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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提升基础教育科学发展水平

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来源:师资建设 日期:2013-6-27 15:54:00 人气:

努力提升基础教育科学发展水平
——在教育部党组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扩大会议上的发言
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刘利民
(2012年11月17日)

党的十八大报告对教育事业给予了高度重视,将教育发展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总目标的重要内容,将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的首要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新目标、新要求,指明了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任务,理清思路、系统设计、抓好落实,推动基础教育科学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办好学前教育,扩大普惠性教育资源

人生百年,始于幼学,学前教育对人的终身发展至关重要。2010年以来,国家将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制定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政策,学前教育资源快速增加,普及水平大幅提高,“入园难”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但从总体上看,目前,学前教育仍然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还不足,投入保障机制尚未建立,科学保教的任务还相当艰巨。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要求办好学前教育。由十七大的“重视”进一步要求“办好”,这意味着学前教育不仅要积极发展,提高普及水平,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而且要科学施教,办出质量,促进儿童身心和谐发展。我们要更加注重学前教育发展的结果和成效,更加关注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办好学前教育,当前要着重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继续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和重大项目,2013年,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投入,支持中西部地区改扩建幼儿园、增设附属幼儿园约3万所,对各地扶持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等进行奖补。充分利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和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动态监管。二是加强科学指导,提高科学保教水平。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组织开展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对幼儿园园长、老师进行大规模培训,使园长,老师掌握科学的保教理念和方法。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监管体系。加强标准建设,建立动态监管和质量评估机制。三是加强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做好幼儿园和小学的衔接工作,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严禁小学举办各种形式的考核、面试、测试等招生选拔考试。

二、均衡发展义务教育,规范办学行为和学校布局调整

义务教育始终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我国全面普及了义务教育,全面在城乡实现了九年免费义务教育。在基本解决了有学上之后,解决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的问题,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要求成为义务教育的工作重点。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由十七大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要求“均衡发展义务教育”,这意味着义务教育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工作的重点由过去的普及变为均衡,把均衡由一般的工作要求变为发展目标和方式。这就需要我们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来推动这项工作。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当前要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一是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进展情况检查,推动各地按照备忘录做好均衡发展各项工作。二是多渠道宣传全国治理择校典型,引导推动各地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治理工作。三是深入贯彻治理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意见,督促各地制定规划,提出时间要求。四是研究制定通用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表》,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的制定和报备工作。五是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项目试点工作。六是抓紧印发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意见,督促各省根据实际制定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升学和考试政策。七是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继续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

三、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普通高中教育处于国民教育体系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对于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创新人才具有特殊意义。新世纪以来,普通高中教育取得了长足发展,普及水平大幅提高,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育质量稳步提升。但同时,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优质教育资源短缺,办学同质化等问题突出。党的十八大提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由十七大的“加快普及”进一步要求“基本普及”,这意味着由工作要求变为了结果要求,基本普及成为必须要实现的目标。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当前要抓好两项工作。一是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提高普及水平。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和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高中改扩建工程,支持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学校,扩大办学规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普及水平。二是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这是适应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目标要求的重要举措。要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和办学体制多样化,努力形成充满活力、各具特色的普通高中发展新局面,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启动实施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三年推进计划,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和措施,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组织统筹作用。实施高中办学特色创建工程,调动每一所普通高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结合自身特点,科学定位、提升品质、办出特色。

四、支持特殊教育,让残疾孩子与普通孩子共同成长

残疾儿童是最需要关怀的群体,解决残疾儿童的上学问题,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也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任务。十七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下,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学校快速增长,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发展的氛围基本形成。但是,特殊教育仍然存在普及率相对较低、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支持特殊教育,由十七大的“关心”进一步要求为“支持”,这意味着特殊教育要更加注重实际行动,要有具体的发展目标,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努力让更多的残疾学生“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与进步!”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支持特殊教育,当前要抓好两项工作。一是要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攻坚克难,通过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在普通学校随班或附设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到2015年,使全国未入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基本接受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其他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机会明显增加。二是编制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完善适合残疾学生学习特点的教材体系,提高教育质量。

五、立德树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多年来,实施素质教育取得了积极进展和初步成效,但从总体上看,仍然困难重重,步履维艰。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突出强调了深化综合改革,对于破解素质教育这一难题具有非常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当前要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印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人中小学教育全过程指导纲要》。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印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修订稿,推动地方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和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室建设,启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创建工作。二是完善考试评价制度。启动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试点,探索建立涵盖学生品德修养、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志向、学业负担等主要方面和若干关键性指标的多元综合的绿色评价指标体系,探索科学有效的评价办法,扭转长期以来单一以学生考试成绩衡量学生发展、以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现状。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三是完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启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与课程标准的修订工作。四是努力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形成减负工作的长效机制。规范社会补习机构,推动行业自律。推广“轻负高效”的典型经验,引导教师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开展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社会树立正确教育观念。

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健全资格标准体系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可能有好的教育。党的十六大以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政策举措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师的经济和社会地位明显提高,教师的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氛围更加浓厚。但是,目前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与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还存在不少差距。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这意味着教师工作要更加注重教师教书育人的水平和能力建设,更加注重提高教师的地位待遇,提高教师职业的吸引力。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要着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当前要全面落实全国教师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切实提高广大教师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使命感。一是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六个配套文件,对教师队伍建设各项工作进行部署。二是构建完善教师队伍建设标准体系,出台中小学校长专业标准、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三是深化教师队伍建设领域综合改革,扩大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着力破解教师队伍建设瓶颈问题。四是深化教师教育课程改革,启动实施“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计划”。五是落实教师待遇保障政策,研究制定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教师岗位补助计划实施方案,提高村小和教学点教师待遇。六是启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等项目,扩大实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全面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七、强化督导工作,完善督导评估体系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已建立了中央、省、市、县四级教育督导机构,形成了一支专兼职结合的督学队伍,为保障“两基”任务全面完成、推动重大教育政策项目实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等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教育督导工作的法制化、机制化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对教育的新要求、新部署,教育督导工作肩负着监督指导的重要职责。当前要深入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成立暨第九届国家督学聘任大会精神。一是健全教育督导制度体系,制定完善各级各类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督导评估标准和教育质量监测指标体系。二是开展省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考核评估、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三是开展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素质教育等热点问题的专项督导检查,发布国家教育督导报告。四是开展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组织开展教育强市、强县评比活动。

八、抓好安全工作,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安全

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关系亿万家庭的和谐幸福,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的科学化水平,切实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机制。定期发布预警,及时通报有关安全事故,印发《学校安全岗位指导手册》,制定《中小学校安全工作标准》。组织开展好第18个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加强安全教育资源库建设。开展教育部门负责人员、中小学校长及教师安全专题培训。进一步组织深入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检查工作,加强校园安全防范。组织召开全国安全工作经验交流会。二是贯彻落实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完善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组织召开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开展校车安全管理专项督查。

(文见《师资建设》2013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