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

浙江将实施民办学校分裂管理模式

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来源:中国教育报 日期:2011-1-11 8:54:00 人气:

按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别制定税收、财政补贴等政策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暨民办教育综合改革峰会上获悉,浙江已被列入全国唯一的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浙江省委、省政府最近印发的《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也同时明确,要清理并纠正对民办教育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

“这意味着作为民办教育大省的浙江,下决心要为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探路,浙江的民办教育要在新的起点上继续走在全国的前列。”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会长黄新茂说。

据悉,作为全国唯一一个民办教育综合改革的试点省份,浙江将以实施分类管理为重点,积极探索“学校自愿选择,政府分类管理”的新模式,按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大类进行区分,分别制定许可、登记、管理、税收、财政补贴等政策,完善年检年审制度,建立评估结果和招生计划挂钩的机制,强化督导评估;以设立专项资金为重点,建立公共财政资助民办教育体系,省、市、县(市、区)三级政府要设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探索建立差额补助、定额补助、项目补助、奖励性补助以及购买服务等多元化的公共财政资助民办教育体系等。

为积极鼓励支持民办教育规范发展,浙江省教育规划纲要还规定,民办学校符合任职条件的专任教师,可以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标准享受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在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之间有序流动;依法落实民办学校招生和办学自主权,民办学校(幼儿园)收费按培养成本核定并考虑合理回报。

“浙江省是我国民办教育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在教育类型、办学体制、办学模式、课程设置、教师队伍建设方面都取得了许多经验,为全国的民办教育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建议。国家把民办教育综合改革的任务放在了浙江,我们衷心希望浙江民办教育能够在政策上有新的突破。”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陶西平说。

(文见《中国教育报》2011年1月3日第1版)