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专业标准》的小学教师培养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黄正平
教师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是提高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关键。教师专业标准是规定从教人员所应具备的基准性专业品质,是教师专业化的必要条件。2012年教育部颁布的《小学教师专业标准》(以下简称《专业标准》),明确了一名合格小学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这是小学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小学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专业标准》的颁布是我国教师专业化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文见《人民教育》2013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