遗憾步入新世纪。进入21世纪,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坚持把教育摆在公共财政的突出位置予以重点保障,并持续不断地加大教育投入。据统计,2001—2010年,我国公共财政教育投入从约2700亿元增加到约14200亿元,年均增长20.2%,高于同期财政收入的年均增长幅度。2008年的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为3.33%,2009年这一数据为3.59%,但距离4%的目标都还有差距。

2010年,“4%目标”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再次得到明确:“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2012年达到4%。”

今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郑重宣布:中央财政已按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编制预算,地方财政要相应安排,确保实现这一目标。

4%,具体来说将是一笔多大的财政支出?提交大会审议的预算报告显示,2012年中央财政教育支出计划3781亿元,地方预算教育支出17800亿元,总支出将超过2万亿元。可以说,这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一个新的起点,体现了党和国家关注民生、振兴发展教育的坚定决心。

教育规划纲要:体现国家意志,回应群众关切

2010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新世纪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并下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这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指导性文件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第一个教育规划纲要,是指导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教育规划纲要的正式出台历时两年。2008年8月29日,国务院总理、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组长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听取教育部关于制订教育规划纲要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规划纲要制订工作方案。按照中央要求,教育规划纲要在制定过程中坚持科学民主决策,由500多名专家学者组成11个战略专题组,100多位各领域高层次专家组成咨询组,并于2009年和2010年先后两次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收集各种意见建议460多万条。“动员人力之多、覆盖范围之广、社会参与度之高,是历次制定教育规划纲要所没有的。”

教育规划纲要从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出发,反映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未来10年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考虑,体现了国家意志,回应了群众关切。专家指出,教育规划纲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切、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体现了中央对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规律性认识。

校车安全:快速立法凸显民本情怀

今年4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617号国务院令,《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实施。

由于多方面原因,一些地方特别是一些农村地区,孩子们上学路途变远,上下学交通风险增大,教训惨痛。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非常关切,全社会高度关注。尽快制定出台校车安全管理的专门法规,显得十分迫切。

有关部门把制定校车安全条例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民生保障立法任务,兑现了党和政府掷地有声的庄严承诺,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高度关切,也折射出教育民生问题在党和政府工作大局中沉甸甸的分量。

校车安全条例的及时出台让人们欣慰。在对校车安全问题的担忧之外,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也引发关注,那就是不合适的撤点并校。根据教育部统计数字,1997年,全国农村小学数为512993所,2009年为234157所,总量减少了一半多,平均每天减少学校数为64所。这项原本为了优化教育资源的做法,在一些地区出现了盲目跟风,不顾学生就学路程、寄宿条件等,为合并而合并。对此,去年12月,教育部负责人表示,不能寄宿的农村留守儿童要就近入学,不能提供校车服务的地方不能随意撤并学校,以免造成因为路途遥远等原因,使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得不到保障,甚至因此失学。

其实,实现就近入学,是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孩子上下学交通安全、身心健康成长的“治本之策”。对于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最根本的任务就是优化教育布局,办好每一所学校。安全问题大于天,怎么强调也不过分。如今,在很多学校,新型的黄色“长鼻子”开进校门。我们期待,让好政策落到实处,让孩子的生命安全得到最有力的保障。

“异地高考”:为教育公平制订“时间表”

今年8月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原则上应在2012年底前出台。对于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异地高考”问题,有了一个迄今为止最为清晰的“时间表”。

党和政府一直高度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问题。2003年后,国务院发布的有关农民工政策文件反复强调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求允许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统计数据显示,目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约79.4%是在公办学校就读,应当说现在初步解决了随迁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

现在,10年过去了,当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孩子面临考高中、考大学。他们能否在流入地参加中考、高考,越来越成为一个客观的、不能回避的现实问题。目前,一些省份已制订出台关于“异地高考”的实施意见。山东、福建等省教育部门提出,从2014年起,在本省高中段有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均可就地报名参加高考。专家认为,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异地高考”是种稳妥的做法,但推进“异地高考”仍需考虑协调好本地生源与外地生源的利益等问题。应该说,“异地高考”是一个“两难命题”。支持者认为,这将实现更公平、更合理的教育资源分配。反对者担忧,政策松动会带来大城市人口膨胀、本地与外来生源利益失衡等。

高考招生改革的突破口

从2003年开始,自主招生作为我国高等教育招生改革、扩大高校自主权的一项重要措施,开始探索起步。通过实施高校自主招生,探索人才选拔制度改革,允许部分高校拿出一定比例的招生名额,选拔那些高考不易发现的特殊才能学生。

按照教育部要求,自主招生人数不超过自主招生面试试点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这就是说,自主招生是正常的高考招生的一个辅助手段,不是很多家长认为的学校另外招生,而是同样参加高考,只是多加分,一般在20分到30分之间。

高校实行自主招生的初衷,本是拓宽多元化选才渠道,“不拘一格降人才”。但从各名校制定的招生政策来看,“成绩优秀”却仍是无法绕开的先决条件。被确认有推荐资格的学校,也多为各地的中学名校。

近10年来,高校自主招生考试亦逐渐由各校分别举行演变成“抱团”进行。通过实行“联考”,已逐渐形成四大联盟,即“北约”联盟、“华约”联盟、“卓越”联盟、“北京高科”联盟。

针对自主招生联考的几大联盟,舆论反映不一。支持者认为,自主招生联盟为探索一年多次高考作了有益尝试,是今后多层次、多批次高考的雏形。反对者则认为,现在的自主招生联考,只是为了抢夺“尖子生”的竞争手段,没有什么意义,并且还变成了大面积的“小高考”。

其实,高校自主招生最需要解决的不是“掐尖”,而是给天才、偏才开辟通道。对于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自身而言,未来应致力于促进这一招生新模式的发展完善,不断优化人才选拔机制,促进中国高等教育的公平合理发展。

协同创新:“2011计划”提升创新能力

“2011计划”是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简称,其灵魂是“协同创新”。

2011年4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首次明确提出“协同创新”的概念。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必须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增强科学研究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文化传承创新,特别强调高校在“积极提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的同时,要“积极推动协同创新”。

2012年,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即“2011计划”)启动,致力于构建更加开放、更加宽阔的协同创新平台,积极吸纳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及国家创新力量参与高校办学,将带动我国高校办学模式改革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2011计划”向全国高校发出了群策群力、协同创新的“动员令”。中国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联合建立的“玉米水稻小麦生物学协同创新中心”等一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相继宣告成立。

据介绍,按照“2011计划”的目标,未来国内一批高校将从重大前瞻性科学问题、行业产业共性技术问题、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以及文化传承创新的突出问题出发,充分发挥高校多学科、多功能的综合优势,联合国内外各类创新力量,建立一批协同创新平台。

人们期待,此举将加快高校体制机制改革,转变高校创新方式,集聚和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产出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在国家创新发展中做出更大贡献。

免费师范生:鼓励更多优秀学子当教师

免费,是一个温暖的字眼。

近年来,我国教育领域的“免费”范围不断扩大,从“免杂费、免书本费、逐步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到免交学费,从免费师范生到免费上中职,“免费”大餐造福亿万学子,令人喜不自禁。

自近代师范教育建立以来,国家一直对师范生给予优惠待遇,免学费和其他费用。即使如此,多少年来,当老师苦、而且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不高,仍是公认的事实。自1997年以来,在高等院校转型的背景下,师范大学开始实行逐渐收费乃至全额收费制度。此后10年,师范类院校招生困难,学生的报考人数和生源质量逐年下降。

2007年,国务院在教育部直属的6所师范大学重新推出师范生免费教育,旨在培养造就优秀中小学教师和教育家,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可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等优惠政策,但也要签订有关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10年以上。到城镇工作的免费师范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2年。

2011年,首届10597名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全部到中小学任教,90%以上在中西部。

国家免费师范生教育的“示范效应”迅速扩大,2011年,新疆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行师范生免费教育。此举将从根本上解决新疆农村中小学和学前“双语”师资短缺问题,吸引和鼓励更多青年报考师范专业。
新课改

亿万学子迎来学习方式变革

近10年来,“新课改”风雷激荡,深刻影响到亿万学子学习方式的变革。

“新课改”是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简称。上世纪末,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新课改的目的就是要在21世纪构建起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

2001年,国家启动新世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经过十几年的实践探索,取得显著成效,初步构建了有中国特色、反映时代精神、体现素质教育理念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

2004年,山东、宁夏、广东、海南4省新入学的高一学生进入新课程改革,2007年,这批学生首次参加新课改以后的高考。截至2012年,已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陆续参加新课改以后的高考。

很多人以为,课程改革就是改换教材,其实这不准确。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新课改涉及课程目标、课程结构、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方面和课程管理等6个方面。新课改借鉴了先进国家的课改经验,是对世界课程改革潮流的自觉顺应,这一点在高中课改中尤为明显。高中新课改最显著的变化是学生自主选课。学生在完成必修课程的基础上,有很大的“课程选择权”。

随着新课改的推进,人们已经感受到一些变化:各地用的课本是不完全一样的;老师上课不是“紧扣教科书”了;学生的“问题”多起来了。

伴随新课改的深入推进,高考命题方式将迎来“脱胎换骨”的改变。与之相适应,以自主招生为突破口的高校招生制度改革必将进一步加大力度。人们有理由相信,“新课改”将成为孕育一代又一代优秀人才的深厚土壤。

《人民日报》 2012年10月18日 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