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来源:中国教育报 日期:2010-12-30 10:23:00 人气:
【重点任务及试点单位(之八)】●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办法: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 ●清理并纠正对民办教育的各类歧视政策,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云南省。 ●完善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探索公共财政资助民办教育具体政策,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广东省深圳市,云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 ●改革民办高校内部管理体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云南省,西安欧亚学院。 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办学体制办学体制改革是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改革开放以来,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国家积极稳妥地推进办学体制改革,改变了单一的政府包揽办学的体制,逐步形成了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但是从总体上看,办学体制改革还相对滞后。公办学校缺乏办学活力,优质教育资源不足,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政府办学包揽过多与责任不到位的现象并存,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参与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民办教育发展的制度环境还不完善,有关扶持政策难以落实等问题还比较突出。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要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教育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深化办学体制改革第一要着力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扶持薄弱学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第二要着力改进非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扶持和发展民办教育。要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公平竞争,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 北京市部分高校探索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模式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北京市部分高校探索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模式改革试点的总体目标是:瞄准首都现代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采取政府主导、高校实施的方式,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吸引世界一流大学与北京市高校开展合作办学,集中力量办好一批高水平、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以中外合作办学为载体,提高北京市中外合作办学水平,创新中外合作办学机制,培养国家所需要的复合型、创新型、国际化人才,满足多样化教育需求,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提高教育国际竞争力。 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一是围绕首都现阶段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即高新技术和现代制造业、文化创意产业、金融产业和现代农业,确定合作办学的专业领域,并围绕教育部批准北京市11所高校开设的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本科新专业,即纳米材料与技术、物联网工程、能源化学工程、能源经济、新媒体与信息网络、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智能电网信息工程、资源环境科学与工程、数字电影技术等,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二是创新工作方式。目前,中外合作办学都是由学校提出申请报政府审批的自下而上的行为,该试点项目尝试由政府牵头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举办首都紧缺、急需、空白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学校组织实施,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这种做法有利于在总体上对中外合作办学进行规划,更具有针对性,有利于提高学校的办学积极性,有利于引进世界一流大学,有利于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有利于提高合作办学水平。具体做法是:动员并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组织实施项目的部分高校,必要时由政府带队赴国外邀请合作方来京合作办学。 试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实施,对国外高水平大学提出的要求,如与现行政策不符,将视情况给予适当突破。主管部门将缩短审批时限,简化审批手续,批准学校出国洽谈或由北京市教委组团出国举办推介会。北京市教委将要求中方学校对开展该试点项目的政策充分了解,对相关学科专业居于世界前列的国外大学的情况充分了解,双方建立充分的沟通合作意向,必要时由政府出面邀请。 该项目的保障措施是:第一,该试点项目将积极争取由北京市财政投入部分资金,实施项目的学校可以投入配套资金,以降低学费、吸引优秀生源,提升办学软硬件的质量,改善办学环境,提高办学水平。第二,特事特批,疏通渠道,保障学校赴国外洽谈或政府相关人员带队赴国外宣讲政策,邀请国外大学相关人员来京。第三,建设一支优秀的团队负责项目实施。第四,支持试点学校合作举办新的专业。 上海市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完善政府公共资助体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上海市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完善政府公共资助体系改革试点的总体目标是:完善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建立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资助体系,引导鼓励民办学校规范办学、提高水平、特色发展。通过试点,探索将民办学校财务会计资产管理水平和指标,纳入政府公共财政资助体系,作为政府确定公共财政资助条件、方向和方式的参考,真正实现“扶管结合”。 项目试点将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上海市将组织调研,进一步研究民办学校目前的财务资产管理状况和适用的会计核算办法,探索制定充分体现教育机构、民间非营利组织共性和民办学校特性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及配套管理措施;第二阶段,总结历年已经实施的民办教育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实施状况和项目进展情况,梳理各项优惠政策和扶持举措,了解民办学校对公共财政资助的需求,制定公共财政资助的方向和导向。在此基础上,上海市将进一步对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的建设完善情况进行评估,制定管理指标,并纳入评估考核体系;在全面构建公共财政资助体系的过程中,将民办学校的资金资产管理水平作为公共资助的条件和资助效果评估的内容。 为推动改革,上海市将在坚持统一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各类民办学校的不同特征,分别制定和建立符合民办中小学(适用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等)和民办高校实际情况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为民办学校规范办学和管理提供依据。同时,上海市还将建立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资助扶持体制,明确扶持的必要条件,量化各项扶持指标,制定扶持资金的申请、审批、使用、检查等的程序和标准,使之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并具有明确的导向性。上海市将创新管理手段,利用民办教育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为民办学校学费收支、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提供管理、指导和服务。 上海市为该试点的推进作了较充分的准备。一是制度保障,制定并实施了民办中小学和民办高校的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办法,并利用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指导和管理。“两办法”实施以来,部分民办学校已经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调整或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并依法实施了会计核算办法,学校法人财产权逐步清晰。二是经费保障,市、区两级政府建立了民办教育专项扶持资金,用于稳定师资队伍、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等,并制定了民办教育相关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为推进试点,预计投入经费1.58亿元。三是上海市已经建立了市级层次的民办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市领导任召集人,成员为民办教育相关的10个委办局,明确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科学、可持续发展为目的,沟通协调,加强合作。 通过此项试点,上海市将构建公共财政资助体系,并实现该体系与民办学校自身制度完善、管理水平提升的互动。政府公共财政资助体系发挥扶持、管理和引导等各方面作用,安排公共财政资助、审核资金拨付,不仅要看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水平如何,还将进一步引入公共财政资助的绩效评估体系,作为考核公共财政资助项目成果有效性的一项重要指标,并作为下一年度资助额度调整的参考依据。民办学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制度的建立健全,将与公共财政资助体系的完善互相结合、互相促进,依靠民办学校内部和社会外部环境两种力量,共同推进民办学校的健康稳定发展,使公共财政资助的效益最大化,切实保障资助效果和扶持利益落实到民办学校,最大限度保证教师和学生的权益和需求,实现扶持民办学校走特色办学、可持续发展之路。 云南省探索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国际教育合作与交流平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云南省探索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国际教育合作与交流平台改革试点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国际教育合作长效机制,搭建政府平台,建立对外合作关系,以学分互认为基础实现双边和多边对接,增加话语权,互利共赢;探索建立中央支持、地方主导、学校参与的国际教育合作模式,中央支持地方发挥地缘、亲缘优势,通过多边和双边合作产生影响力;探索扩大地方政府在国际教育合作中的作用,为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做好人力资源支撑。 该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在云南建设“三平台”:国际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平台、国际教育人才培养平台、国际教育交流合作平台。依托呈贡高校园区,兴建集展览、会议、大型交流活动等功能于一体的世界教育博物馆,为区域内国际教育研究领域和教育创新实践活动提供场所;定期举办世界教育博览会,为各国教育机构和人民群众搭建一个教育供需信息交流的高层次、高质量国际教育空间;定期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多方面的国际教育论坛及学术会议。 国际教育基础能力平台建设,旨在提高高等院校、中小学及科技园区的基础条件,发挥其对周边国家边境地区的教育、文化辐射作用。具体建设项目有高水平大学建设、国际职业教育基地建设、沿边高等学校建设、示范性国际学校建设、边境学校标准化建设、科技创新园建设等。 国际教育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就是整合国内、国际优质教育资源,以云南为主,与西南六省共同构筑国际人才培养平台,一方面积极招收东南亚、南亚学生到云南留学,面向国内外培养具有较高水平、知晓国际惯例的国际化人才;另一方面鼓励本省学生走出去,到东南亚、南亚留学深造。支撑该平台建设的项目有:扩大来滇留学生规模计划、非通用语种教学基地建设、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建设、汉语国际推广中小学基地建设、东南亚南亚研究中心建设。 国际教育交流合作平台建设,就是在教学、科研、服务社会等方面加强国际合作,特别是与东南亚、南亚高校的合作与交流,充分发挥云南高等院校在学科建设、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方面的优势,大力开展面向南亚、东南亚国家和地区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推动云南高水平教育机构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和教育服务,通过平台建设增加交流合作的机会。为此,需要设立和启动国际教育信息网络建设、中国语言及文化交流、东亚高等教育论坛、高水平科研国际合作研究基地、东南亚与南亚学者访问交流等一批项目。 该试点项目的配套措施是:第一,加强领导,成立具有区域特色的国际教育合作与交流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立项目组,由教育厅长和有关分管领导任组长和副组长。第二,大幅增加经费投入,除原已安排的支持教育国际化的专项经费、出国留学经费、聘请外教经费、汉语国际推广经费、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外,云南省将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投入力度。另外,将通过多渠道筹资的方式进行建设。第三,出台相关鼓励办法,进一步为各学校开展工作“松绑”和保驾护航。 该改革试点项目围绕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和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三大战略,充分发挥云南区域优势,面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通过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推进云南教育国际化进程,力图把云南建成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的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的重要窗口和合作平台。 (文见《中国教育报》2010年12月21日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